奄忽逾时节,日月获其良。
萧萧车马悲,祖载发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
行出国南门,南望郁苍苍。
日入乃云造,恸哭宿风霜。
晨迁俯玄庐,临决但遑遑。
方当永潜翳,仰视白日光。
俯仰遽终毕,封树已荒凉。
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
即事犹仓卒,岁月始难忘!
大历十三年(778)冬,韦应物的结发妻郑氏去世了,他悲痛欲绝,写了多首悼亡诗以示悲悼,此为其中一首。
这首《送终》诗,是抒写送葬的场面和诗人惨痛的心境的。这首诗并没有什么惊人之笔,只是质朴地叙写了整个送葬过程:选定日子,灵柩出发,出了长安南门,远望墓地郁郁苍茫,日暮时到达墓地后,诗人失声痛哭,露宿守灵。次晨封墓完毕,诗人凄凄惶惶与妻子的遗体诀别,孩子们知道从此永远失去母亲,牵着父亲的衣裳哀哀哭号而不忍离去。诗人最后说:
葬事虽然办得十分草率匆忙,但这个日子我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全诗信口而出,不加修饰,不用典故,却真挚哀婉,悽恻动人。在艺术上,《送终》诗最感人之处在于叙事时笔端充满感情,“淋漓倾注,宛转侧折”,分不出究竟是在叙事,还是在抒情,情与事已经浑然一体,水乳难分。而叙事时又十分简净,抓住典型细节决不作琐细的现象罗列,这样写,既避免了繁冗拖沓,又不至于空泛粗疏。读了“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这几句诗,一群孩子牵住一位凄凄惶惶的父亲悲啼的情景如在眼前,令人顿洒同情之泪。
此外,这首诗由于能“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因而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如诗中写到“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这种生死阻隔的感情时,诗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又进一步写了两句心理活动: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跟妻子的遗体诀别,多延长一刻都是好的;可是转念一想,暂时的延长又有什么用呢?妻子的遗体最终还是要埋葬在山冈上的啊!这一“旁写曲诉”,使诗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它将诗人表面旷达、实质极其哀痛留恋的心情表现得深细婉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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