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城镇化不断的推进,当下违法占地的情况越来越多。生活中,经常有一些人打着“征地”的旗号,从老百姓手中违法取得土地,不经批准,肆意妄为的建工厂,有的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征收农民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批租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征用土地的性质(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和需求面积的不同逐级上报审批。只有经过审批的征地行为才算是合法的。
耕地作为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相关部门也公布了一些法律规定。为保护耕地被滥用、滥征,去年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规定》将标志着行政机关征收土地将更加透明公开、补偿必须依法足额到位,过程做到公平公正。
那么也就是说,今后,违法征地将会受到严厉查处,这些违法征地者怕是要凉凉了....
何谓国土资源执法监督?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职责:1、对涉嫌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2、对发现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3、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4、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等等。
相关人员互相推诿将会受到处分
对于自家承包地被非法征收或是侵占,大范围的占用国家集体利益的,一旦老百姓反映,但置之不理的或是互相推诿的,在此《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了,要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追责和处分。
其次,对国土部门及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篡改案件材料;违反保密规定,向案件当事人泄露案情;越权干预案件调查处理;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案件调查、审核出现重大失误等都依法将被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遇上违法征收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当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情况时,千万不要一味的退缩,也不要被自己的主观意识所打败,要勇敢的拿起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要积极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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