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柯榕树下~原创
第一次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大概是在高中时,迫于学习任务的紧张,读小说似乎也成为了一种减压的方式。但是,如今当我再去回忆这本书时,似乎记忆清空,单纯的只剩下简单的小说情节,而将其中的内涵丢掉了。
这本久负盛名的书出版于1951年,当时塞林格才32岁。书一经上市,就获得了空前的成功,销量步步升高。塞林格一夜之间成了国民作家,耳熟能详度不亚于今天网络上所谓的国民老公。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意义大概就是一簇小火焰,从它点燃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一个引燃物,以不可扑灭之势迅速燃烧甚至引爆一些思潮和风潮,比如“垮掉的一代”、“自白派”,无不受其影响。甚至塞林格塑造的主人公,那个脏话少年霍尔顿,他的言行举止和装扮,也成了年轻读者们竞相模仿的对象。
塞林格出生于1919年1月1日的纽约,父亲是一个犹太拉比的儿子,做奶酪和火腿生意,家境富裕。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塞林格是个小富二代,他从小就对学习没太大兴趣,中学时退过学,15岁被父亲送往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这所学校就是小说中潘西中学的原型,也是故事的开篇。
整个故事结构是非常简单的,一句话概括,就是脏话连篇的16岁少年霍尔顿在圣诞节前,被学校开除,之后独自在纽约徘徊的生活,这段生活的时间跨度只有一天两夜,塞林格用第一人称讲述了整个过程。
霍尔顿的家庭概况是,父亲在纽约做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育有兄弟姐妹四人,霍尔顿排行老二,所以这个家庭也是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而这个家庭,有一个巨大的打击,就是排行老三的弟弟艾里之死。小艾里是一个爱打棒球的红发小男孩,在小说里出现的次数并不多,小艾里的离世让母亲患上了较为严重的精神类疾病,也成为霍尔顿隐蔽的哀伤。霍尔顿对守望者的职责定义里,有一条是,“当孩子们跑向悬崖边,伸手将他们捉回”,这也和小艾里的夭折不无关系。大哥D.B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作家,在好莱坞写剧本,对哥哥身在好莱坞这件事,霍尔顿特别不屑,这里体现的是他的价值观。妹妹菲比才十岁,是个课业优秀的可爱女孩,霍尔顿无数次详尽地谈论她,认为她是唯一能听懂自己的人 。
故事一开场,霍尔顿就吐槽了他就读的潘西中学,这是一所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私立预备寄宿制中学,在此之前,霍尔顿还上过其他几所全日寄宿制学校,里边都是清一色的男生。这类学校约等于定制版的中产阶级子弟监护所,大名鼎鼎的约翰∙肯尼迪、富兰克林∙罗斯福,都曾经就读于此类学校,简直是富家子弟的教育标配。
为了招徕生源,学校在各种各样的杂志上做广告,广告内容无非是帅气小伙儿骑马打马球,这种带暗示性的画面也是霍尔顿眼中的假模假式之一,学校附近根本没有马。而马和马球,也已经成了中产阶级领口的别针,是一种彰显在外的配置。
可就算拥有这样光鲜亮丽的外表,内里也并不因此高级很多,在潘西学生们经常会丢东西。“越是收费高的学校,里面的小偷就越多。” 因为被偷了大衣,霍尔顿在小山顶看橄榄球时,“屁股都快要给冻掉了”。这里可以体会一下这本书独特的叙述风格,全是青少年日常化的口语,没有堆砌的词藻,却以这种自由舒畅的口吻表述出了少年的真实感受,这也是整部小说中最出彩的部分,一种被称为“少年侃”的叙述方式。
霍尔顿看球看得很投入,他坐在一尊“破大炮”旁,轻描淡写地介绍,“不知道是革命战争还是什么时候留下的”,这里的战争,指的是曾经让人骄傲的独立战争。在此后的故事情节中,与战争有关的词,会时不时跳跃出来,比如诺曼底登陆,比如原子弹,但也仅是跳跃,塞林格似乎并不愿意对此多加笔墨。事实上,这些零星的跳跃都是射向塞林格的子弹,是他难以忘记又不可触及的隐痛,也是守望的由来。接下来,我们将以交替的形式来介绍隐藏在霍尔顿身上的那个塞林格,和站在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
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美国宣布参战,当时塞林格22岁。第二年,他正式入伍,并且陆续写作。两年后,也就是1944年1月,塞林格申请了反情报部门的职位,编入12团,前往欧洲西线战场。同年,诺曼底登陆,德军撤退巴黎,塞林格和他所在的第12团作为第一批美军进入巴黎。巴黎民众极其热情,欢迎的人群不停地把吉普车拦下,男人们送上美酒,女子扑上去亲吻,约摸跟那张著名的照片《胜利之吻》差不多。而最让塞林格开心的,是在巴黎遇见海明威。当时海明威是《克利尔》杂志的战地记者,两个人约在一家酒店碰面,边喝边聊文学。海明威的外号是“爸爸”,塞林格此后一直这样称呼他。这一小段时光,可能是塞林格心目中,在巴黎最美好的日子。
在巴黎待了一个月左右,塞林格就被派往德法边境的赫特根森林,这是德军的重兵布防地。战役历时3个月,由于战略失误,整支盟军几乎全军覆没于此,杀戮极其惨烈。到撤退的时候,塞林格所属的团从最初的3080名官兵,到最后只剩下563人。塞林格作为死里逃生的幸存者,等于去了一趟地狱之门。
5个月后,也就是1945年5月,二战结束。在此期间,塞林格仍然参与了情报搜集工作,见到了惨绝人寰的大小集中营,火烧人肉的味道在空气中飘荡,再也无法从鼻子里抹去。之后的塞林格写下了第7个以霍尔顿为主角的故事《这片没有果酱的三明治》,在这篇小说里,因死亡造成的痛苦无处不在。塞林格患上战后心理综合征,他转去纽伦堡的一家医院接受治疗,战争无疑摧毁了一些东西。
这些经历是塞林格的,也是霍尔顿的。了解了战争的磨难和残酷,我们才能看到霍尔顿内心深处的彷徨与无措。这些东西奠定了这部小说的底色,哪怕采用了“少年侃”的叙述方式,哪怕它脏话连篇,它也不可能是幽默轻松的。
二战之后的美国,经济持续增长,从1945年到1960年,全美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一倍,新中产阶级由此兴起。但与繁荣相并存的,仍然是战后的伤痛,它没有因为表面上的平静而消退,相反,大量老兵的伤亡促使人们进入反思期。霍尔顿对成人世界的嘲弄,对各种“假模假式”的不屑,其实就是塞林格的提问和自省:醒来,却无路可走,无计可施,前途一片渺茫。
与之后“垮掉的一代”略有不同的是,垮掉派的作家和诗人们直接给出了行动,他们走在路上,任其失去,不问缘由,用无目的来寻找和反抗,他们与毒品、性滥交为伍,表现得更为激烈一些,他们用狂躁取代了抑郁。而麦田少年们,则找不到任何解决方案,他们的正确路途是成为父母那样的中产阶级,然而他们在精神层面上,又完全否定那种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就像霍尔顿对潘西的鄙视,对哥哥D.B身处好莱坞造梦场的鄙夷。
我们接着看霍尔顿的行踪。他在学校呆了一个下午,去看了历史老师,算作被开除后的告别。作为一个学渣少年,老师少不了一番谆谆教诲,霍尔顿自然如坐针毡。熬到晚上,坐在寝室跟室友闲聊、扯皮,依旧百无聊赖。这个熊孩子,似乎没有什么是他能在乎和在意的,直到室友跟他说他泡了一个叫简的姑娘,因为语气轻佻,霍尔顿跟他打了一架,被揍得满脸是血。之后,他花了两分钟时间收拾好行李,离开了学校。毫无疑问,简是霍尔顿珍爱的姑娘,他们曾经是邻居,简跟母亲和继父住在一起,继父是个酒鬼。
关于简的信息,霍尔顿并没有在一开始就说完,简不停地出现在他的回忆里,在他离开学校试图嫖妓失败被揍后的幻觉里,出现在跟俗气姑娘的对比里……一直到小说快结束,简都似一缕气息贯穿始终。对简的珍视和珍藏,不由得让人想起电影《阿甘正传》,以及里面那个两小无猜的珍妮。而事实上,阿甘和霍尔顿也确实同属一个年代,而珍妮正是走在路上的垮掉派代表人物。所以这部小说并不只是一个被开除的少年浪荡街头的故事,我们可以借由无处不在的细节看到它背后蕴藏的巨大信息量。
这就是一个大历史的风潮,由《麦田》开始,各种反叛和质问的思潮浪一样涌现,而无论在哪个时代,文学和艺术总是能以其特有的敏锐首先发声。在这个时期与之对应的,诗歌领域出现了自白派、戏剧领域出现了荒诞派……这无一不是这次思潮带来的成果。艺术家和写作者们开始关注个体,作品直指个人内心体验,指向与个人密不可分的家庭关系,指向社会,以及社会的病态。
霍尔顿无时无刻地摆出一副格格不入的对峙姿势,说到这个,我们可以看个有趣的现象,就是霍尔顿非常规装扮的走俏。他喜欢把红色鸭舌帽朝后反扣着戴,这几乎成了霍尔顿的标志性 LOGO ,随着书的出版和热销,这个举动很快被年轻读者们竞相模仿。我们至今在美剧或者好莱坞电影上还能看到美国年轻人这样打扮,从这个层面上说,塞林格也算是不小心到时尚圈跨界了一把,做了次风潮的策划人。
借着霍尔顿对简的珍爱,我们来看看塞林格本人的情感历程。19岁时,塞林格开始了他的初恋,恋爱对象是父亲的生意伙伴、一位火腿进口商,也是波兰巨富之一的女儿。当时塞林格充当他的翻译,并与他们相处了十个月。二战后,塞林格曾经申请转调维也纳,却打听到这家人全部死于集中营,包括他像水晶一样纯洁的初恋女友。
另外一段没有结果的恋情,发生在塞林格22岁。当时的塞林格已经开始进行小说创作,但退稿跟他的创作几乎一样多。为了生计,他不得不跑到游船上做招待员。7月,他在游船上认识了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16岁的女儿乌娜。塞林格坠入爱河,但是两年后,乌娜嫁给了大她三十多岁的喜剧大师卓别林。这段恋情给了塞林格不小的打击,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卓别林抢了,实在太郁闷。此后,塞林格的情感一直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直到与第一任妻子结婚,然后离婚。
嫖妓失败反被殴,16岁的小少年无力还手,他当着皮条客的面,委屈地哭了。他在厕所里坐了一个钟头,幻想自己被枪杀,幻想自己提着枪复仇,幻想着简来替自己包扎,就这样,他胡思乱想地睡着了。
醒来后的霍尔顿出了旅店,在路上偶遇两个修女,修女的简朴触动了他,他捐了十块钱,又跟她们聊了一会儿。之后他往百老汇方向走,想给妹妹菲比买张唱片,他已想好了要去见见妹妹。就在这时,一个从教堂走出来的孩子吸引了他。孩子没有走在人行道上,而是紧挨着马路牙子走,一边走还一边小声地哼唱。霍尔顿靠上前去,听到他在唱:“如果有人抓到别人在穿越麦田。”与之形成反差的是,街上的汽车呼啸而过,人群川流不息,这是一个喧嚣的世界。但孩子的眼里没有这些,他仍然专注地贴着马路牙子走,反反复复地哼着那句歌。
看到了吗,为什么要在麦田里做个守望者,塞林格在这个地方给出了答案。修女和喧嚣,孩子与这个吵闹的世界,霍尔顿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中看到了温情的所在。
见到妹妹菲比后,霍尔顿跟她有过一次交谈,他说:“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这就是霍尔顿的守护,对早夭的弟弟小艾里,妹妹菲比,甚至还有跳楼自杀的同学的守护,对所有纯真的守护,保护他们远离虚伪丑陋,远离战争谎言,远离混乱不堪的现实世界。这也是塞林格的逃离。
《麦田》虽然畅销,但并不是一本通俗小说,塞林格也没有给霍尔顿续上一个光明的结局。无非是没有出走,但并不因此顿悟。没有从此做个乖乖的尘世人,也没有像贾宝玉一样遁入空门,只有实实在在的、对现实生活状态的呈现。
霍尔顿在见到妹妹小菲比后打算离开纽约,去西部随便找个活儿干,然后用他挣的钞票盖座小木屋,余生就在那儿住。他说他要把木屋盖得靠近森林边上,但不是在森林中间,“因为我他妈一直要有阳光高照。”
《麦田》出版的4年后,也就是1955年,塞林格36岁,他娶了小自己16岁的女孩儿克莱尔。婚后没过多久,塞林格希望自己能独处隐居,然后他在离家四分之一英里远的树林里盖了一间小木屋。小木屋隐藏在一排高墙和一屏树林后面,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唯一把塞林格与这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是一条爬上山丘延绵几英里崎岖不平的小路。在路的尽头,立着一个没有主人名字的邮箱,沿途你还会看到不少树上挂着“禁止闯入”的警示牌子。为了防备可能的闯入者,他把小屋漆成了跟树林环境相似的黛绿色,然后在这里度过一天中的绝大部分时间。塞林格似乎在践行着霍尔顿的梦想。
霍尔顿打算去西部生活,做个又聋又哑的人,再认识一个美丽的聋哑女孩儿,和他一起住在木屋里。想要交流时,就把话语写到纸上。
再之后,塞林格有一些短暂的恋爱史。80年代后期,他又娶了比他年轻很多的奥尼尔,奥尼尔很尊重塞林格的隐居守则,所以人们对这段婚姻了解极少。这也算是霍尔顿所说的那样,不要有过多的打扰,哪怕是伴侣之间的攀谈吧。
《麦田》这本书,它其实并不厚,翻译成中文也就13万字,很快就能读完。除去它的故事性,我们还能从书中读到不少当时的文化元素。除了前面提到的海明威、自白派、垮掉的一代、禅宗,还有爵士流行。也能看到嬉皮士的影子,能向上追踪到嬉普斯特现象和波西米亚文化。这本书里所有提到的细节,都足以让它成为研究美国文化的注脚。
从人物形象上来说,作者塞林格与主人公霍尔顿难解难分。事实上,在此书出版的几年后,塞林格所选择的生活也就是霍尔顿曾经描述过的生活方式。所以这本书带了一定的自传性,了解了其中任何一位,也就走进了他们的内心世界。
《麦田》这本书读完了,内心仍然久久不能平静。不论是霍尔顿还是塞林格,其实都是想要守望内心宁静且美好的存在。那么我们呢?何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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