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衙门口,应是全城最繁华的地带了。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商圈。
既然是商圈,也自然就少不了美食。
夏天近傍晚时候,衙门口中心会出现个卖卤菜的车子。卖卤菜的是一个五十上下的男人,微胖,穿白色汗衫,系蓝色围裙。案板、橱窗玻璃、菜刀,还有他那平和微笑着的圆脸,无一不给人洁净的感觉。案板上各类卤品散发着金黄油亮的色泽,主打的就是猪头肉。
在我的童年时期,尽管社会物质生活比较匮乏,但是家里隔三差五还能见到猪头肉,因为这是老爸的下酒菜。每每买回一小块猪头肉来,老爸必定要喝口小酒,或许还炒一盘韭菜鸡蛋,油炸一碟花生米。这时如果见到身边我在跑动,老爸就会用筷子夹起一片猪头肉来,说一声“张嘴”,便把猪头肉递进我的口中。
从这时起,我便知道了猪头肉好吃——香。
对于很多吃货来说,猪的瘦肉是美味。其实,五花肉猪头肉也是难得的美味。尤其是猪头肉里边儿有筋,吃起来胶,质感很强,还有一些脆脆的感觉。我向来不喜欢纯肥肉,但猪头肉是肥肉和瘦肉的“天作之合”,妙在肥瘦相间,肥的部分并不油腻,而瘦的地方又细致紧密,咬下去一点不柴。
大约这饮食习惯是会传染的,我爸喜猪头肉,我喜,我姐喜,就连我表妹也喜。
表妹在另一个城市居住,每每彼此想念时,我妹总说:姐,我又发现了俺家附近一家好吃的猪头肉,过来尝尝?
于是,不惜路途劳累,欣然前往,既品了美食又解了相思,何乐不为?
吃猪头肉,不能过于精致。只需把盛肉的塑料袋摊开,也不必筷子,一只手往嘴里送肉片,配一口刚炕好的火烧,另一只手拿着啤酒瓶子,时时仰起脖子灌两口。想必尘世的烦和累都在此刻的酒肉中消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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