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短视频平台而言,网红无疑是第一手资源。一个人气当红的网红,能为平台带来巨大的流量和人气,所以,平台一般会通过签约等手段,将网红留在平台内,同时,通过条约保障网红的利益。而这回,全能网校发现出手的正是当下短视频界的当红炸子鸡——抖音。
9月9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刚挂牌成立没多久,它就迎来了一大波访问高峰期,截止9月10日18时,该平台总访问量达20.73万人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案件正好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而这起案件是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
据了解,抖音诉讼“伙拍小视频”(原百度Nani短视频)的原因是关于信息无网络传播纠纷。因为在“伙拍小视频”平台上,有网友盗用抖音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的原创视频——“5·12,我想对你说”,并上传至“伙拍小视频”传播和下载服务,侵犯了我国著作权法。因此,北京微播视界有限公司(抖音公司名字)对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诉讼,要求二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经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线审核后,案件已被正式受理。
由于短视频行业是新兴行业,所以全能网校发现目前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一种探索期的状态。而本案作为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其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
来源:全能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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