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希望找个有趣的人,我们互相玩。而不是你调教我,我操控你,那样的世界很乏味,我不稀罕。
现在,漂亮的人实在太多,朋友圈里的那些自拍,哪个不漂亮啊,但看多了感觉很腻,也很乏味,每个人都是一个模子,不是整容整成,就是用美颜相机瘦身瘦脸磨皮成一个样子。然后搭配的文字复制网络上的心灵鸡汤或段子,很少有自己的东西或发自内心对生活的感悟,还少了点独特性和趣味性。
用王尔德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好看的脸蛋太多,有趣的灵魂太少。
我一直在想怎样的灵魂,才能算的上有趣?
有人跟我说:当你不再想着“怎样让自己变得有趣而非刻意而为”时,你大概会比原来有趣一点点。
我不知道别人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夸你有趣,但我每次被别人形容“有趣”时都是在无意中的,而非想着如何让别人喜欢,让别人觉得我有趣。
有趣到底是什么呢,我也并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定义,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但是我觉得“有趣”不应该被定义。
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有趣的灵魂”,总是希望那个人全身都散发着吸引自己的魅力,每时每刻都能让自己觉得这个世界有趣。
不可否认,我自己也在寻找这样一个人,但是,我却很不认同“有趣的灵魂很少”这句话。
记得上次听到这句话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是认识的一个男生,劈腿之后说的。
他说跟女朋友相处久了,才发现对方其实是一个很乏味的人,不是自己一心寻找新鲜感,只是对方真的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灵魂,所以后来遇到另一个心动的姑娘,心就被牵着走了。
他说完那些,就吐着烟圈,蹙着眉头一脸文艺,忧郁地说:“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有趣的灵魂太少”,我突然对这样一张脸、这一句话,产生了极大的反感。
有些人真的是拿“有趣的灵魂”来当挡箭牌的。
他们总能把自己的移情别恋定义为那个人太过无趣,把那些自己瞧不上眼的人定义为无趣的灵魂,似乎在自己追寻有趣灵魂的路上,只有自己才是最正确的。
“有趣”不应该被定义。
发现一个有趣的人,就是发现一个新的世界。只有当我们开始用心经营自己的时候,很多有趣的事也会随之发生,《生活大爆炸》中的莱纳德说:
“或许你在学校格格不入,或许你是学校里最矮小、最胖的、或最怪的孩子,或许你没有任何朋友,其实,这根本无所谓,但我的重点是,那些你独自一个人度过的时间,比如组装电脑,或练习大提琴,其实你真正在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有趣,等有天别人终于注意到你时,他们会发现一个比他们想象中更酷的人。”
我愿意我们的日子是这样的:
你去红海潜水,我在挂着相机去山里拍植物,搬着锄头葬花,回家清粥小菜一壶酒,聊着你我不同的见闻;再或者,我陪你爬山,你陪我喝一杯茶;我陪你运动,你陪我在后院聊悲秋。
每一次迷糊都是源于生活中的点滴,总有一句话是你想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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