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的魅力在于通电之后,或者说引导完成之后。用乔布斯的话说,在于它快速计算的“魔法”:处理分毫必现的高清视频,展示以假乱真的水纹波浪,举重若轻的专业运算等等。然而还有一种电脑,它们在不通电时就足够吸引人。曾经的Sony、IBM,当然还有今天的苹果,都生产过这样的电脑。
新的MacBook就属于此列。人们都知道它轻薄,这也是它的便利之处。然而当你拿起它的时候,真正的感觉却不是轻与薄二字,而是一种愉悦和满足感——上网本也一样轻薄,但却肯定不能用这两个词形容。理性告诉你它只有13mm的厚度和900g的重量,然而感性的得到的却是一种厚重,你会把它拿在一只手里,刻意地感受它的重量,试图调和这两种截然相反却同时存在的特征。
你用过的电脑越多,使用电脑的个人历史越长,你就越愿意把玩它。因为你知道个人电脑一路走来,变成现在你面前这个样子,可以说最熟悉而又很陌生。当它合上的时候,你的视觉和触觉面对的材质空前地纯粹,只有铝合金(除了背面的螺丝和四个脚垫)。因为改进的工艺和更先进的处理器(MacBook上没有MacBook Pro的塑料转轴,同时也不需要风扇散热),什么锁、钩、扣、链、格、栅、钢、铁、塑料统统不存在。因此,相比工程产品,它更接近玉石珠宝的气质。苹果创造了PC这种形式的电脑,现在它又通过MacBook把这种形式推向了巅峰和极致。
开机之后却没什么好说的。从2012年的MacBook Air升级过来,没有觉得变快(但SSD很快),也没觉得变慢。当然不可能更吵,但平时也没有更安静——在白天室内,MacBook Air和MacBook Pro原本也没有什么噪音。屏幕优秀,一如其兄长。
我喜欢的,是这张备受争议的键盘。好多人觉得按键太轻,键程太短,可这也意味着敲击几乎不用力气。相比之下,最极端的反例是机械键盘,这些四色键轴让我从手指到后背的肌肉全都跟着疲乏酸痛。
我最不喜欢的地方,也是让我最终放弃了这台电脑的,是它的接口。同时使用两个USB接口的情况固然不常见(尤其对于这台电脑的使用者而言),然而只有当你突然发现确实需要两个USB接口时,才感到原来大脑根本不需思考的使用场景,比如两个移动硬盘对拷,现在却是寸步难行。这时候,不自由受束缚的感觉就会显得异常强烈。
然而这还没完。即便是想用一台USB设备,这个USB Type-C接口也不保证能够顺利的运行——比如多台移动硬盘在这里都出现了无法顺利读取,反复断电的情况(似乎是供电不足?)。我购买的USB Type-C转DisplayPort线也不能使用(不知道是质量问题还是兼容性问题)。
相比之下,MacBook Pro不需要各种转接头,不需要各种USB Hub,同时兼容良好,在背包里还可以代替移动电源。当你把这些不得不配备的杂七杂八加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MacBook用起来又麻烦、又杂乱,并不节省空间和重量。此时,MacBook的意义何在,便是一个大大的疑问了。
最后还有它的电源部分。MagSafe被砍掉,变压器上也没有了线缆收纳装置,电源线粗且硬。在这里,完全看不到苹果过去的体贴和巧思,反而多了几分粗鄙和大意。
在一个普及了高速无线数据传输的世界里,MacBook将会是PC这种计算机形态近乎登峰造极的作品。然而今天毕竟是2016年,它只能是一台极为精美但不太实用的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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