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第一次看什么书的时候,恍若过了一生的感觉,也许是《百年孤独》,也许是《平凡的世界》。
我现在还记得那种感觉,迷雾重重的傍晚,忽然从一本书里抬起头。搞不清楚自己是谁,是濒死的老太太,还是豆蔻年华的少女,或者是不谙世事的小孩。恍神的间隙让人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曾少年》看完了,花了12个小时。半天的时间,看了别人的一生。陪着一起哭一起笑。这就是我所喜爱的文字的魅力。
当我从这本书上抬头时,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楼下一个没有午睡的孩子,好像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游戏,清脆清脆的声音一直在叫:“爸爸,爸爸。”
我好像又过了一遍我不熟悉的,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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