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作家王四辈启发,写写“文革”趣事玩。
1967年三月,我结束“四清”休假回到四院,分配在四部器材科工作。住在30单元单身宿舍。同屋有小原和小杨。
一天,保卫科安排一个“走资派”来这屋暂住。
“走资派”个子不高。微胖。黑脸。说话时露出一颗金牙。
“走资派”显得很老实。他轻轻地把从招待所借来的黄军被垫好,从手提包里拿出水杯、牙具,还有一个玻璃瓶。
我的眼前一亮:酒!
“走资派”的生活很简单:6点钟起床——院里散步——食堂吃早饭——去办公楼写“交待材料”。晚10点回来时,带一小袋切好的馒头片,放在暖气上,吃一、两片,喝一、两口酒,弄的满屋酒气。可恨的是勾起了我的酒虫。
我那时年轻,馋酒。我在一篇小文中说,曾和同学小姚从实验室偷酒精兑冷水喝。“走资派”这个酒动作,引诱的我一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趁“走资派”不在屋,我偷偷拿起他的酒瓶泯了一口。
这一泯不要紧,我差点跳起来。心里直喊,好酒啊,好酒!怎见的,有诗为证:
天上琼浆,人间美酒。瑶池赏赐,杜康酿就。刘伶喝了微醉,阮藉登山狂吼。陶潜辞官退隐,李白写诗千首。孙悟空大闹天宫,鲁智深醉打山门,宋江题反诗在浔阳楼。彼贤者尚且如是,我们俗人啊,闻一闻心旷神怡,喝一口体润骨酥。喝多了遭老婆痛骂,喝少了对不起朋友。岂不想煞人也么哥?岂不乐坏人也么哥?
我把这话说给小原小杨。他俩拿过酒瓶来泯一口,也啧啧称赞:香啊,好酒,好酒!
这样,我们仨往往忍不住偷偷泯这酒。
虽然三人都是泯一小口,但架不住人多嘴多,不几天后,我拿起酒瓶摇一摇,竟然快到底了。
毕竟吃人家嘴软。等“走资派”回来后,我吞吞吐吐对他说,我,我……喝,喝了你点酒……
谁知“走资派”听了非常高兴。连连说,好,好,你们喝,都喝。喝完我再买。你们要是碰见这酒就买。我出钱。
我们真信了他的话。星期日上街逛,到大南街,民族商场,丰州商场,专门看酒。呼白,0.60元;北京二锅头,1.50元;那种酒,9元。
“买三瓶!”
服务员说,要特供票。
我们傻眼了。咱哪里有那玩意儿。
一个多月后,“走资派”搬走了。我们也了解到,那个人叫李向珍,原四部党委书记。1938年在延安参加革命。行政11级,高干。
那酒的名称是:
茅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