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联:条款里藏着坑
下联:服务里埋着雷
横批:谨防爆款
这是一个爆款频出的年代,这是一个网红的年代,最近两家互联网公司推出了所谓的「国民重疾险」,而抽丝剥茧,深度体验之后,国民系产品却让我大失所望,今天让我们先来聊聊“国民重疾险一号——至尊保”。
如何评价一款产品?
评价一款产品的好坏有三个维度:
1.前端的销售流程:是否有销售误导,是否可能导致大量逆选择,是否有违规行为等
2.中端的产品设计:条款是否人性化,性价比如何,健康告知是否合理等
3.后端的服务体验:客服服务是否专业,服务效率是否到位,理赔流程是否顺畅等等
现在的互联网风气是只关注产品的「中端——产品设计」,却丝毫不关心前后端的服务,这种“畸形”的消费观导致的结果是大量互联网“网红”产品,服务为0,甚至为负,这其实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只关心「硬件」,而不关心「软件」。
保险行业说到底就是服务行业,服务的重要性可以说占据了一款产品的70%,没有服务,产品再好都是0,因为你根本享受不到这款产品。
而本文的主人公就是这么一款「服务为负,硬件不行,却被包装上天」的产品。
销售是一个平台的「门面」,条款是一款产品的「良心」,服务是一家公司的「态度」。
而恰好所谓的「国民重疾险」三项都没有,唯一有的却是销售过程中的「过度包装」「销售误导」和「违规操作」,让人很难能联想到「国民」二字。
本文分为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服务乱象
流程违规
销售误导
条款陷阱
均本着严谨的态度进行严格的考据,如有反对意见,请拿出证据与我讨论,还是那句话:事实说话。
服务乱象
我们先来看看官网上关于服务是怎么说的,先把港险服务批判一番,然后吹嘘自己的服务“极简”“便捷”,那我们就来体验一下这所谓“便捷”的服务。
首先我拨打了
「滚烫的热线」,不知道是不是热线太烫了,都没有一个人接电话,不是忙音就是挂断,我打了整整二十多次,长达7个小时,都没有打通,好奇的消费者和同业可以做些简单的尝试(说不定他们看到本文就会有所改善了呢)。
而这和整个流程相比较只是开胃小菜,后面的事情更奇葩,整个过程经历只能用“精疲力尽”四个字来形容。
基本如流程图所示:
流程极简?不存在的
终于打通后,我和客服说“我要退保”。在客服的反复纠缠和劝说无果之后,更奇葩的来了,他居然叫我去登陆另一个和悟空保或者国华人寿都无关的一个叫「华瑞保险」的公众号办理退保。
我听客服的话关注「华瑞保险」的公众号后,发现上面根本查不到自己的保单信息。
后拨打国华人寿客服,客服说“必须上官网把保单绑定「华瑞保险」才能申请退保,客服和官网不办理悟空保的业务。”
What???说好的流程“极简”呢?说好的“便捷”呢??
我只感觉到销售流程无比流畅,买的时候流畅到该自己选的平台都替你选了,而到了售后,服务就没了,不谈理赔了,客服都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却要叫去别的平台办理手续,这样的平台,怎么去托付一笔笔老百姓的救命钱?
而且细思极恐的事情是这可能不单单关于保单服务的问题,这还关乎着平台经营是否合规的问题。
这叫是一次体验,如果我今天得了重疾,奄奄一息就指望着平台给我理赔呢?这样的服务还可以是一件云淡风轻的事吗?
(想要考据的朋友可以问我要相关电话录音,涉及隐私问题,不公开了)
流程违规
1.平台违规
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多出来一个「华瑞保险」呢?
其实很简单,悟空保作为一家年轻的科技公司,并没有销售保险产品、产品保全、理赔的资质,说到底就是一个端口,而「华瑞保险」才是背后那个负责销售,管理保单的代理公司。
可是消费者全程都被蒙在鼓里,本来以为一个悟空保投保完了,服务可以全包,却没想到这平台就是一层皮,根本不管事。
这样的暗箱操作明显是违反了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十一条
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在醒目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在变得越发严格,比如近期35家违规代理香港保险产品的公众号被保监会勒令关闭,未来将会被处理的违规平台将越来越多。
消费者真的要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去信任一家资质不明,管理混乱的保险平台么?
况且未来发生任何的理赔纠纷,可能进入三方踢皮球的纠纷循环,到时候消费者去找谁呢?
2.销售违规
购买流程极为流畅,真的做到了所谓的“极简”,但是有些最不该简化的地方却被简化了
至关重要的告知内容居然是默认勾选的,还放在了订单确认最底部的位置,不仔细的消费者可能就直接忽略了。
这明显违反了《保险法》第17条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附格式条款,并对所有格式条款承担一般说明义务,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承担提示和说明义务。
并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中有明确阐述
以网络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通常是通过电脑网页的操作程序来完成其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拟通过网络投保的,必须按照保险人指示,按顺序阅读网页,并点击“同意”予以确认… 如其提示及明确说明不符合本解释第11条规定的标准,则相关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产生效力。
点与不点,看似就是就是一个小框的事情,却代表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你蒙着大众的眼睛,就是剥夺了消费者知情和选择的权利,你不是他们,凭什么帮他们做选择?
销售误导
一个靠批判销售误导,打压代理人上位,号称业界良心的互联网平台,却自己带头作乱,做着销售误导,混淆是非的事情,你们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1.伪造数据
(一)
从始至终,悟空保都打着「完爆港险」的旗号招摇过市,可是从始至终它用来对比的港险产品数据全都是YY出来的,根本无法举出一项具体的产品(近似产品停售)与其描述的特征和价格对应。
港险?不存在的我想这样的宣传手段,可以称得上虚假宣传了吧,那和那些招摇撞骗的推销员有什么区别呢?
(二)
我们假设这些数据是真实的,简单对比同样不适用于这两款产品,很简单的道理,要对比起码要是两个属性相同的东西才能对比吧,香蕉和苹果可以做比较吗?
1.终身带身故责任保额分红的重疾和纯重疾做对比
2.终身带保额分红的寿险居然和保额恒定的的终身寿做对比
3.带意外医疗责任的综合意外险和无意外医疗责任的意外险做对比
这么简单的逻辑,小学生都懂,那号称北美精算师一群人会不懂么,还是懂了装作不懂呢?
职业操守?不存在的2.专业作恶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中称
其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包含下列内容:
(五)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而在销售页面上,我只看到了「国民」和「完爆港险」,健康告知已经严格到非人性,非合理的地步,却一个字都没有提。香烟壳上还有说一句“吸烟有害健康呢”,一款线上产品至关重要的提醒都没有,这样的专业我只能认为是在作恶。
条款陷阱
性价比
况且产品是不是真的性价比高呢?并没有
这个悟空保很聪明的偷换了概念,
「性价比高」不等于「价格低」
同样的十万保额,便宜十块钱(也叫便宜),换来的却是缴费期更短,保障期间没法选择,健康告知更严格,充满漏洞的条款和负分服务。这样的十块钱我宁可不要。
真正的性价比应该是合理的价格、优质灵活的产品设计、科学的健康告知、人性化的条款和贴心的服务。
初次发生VS初次患病
至尊保的条款如下
而初次发生的定义是
弘康健康一生A款的条款是
而初次患病的定义是
条款虽然只换了一个字眼,标准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至尊保的条款严格非常多,只要之前有过与重疾相关的体征或者症状就不赔。
而健A条款「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明显良心太多了,要同时达成四个条件才能算是初次患病。
职业变更
关于职业变更这个条款更是无语,变更新的职业如果拒保,还不是退保费,而是退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明白人都懂其中差别了。
合着买了保险还不让我换工作了。
后话
陈总很爱拿「创业」说事情,批判中国创业土壤不行,做出了“良心产品”却要被大家批评,
但是我想他搞错了一个逻辑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是因为它过街,人们要打他,而是因为它是老鼠和它做的那些事情。
在保险行业,「创业」的公司多如牛毛,有不少公司可谓是可敬的对手,为什么就悟空保被批判了呢,逻辑很简单,你创业,但是不能踩在消费者头上创业。
底线是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这个行业在慢慢变好,消费者的信任度在不断提升,任何一个有原则有态度的业内人士都不会允许这样一家公司消费大众的信任,因为我们再也不想走老路了,再也不想背上「保险骗人」的骂名了,因为我们想做一点小小的改变。
我没有管理过任何一家公司,却要教教你什么才是一家公司的底线。
一个优秀的公司不单单要「有技术」而且有个底线叫做「不作恶」。
百度云为什么天天被人骂,Google Drive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去质疑,很简单,他们的技术相差很大吗?不是的。
他们的「良心」差的很大
信息存在Google Drive 从来不会莫名消失,信息从来不会被莫名利用,这是企业的「不作恶」,这是一家有「良心」的企业给客户的信任感。
而百度云呢?天天爆出内容被私自删除,或者被企业利用,这样一家有技术而作恶的公司怎么去赢得客户的信任和行业的认同?
相同的,
一家天天叫嚷着,自称“业内良心”的互联网企业,剥开那层皮,却发现芯子彻彻底底烂的,
这样的一家用专业去作恶的企业,
这样一家为了宣传自己不惜造假的企业,
这样一家为了博出位不惜抹黑同业的企业,
这样一家刚愎自用不思进取的企业,
这样一家无底线消费大众信任的企业,
凭什么去赢得大众的信任和同业的认可?
对此,我送你三个字
你不配。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送给你
摸摸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参考文献
1.《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愿给你一双明眼看清风险
也为你打造最合身的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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