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如来不负卿

作者: 我的艾达 | 来源:发表于2016-01-12 10:00 被阅读52次
    不负如来不负卿

    前些日子我发了条朋友圈说:“我期待一个天涯知己,胜过一场风花雪月。”阿辰给我点了个赞,一如既往的没有评论。

    阿辰是我高中时期的男闺蜜,高中三年,我们一年多的时间处于陌生人的状态,剩下的一年多时间莫名其妙地成为惺惺相惜的知己好友。甚至寻不着开始的缘由。

    我们太过相像,对于对方的经历亦感同身受。一个重要的原因大概是我们都是敏感细腻的处女座。

    无数个孤立无援求助无门挑灯夜战的日子,慢慢风干在陈年往事中,积满一池浮尘。但一向健忘的我,竟然还记得那些经过,记得我们的来时路。

    我记得那些个默默无言的晚自习上,我们两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躲在那些躬起的背部和厚厚的一沓书后面聊天;我记得我们互换笔记,我夸赞他的字秀气,让我感到自己身为一个女子的悲哀;我记得深夜在班群里,只有我们两个还在闹腾;我记得我们一起沉默地写完数张考卷,也在某个下雨天,两个人做清洁到很晚,一起回家的路上聊起逝去的亲人,然后相对无言……

    印象最深的是高考那三天。

    每考完一门科目,我们俩坐同一辆公车回家,都没有让父母探望。公车上没有座位,我们就相对站着,心照不宣,谁都不多话。

    直到考完最后一门,回去的路上,我抱着一本阿黛尔自传,和他站在公车上百无禁忌地聊天。我们像解放了天性的囚奴,神采奕奕手舞足蹈。

    高考放榜那天,几多欢喜几多愁。我与他两人正常发挥,却仍有些遗憾。当天晚上,全班在SM广场四楼吃毕业饭。我未沾一滴酒,淡看那些借酒装疯的人们乱做一团。

    阿辰来找我拍合照,我不肯,于是那夜便没有留下痕迹,除了洒过的泪和无数哽咽声。

    那之后直到如今,一年多了,我考来了上海,他仍留在川内,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忘了谁曾说过,面越见越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

    过往像不断翻过的书页,风一吹就散落大段大段的情节。我们渐渐活成彼此故事中的人,对岁月这个顽皮的孩童无可奈何。

    直到前段时间我生日,阿辰大半夜地给我发来祝福短信,我一时感喟,回忆又翻涌。

    中学时期他与我称兄道弟,唤我“王哥”,后来我的这个名号越来越响,不仅同学,就连老师和外校的人都这样叫我。

    有一次我们在网上玩一个游戏,让伙伴用一句歌词来形容自己。

    阿辰在底下评论我:“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我当时真是哭笑不得。

    这个陪我疯闹的男子,为我分忧,亦知道我走过多么艰难阴翳的时光,所以他劝慰我:“你光明,世界便不黑暗。”

    我问他何时变得这般文艺,他说是啊,他一辈子的文艺都用在了这句话上。

    后来我们又回复旧态,在网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他的电脑在重装系统,没有事干,大半夜我就陪他闲扯。等他终于装完系统,他就兴致勃勃地给我讲解win10与win8有何不同。我呵欠连连,却仍认真地听着。

    他又问我他现在的头像好不好看,我说丑,他说再换。我们两个都有这毛病,经常百无聊赖不断地换壁纸、换头像、重装系统、刷机……

    我们都妄想让很多事情重头来过,即使明知道那不可能。

    我将牛奶咖啡的《明天你好》分享给他。歌里唱道:“曾经并肩往前的伙伴,在举杯祝福后都走散。只是那个夜晚,我深深的都留藏在心坎……时间它总说谎,我从不曾失去那些肩膀。”

    两人不约而同想到分别那夜,多少朋友泣不成声;多少人酒醉到倒地不起,爬起来后就放声大哭;多少人偷偷低下头擦掉眼泪;多少人别过脸去默默哽咽……

    我们曾经信誓旦旦要再聚首,却再无时间可回头。

    那些最单纯美好的年岁,已随这城市的车水马龙扬尘而去。我们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大概是因为分离远了,我很喜欢给朋友写明信片,亦期待得到回音。

    最新的一盒明信片主题是陈奕迅的歌,每一张明信片都印着陈奕迅不同的歌词。

    在给阿辰写明信片前,我问他,你最爱陈奕迅的哪一首歌?

    他回了我四个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还真是好久不见。

    我记得我生日那夜,他有问过我,国庆回来吗?

    我说,不回来。

    离开家乡后,我像一缕青烟。每年只回家两次。回到家后,满身尘土,疲惫不堪,拒绝来访,闭门不见。

    这么久以来,我过得实在是太封闭了。毕业以后,我整个人颓然下来,灵魂一下子老了十岁。

    我也尝试着改变,不再素面朝天懒惰邋遢,买了一大堆化妆品,把自己画得像个戏子。几天过后,我便觉得不认识自己,便又把妆卸掉,继续毫无藻饰地去上课、吃饭、散步。

    我不再像以往那样迫切地期待爱情。

    我更渴望一个天涯知己,胜过一场风花雪月。

    我曾经深爱的那个少年,早骑着白马远去,身处比我更远的异乡。他过得很好,甚少才会想起我。而我曾紧握不放的回忆,也不过镜花水月一场。

    我开始秉持着一个观点:如果我的外表变得足够美好,那些男子,便只喜爱我一副皮囊。

    可无论时过境迁,我始终感动的是曾有一个人,毫无保留地欣赏我的灵魂,与我渡过无知彷徨的年岁。

    多庆幸,这么久以来,他始终未曾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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