读经:
《利未记》第12章。
经文:
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12:7)
关键词:
献在耶和华面前。
心得:
生孩子是犯罪吗?当然不是,因为上帝创造人的时候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所以生孩子不但不是犯罪,还是上帝的赐福呢。而且如果生孩子是罪的话,那么主耶稣岂不是从罪里生的?因为经文明明说到,“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4:4)既然如此,那为什么生完孩子又要献赎罪祭呢?答案是,为了要重建与上帝的关系,再次回到圣洁的子民团契中!
从经文的上下文可以看出,当一个妇女生孩子的期间,她因为所谓的“不洁”(如同特殊的生理期一样),而要过一段休养退隐的生活。因此这一期间她将暂时脱离以色列民的圣会,直到她完全恢复洁净(在客观事实上也有点类似于休完产假)。此后,她将通过献上赎罪祭与燔祭宣告自己的血源已经洁净(经文没有说罪得到了赦免哦),可以重新回到圣洁的国度中,参与各种敬拜活动了。
这些年看到不少教会里的肢体(尤其是姊妹),由于忙于婚恋、生儿养女,渐渐的远离了原有的教会团契生活,甚至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到上帝的子民团契中来,实在是非常可惜可叹!恋爱婚姻都是美好的,亲自养育子女(而不是扔给老人)更是对上帝的忠心,但这些原本美好的事情有时候又确实在客观上会让人暂时远离上帝的团契。但真正的关键是,一旦条件允许就应该立刻重返圣会之中,藉着主耶稣,再次来到天父面前!
祈祷:
赐人子女的主啊,愿你亲自看顾保守那些正在养育子女的姊妹们,让她们不因生儿养女而远离你,反而还将下一代也带到你的面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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