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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招股解读:灵思云图

13、招股解读:灵思云图

作者: 淡蓝色的天蝎 | 来源:发表于2018-06-28 15:15 被阅读30次

公司名称: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读后感言:

这周继续就互联网营销领域的同行企业来学习和研究,之所以选择灵思云途是因为就目前国内互联网数字营销这个领域,这家是少有的专注于数字领域的公司,而其他公司大部分还是以传统营销业务为主的。

这是一家很普通的民营企业,创始人的背景都比较简单,从2009年成立,历经5年左右的时间,终于迎来了第一轮融资:天使轮,其后发展越来越快,从成立有限公司到上市,一共才3年。可见,企业前期的初创阶段是有多么的艰难,话虽如此,但我还是要对公司的两点细节提出一下小见解:

(1)会计师事务所找的是立信,这家事务所在近几年的声誉甚为不佳,主要原因是涉嫌虚假报表,遭到过证监会的通报和处罚。因此,对于灵思云途的财报真实性是有折扣的;

(2)公司由四位初创人共同发起,可能因感情深厚,也可能因为对证券市场的不了解,因此公司股权分散,这对公司后期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

阅读内容:

一、公司简介

基本情况介绍:公司成立于2009年,证券代码:838290,于2016年9月5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该证券公司隶属于一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基于战略投资合作关系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常年排名在前5位,属大券商之一。可见公司在券商这方面很重视,也比较看重券商的名气与资质。公司从有限公司成立直至上市,共经历了3年多。发展及融资阶段共分为七个阶段:

(1)早期初创阶段:公司成立于2009年,核心创始人为谭明,另有三名联合创始人,分别是夏军、李宝林、丁磊。其中李宝林和丁磊均是谭明在赛迪集团工作期间的同事,一起共事有2、3年的时间,彼此算是有一些情感连接,互相之间在沟通风格、管理能力、专业水准上应该是有一些了解的。而另外一个夏军,跟谭明之间属连襟关系(双方的夫人为亲姐妹),同时夏军在进入灵思云途之前,亦有5年半的专业工作经验,夏军早期是在奥克斯集团任市场经理,算是甲方背景出身,后跳槽至乙方公司任策略总监。从初创团队的情况来看,这个关系应该还算是比较稳固的,有情感方面的连接,有亲戚间的纽带,也有专业领域上的不同分工;

(2)天使轮:由天使投资人于洋,于2013年12月,由其个人投资100万,持股比例10%的形式完成。丁磊是北京浩华浩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于洋持有其50%的出资额。浩华浩泰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公司重组、并购、上市、法律、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公司。

同期公司还成立了一家员工持股平台:百睿众达,将公司核心高管与该持股平台捆绑在一起,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A轮:2014年7月,由文化产业基金投资1756.76万元的形式进入公司股东行列,本次融资后文化产业基金将持有公司26%的股份。同时与公司及管理层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如果公司未实现目标利润,文化产业基金有权要求公司和/或谭明、李宝林、夏军、丁磊给予其股权补偿。结果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如期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以上对赌协议作废,将无法生效;

(4)B轮:2014年12月,公司股东李宝林将其持有的6.92%股权(对应出资额为467.5675万元)和0.48%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2.4325万元)分别以4,500万元和31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金石灏汭和刘云刚。同时与公司及管理层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如果公司未实现目标利润,文化产业基金和金石灏汭有权要求公司和/或谭明、李宝林、夏军、丁磊给予其现金补充以及股权补偿,同时还约定文化产业基金和金石灏汭拥有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回购、优先清偿权等特别权利。结果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如期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以上对赌协议作废,将无法生效;

(5)C轮:2015年6月,谭明和夏军分别将其持有的1.7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14.86492万元)和1.3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87.83788万元)以2,550万元和1,95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德传和信,文化产业基金将其持有的2.00%股权(对应出资额135.1352万元)以3,0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群星风尚。同时与公司及管理层签订了对赌协议:谭明、夏军承诺如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目标利润且低于特定金额,德传和信有权要求谭明、夏军以无偿向其转让一定数额公司股权的方式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调整,同时还约定德传和信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要求谭明、夏军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结果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如期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以上对赌协议作废,将无法生效;

(6)PE:2015年9月,丁磊将其持有的1%股权(对应出资额67.5676万元)以1,5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中骏微影,群星风尚分别将其持有的1%股权(对应出资额67.5676万元)和0.20%股权(对应出资额13.51352万元)以1,500万元和3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中骏微影和传神点睛;

(7)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约为2亿元。本次变更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所属区域:北京市朝阳区

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中的“其他互联网服务(I649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I64)”中的“其他互联网服务(I6490)”。

主营业务: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上市日期:2016年9月5日

注册资本:12600.00万元

法人代表:谭明

实际控制人:谭明、夏军、李宝林、丁磊私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竞争态势

(1)行业格局

1.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

互联网媒体资源的非稀缺性决定了互联网营销的市场化竞争程度高于传统营销领域。各互联网媒体除成立较早、已占据先发优势的知名网站和社交平台外,不存在不可替代的明显优势。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及模式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媒体资源的种类及数量日益增加,依托微博、微信等兴起的各类自媒体和依托移动端应用市场兴起的各类APP蓬勃发展,进一步降低了互联网媒体资源的集中度,进而决定了互联网媒体资源不再是主要竞争因素,互联网营销服务提供商必须更加关注客户的需求、技术的进步、模式的创新。

2.行业集中度较低、各市场参与者细分化程度较高

由于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没有限制性的准入政策,只要能够满足客户某一方面需求的公司都有机会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同时,互联媒体资源种类众多,资源量巨大,也为众多中小规模营销服务提供商提供了较大的生存空间。此外,互联网营销行业自身发展比较迅速,商业模式、技术、营销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大量创新型企业不断进入这一行业,因此行业内的从业企业数量较多,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

随着互联网营销手段的不断丰富,互联网营销产业链条逐步延长且不断细化,各家互联网营销服务商根据自身定位、拥有的独特资源优势参与行业竞争,整个行业细分化程度较高。

3.技术优势日益成为互联网营销服务的核心优势

由于各种互联网媒介变化较快,且日趋复杂,而互联网营销过程均涉及海量信息数据的采集、记录、分析、应用和优化,对技术能力和技术平台有较高的要求,各服务商都非常重视大数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技术竞争最终体现为为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竞争。

随着互联网媒体资源碎片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及以效果付费的营销服务的逐步普及,广告主开始依赖大数据挖掘及分析技术,为其提供目标人群定位、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及精准的广告投放。因此,行业内将涌入一大批以技术为优势的互联网营销服务提供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充分竞争。

4.客户资源竞争

针对客户的竞争不仅体现在对大型客户的争夺,同时也包括对中小型客户的争夺。互联网营销服务商一方面通过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一站式”互联网营销服务来吸引大型客户;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媒介购买量,增强投放渠道丰富性及媒介购买价格优势来吸引中小型客户。同时,各服务商竞相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营销效果来争夺客户资源。

5.网络媒介资源竞争

互联网媒介是传播互联网营销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商开展互联网营销服务的核心要素之一。随着国内网络媒介“分散化”程度加剧,各互联网营销服务商对优质媒介资源的争夺将越来越激烈。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3)公司竞争优势

1.立足于产业链最上游

公司立足于互联网营销服务产业链的最上游,直接服务主流行业的主流品牌客户,经过多年与客户的直接交流以及自我思考,对客户的发展战略、品牌战略、产品规划以及目标人群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从源头上把握客户整体营销策略、引导营销预算投向,为客户的效果负责;

2.全方位的大数据技术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开发,是较早开始在移动互联网领域进行数据挖掘的营销公司之一,拥有较大的先发优势。公司通过公开数据抓取、API数据源接入、客户CRM数据授权、媒体监测等方式,已经积累了30,000个用户标签维度和5亿条用户关系数据。同时,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分布式数据采集、多源数据整合匹配、用户画像、智能分析、智能推荐、数据管理系统(DMP)等技术,为营销服务的各个环节提供大数据支撑;

3.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客户遍布汽车、消费电子、快速消费品、互联网等主流行业,主要包括一汽-大众、东风标致雪铁龙、华晨金杯、宝马、三星、腾讯、宝洁等主流品牌客户。这些客户的声誉较好、实力较强,对互联网营销的价值认识充分,互联网营销预算持续稳定增长,为公司在互联网营销领域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原生、默契的团队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谭明、夏军、李宝林、丁磊四人经过多年合作,形成了极强的团队凝聚力,各成员配合默契,管理理念一致。同时,为提升经营绩效、强化员工激励,公司先后设立了百睿众达、上海云丞、上海云睦、上海云显四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并通过让技术团队直接持有赢联明志、云途创想和云途极光等研发型子公司部分股权的方式对其进行激励。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出有力地支撑了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5.内生的发展战略

公司的大数据营销业务是从自身传统的整合营销服务中发展出来,新旧业务天然有机结合,内部采取统一的媒介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从客户需求出发,提供一揽子营销解决方案。一方面,公司是较早开始布局大数据技术的营销公司之一,有较充足的时间进行技术团队的构建及与业务团队的融合。同时,公司的各项大数据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并能够实现技术与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处于营销行业最上游,能够与广告主直接交流并为其提供整合营销策略,公司可以结合当前营销手段的发展趋势,引导客户将其预算较多地投入到大数据营销的方向。

6.效果付费导向的营销解决方案

公司积极探索按效果付费的互联网营销解决方案,并以此为方向,推出了基于大数据技术的“赢联”社会化营销平台。其中,赢联企业版作为公司与客户的沟通界面,可以实时、准确地将客户的营销需求直接转化为在线定单,并依托公司多年积累的海量的社会化媒体资源、以全程大数据实时跟踪响应与效果监测等手段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解决方案。赢联个人版则聚合了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个人,参与到企业的营销环节中,使企业的营销目标能够更准确、更高效地达成。“赢联”社会化营销平台自2016年初上线测试以来已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7.“策略+大数据+全媒体+社会化传播”的整合营销能力

公司通过对客户品牌定位、发展战略的深刻理解,为客户定制优质的营销创意策略及传播策略,并基于多年积累的广告投放数据、媒体监测数据、用户行为及关系数据,以大数据技术实现营销内容与受众喜好的高度匹配及在全媒体渠道的精准投放。在经过全媒体的多轮分发后,公司借助“赢联”社会化营销平台,实现营销内容在社交平台的多次转发,并激励用户自发生产内容进行分享,形成社会热点,实现“以大数据实现精准投放,以策略深化品牌共鸣,以全媒体渠道实现多次分发,以社交传播引爆社会热点”的整合营销效果。

(4)公司竞争劣势

1.公司在互联网数字营销如此激烈的产业链内,还没有很好的形成自己的特色,上述服务客户在当下互联网营销圈内是竞争最为激烈的客户圈。在日后竞争者越来越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公司的持续增长和长远发展;

2.“赢联”平台在界面设计、功能优化、营销宣传上显然力度不够,这势必影响公司在数字化领域的定位和服务效率。

三、风险分析

在招股说明书中,一共列举了8大风险,但我认为这都不是关键风险,或是当这些风险真正来临时,公司是有足够的办法加以应对的。而真正的风险我认为有以下两点:

(1)公司没有足够清晰、明确的定位。

虽然,公司以汽车、消费电子、快速消费品、互联网等主流行业中的主流客户。但由于这些主流行业中的主流客户并不只是选择一家互联网营销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而且这个行业整体竞争激烈,在没有进一步明确、细分的战略定位之前,公司会有很大的风险将面对行业内众多优秀的竞争对手;

(2)虽然公司以谭明、夏军、李宝林、丁磊四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无一人持股比例超过30%,如果以上四人在日后面对利益、诱惑和矛盾时,不能始终如一的保持一致,那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落入他人之手的风险。

四、战略布局

(1)重新调整“赢联”APP的功能和定位

将“赢联”APP定位于,面向2C的移动端用户。功能主要使用工具类+新闻资讯为主,在用户浏览信息和使用工具的过程中,不动声色的影响用户的思维习惯和消费观念,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相应信息流的传播和转发,这将使以往“赢联”的用户为了一小部分利益违心的转发不相关的资讯到主动、自发的信息传播;

(2)打造属于自己特色IP,建设自营的品牌微信公众号

在当下的互联网营销领域,产业链够多、够长依然无法保持较高的利润率,其中很大一部分成本消耗在品牌优势巨大的微信公众号上。打造自己的IP,独立运营品牌公众号变的尤为重要,不仅可以缩减公司内部成本,还可以提升利润率。在未来的长远发展过程中,提前主动占据话语权。

五、其他信息

(1)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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