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反驳了一种习以为常的艺术史观念,他认为,我们熟知的那些代表作,比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它们并不是艺术家最伟大的作品,很有可能他们很多伟大的作品已经失落了、已经被摧毁了。而那些失落的作品并不是微不足道的。
艺术品一旦被完成以后,它在人世间就完全地超越了组成部分的价值之和。我们在谈一幅画时,不意味着它是纸或者颜料的组合,甚至它的价值也不是由于它有多好看,线条有多么的美,风格有多么的独特决定的,很多时候真正的价值评判体系,是存在于艺术品之外的人的欲望。人们对它存在多少占有的欲望,这个艺术品就有多少价值。
这本书也在提醒我们,世间上有一些艺术品,虽然它还存在,却已经失落。比如,被偷走的艺术品,它也许还在这个世间,但没有被找回,它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了。没有人能够去研究它,它就从人类传承的这一环当中消失了。存在本身不是全部的意义,它必须要被观赏、被研究,甚至它要能启发更多的创作灵感,它才是真正地进入了一个传承的链条,我们才能说这是真正有意义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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