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刘某结婚多年,婚一直没有孩子,两人生活平淡但感情稳定。五年前,因为生计两人都外出打工。李女士在西安一家母婴会所做月嫂,刘某在大学城经营一家奶茶店。由于李女士经常上夜班,便在上班期间住在母婴会所员工宿舍。两人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刘某在经营奶茶店时,跟一名张姓女子同居,女方怀孕,2016年生下一个男孩。
刘某因婚后一直没有孩子,想将儿子留在自己身边。于是刘某跟张姓女子商量,结果刘某以三万元作为分手费和张姓女子好聚好散,并将儿子带回家,告诉李女士是捡来的孩子。
作为月嫂的李女士看到这个“弃婴”,一方面职业操守使然,另一方面自己多年没有孩子,就把这个孩子留在了身边,视如己出。因为带孩子精力不够,李女士辞掉了月嫂的工作。
刘某原本以为就这样可以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没想到2019年春天,张姓女子再次找上门来。此时,李女士才知这不是弃婴,而是自己的老公和别人所生。她难以接受丈夫背叛的事实,也无法面对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认为自己是无过错方,并被欺骗多年,且辞职专门带孩子,失去了工作和收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婚内与其他女子同居并生育一男孩,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并给李女士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伤,准予两人离婚,并判决刘某赔偿李女士精神损伤费8万元人民币。两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网友认为,三年全心全意照顾孩子,得到8万元的赔偿费,8万/3年/12月=2222元。在西安,一个月嫂平均工资7500元。李女士给前夫带私生子,每月仅得到2222元,太便宜刘某了。
李女士离婚后,于2019年底再嫁。上个月,传来喜讯,李女士怀孕了。李女士将自己怀孕的B超单发给了前夫。
原来,李女士和刘某在一起的这些年,不孕不育的人不是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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