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先生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可活着本身又到底是怎样一个存在呢?为什么人只能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呢?人就不能为点儿其他的活吗?
我活着就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活着是因为我热爱生活。我想生活并不等同于活着,生活是有色彩,有温度的。我热爱生活,我喜欢美食,美景,喜欢玩手机,打游戏,看小说,喜欢和朋友逛街聊天,喜欢和父母一起看电视,我活着是为了这个世界上我所喜爱的一切而活着,倘若这一切都消失了,那我便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
一个多月以前,奶奶终于去了,终于这两个字用在这里似乎显得我太不孝了,这确是我内心最真切的反应,我无法否认。
奶奶病了很多年了,皮肤癌,一开始是太阳穴那长了两个指甲盖大小的黑斑,又痒又痛,自己随便捡了些药擦了不见好,后来忍耐不得了,带着去了市里的医院,做了手术,从太阳穴那切开做了些我也不大清楚的名堂,大家都原以为好了,没想到后来又复发,再去医院,说是治不好了,只能靠吃药控制。于是带回了家,开始吃药,一吃就是三四年,脸上的那两个黑斑越长越大,甚至开始溃烂,奶奶也天天的喊着痛,只能每天请村里的医生输些消炎阵痛的药水,一天药费都要一百多。
我很小的时候就跟随父母外出打工,回故乡之后也未住在村里,因而与奶奶的感情并不很深厚,记忆里的奶奶就是一个富态的慈祥的老人家,喜欢和我唠村里的家常里短,虽然我并不认识那些人家,却也仍旧笑着附和她。可这个暑假回来我看到奶奶,却险些认不出来了,老人瘦得让人心惊,连骨头架子似乎也萎缩了,靠在爸爸的怀里像个五六岁的孩子似的。太阳穴附近的那两个黑斑早就溃烂至大半个脸,直接能从左半边脸看到里面的血肉至骨头,又因天气炎热,即使每天用双氧水冲洗,偶尔仍能看见几条白色的驱虫,眼睛基本已经看不见人了,听觉也弱了,嗓子哑得像是破旧的风箱,吐的便的全是血,即便早从父母那得知了奶奶的病情,也看了些照片视频,真真的看着时,我还是心里一阵泛寒,是害怕。
看到我来,奶奶仍强打起精神和我说了几句话,一是反复的诉说着自己的痛苦,二是嘱托我要好好读书,我一一应下。
然后就是漫长又煎熬的等待,家乡的风俗,将去的老人一般都不会送往医院,而是就留在老宅,所有的儿孙都要赶来,陪老人最后一程。我不好对这习俗做太多的评价,只觉得这是一种煎熬,对将死者的煎熬远胜于生者。守夜是很困难的,可夜晚又是最重要的时刻,大多数老人都是在黑暗中悄悄离去,所以得找些活计儿来提神,在贵州,没有比打麻将更合适的了。我坐在奶奶隔壁的房间,听着窗外麻将碰撞的声音,我想,奶奶此刻在想些什么呢?奶奶应是很想活的吧,即使吃什么吐什么,在她稍有些力气的时候,还是低声的唤我们,让我们给她喂些牛奶,拼尽自己的力气去汲取那么点儿食物,即便早已知道结局,却还是希望希望自己能活下来。我为这执着所震撼,但我一想到倘若躺在那里的不是奶奶而是我,便觉得一阵毛骨悚然,我害怕这样的活着,这样卑微的,用尽力气的,像一条被扔在岸上的鱼张大了嘴巴嘶嘶的渴水般的活着。
“活着才有希望”,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有时候,活着真的没有希望了。福贵还活着,可他似乎又已经死去了,当生活的一切色彩和温度都消亡了,当作为一个人与这世界的一切羁绊都泯灭了,即使肉体还在呼吸,可这个人,已经死了。
又想起一件旧事,前些年朋友逛街的时候,正巧撞见一对老朋友的偶遇,是两位老妇人,看着都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其中一位花白的头发烫着精致的小卷,脸上画着淡妆,耳环,手镯和纯白的珍珠项链一样不少,穿着一袭大红大绿的旗袍,脚下踩着一双小跛跟皮鞋,拿着一个小手包,纵使我并不欣赏她旗袍的颜色,却仍为她的美所倾倒。另一位老妇人的穿着我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她背着孙辈,略显得佝偻的身体和深色的着装。我看着她们两惊喜的打招呼,问候起对方的近况,各自活出了自己的路子,但于我是更欣赏前者的。
我初中的时候常想,这辈子活到25岁就行了,因为25岁以后,就要组建家庭,养育孩子,整日为了鸡毛蒜皮的琐事禁锢我的自由,所以死去,是最好的抉择了。高中的时候,我想我应当活到50岁,陪伴我的父母、亲友,再走一段路。到了现在,我觉得这世界太棒了,我还没玩够,我要到了七八十岁,仍穿着好看的衣服,陪着闺蜜去逛街,我要带着孙子孙女一起去网吧打游戏,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在我喜欢的作家的签售会上排队,我要在30度高温的夏天吃麻辣火锅,在下雪的日子里吃冰淇淋,我要好好的享受这个世界。但我很确定的是:我绝不会容忍自己躺在病床上,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意识清醒却只能依赖他人苟延残喘,这太可怕了。
来人间走这一遭,不求轰轰烈烈的活,唯愿清清爽爽的走,这是我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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