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结婚时男方买房似乎变成了一种定律,如果谁家嫁女儿是自己出钱买的房,好像话里话外都是倒贴一样!虽然我是一个女人,我实在还是不能想明白为什么结婚一定要男方买房?古代女人裹小脚,现在出了一个又一个像香奈儿、邓文迪等优秀女性,怎么还是抛不开那些陈旧思想,追求了几十年的男女平等,怎么到了买房这件事上,就不提倡男女平等了?
随着房价近几年的上涨,女性择偶观也发生新的趋势,“富二代”、“有房男”都成了抢手货。由上世纪50、60年代,嫁工人,工人阶级是老大哥,吃香成份也好;70年代,嫁军人,军人神气且有保障;80年代,嫁文凭,科技开始吃香;90年代,嫁大款,不能嫁也要傍,二奶、三奶效应颇多;本世纪00年流行嫁富二代或房多族;整个社会混乱了,为钱、为金而出卖青春、出卖一切,人类的人伦道德对拜金的膜拜,“宁坐宝马车内哭,不坐自行车后笑”。新婚姻法的出台,也正是弥补了这些不足,让人们更加关注情感在生活中的真实性。
在新婚姻中真正强调了个人独立,以及个人财产的独立。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婚后财产愿不愿意share给对方,是自己的权利。没有人能够要求,人家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或者父母辛苦存了大半辈子买的房子因为几年婚姻就要记在你的名下,甚至离婚还要分给你一半。想什么呢,有本事自己赚去!为钱扯皮是最伤感情的事情。也许很难分得清,但也就是因为难分清才要分,搅成一团最容易打死结,尽力分开了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误会。所以婚前协议是很必要的一件事情,谈钱虽然伤感情,但是谈感情更伤钱啊,这样我们又回归了题目的问题,“为什么要男方买房?”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农村的,或者家庭条件不好,或者父母身体不好,你是否因为这样的客观原因就放弃你们俩的婚姻呢?完全不必,女方也可以买房,这样除了能让你们的婚姻继续以外,还多了吵架时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滚出去!
当然了,这法令减轻了男同胞们娶老婆的物质成本,升高了女同胞们嫁老公的物质成本,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但与此同时,也升高了男同胞们娶老婆的精神成本,降低了女同胞们嫁老公的精神成本。这对提升女人的精神层次是非常好的激励。以前看过无数个悲惨故事,是如何找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本来有着稳定的工作,放弃事业在家相夫教子,除了接送孩子给老公做饭,打扫屋子,还很可能要收着自己婆婆的白眼,伺候着比伺候自己妈都上心。最后事业有了上进,转身找一个年轻貌美有学历有身材的女神,把你一甩,你连个孩子都得不到。就算闹上法庭,法官也不会把孩子判给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妈!最后丢给你点分手费,连个房子的首付就交不起,那时候怎么办?回娘家?再嫁一个?找工作?已经和社会脱轨太久了。
然而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价值,生活就会完全不一样,至少色衰爱弛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有了工作,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忙里偷闲也会做面膜,跟闺蜜去喝茶逛街,独自看书旅行。不要担心家里没人做饭没人做家务,你努力赚钱的工资难道还不够请个保姆的吗?这样,你可以和老公共同约定回家的时间,当他有应酬的时候你可以和闺蜜去西餐厅搓一顿,在它出差的时候你也可以考虑独自去东京血拼,或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至于有了孩子之后的生活,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除了喂奶男人做不了之外什么照顾孩子的事做不了。何况现在早就有全自动吸奶器了,工作忙的时候完全可以晚上把奶准备好,给孩子洗澡、喂奶、讲故事哄睡觉,小时候月嫂可以承担,大了之后接送幼儿园,完全也可以夫妻之间约定一人一周根据时间。不要自以为照顾孩子就是女人应该做的事情,孩子难道不是两个人一起的?难道不是女人怀胎十月生下来还随着父亲的姓氏难道还欠他的?至于照顾双方老人的事情更应该是共同承担。
我觉得这样一想,还是帮助女同胞的,容颜会随着年月流散,但是物质不会房子不会,暮去朝来颜色故之后就门前冷落鞍马稀了。外貌协会的成员没什么丢份儿的,活得优雅从容不惧时间的女人通常都由内在散发出美丽,这种美丽需要用阅历和学识来锤炼,不是上chanel的粉底液Dior的口红或者依傍一个有品味的男人就能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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