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父母,大体上都信奉一种“宗教”,是否是这种“宗教”的信徒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识别:
视孩子为宇宙中心,孩子就是自己存在的意义;
付出一生心血来供养;
既是溺爱者,又是施暴者,常常对孩子实施语言、肢体、冷暴力;
讲一种特殊的语言:”吃饭饭“、”睡觉觉“、”喝水水“、“洗手手”……
有一种特殊的爱好——每天在朋友圈里晒孩子。
符合以上三条及以上者,就已经无意识地信奉了“拜子教”。
“拜子教”的信徒都很虔诚,但他们都不是一个完整、丰富、自由的人,且浑然不觉。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写道:爱不是外在的交易,爱不是互取所需,爱是一种可培养的内在的能力,只有当你自由的时候,你才能去爱,才能获得爱。而自由,只有通过提高心灵的修养才可以达到。
我一直认为,最好的爱,是爱的主体有着自由而健全的人格,与所爱对象身心契合但非依附,不是一味地索取或者一味地付出,以此来获得自我的存在感。而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且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服从于我。
父母如果对孩子说,我爱你,这种爱应该指向分离——离开我的子宫,离开我的乳房,离开我的怀抱,离开我给你的赏罚体系,离开我目之所及的地方,成为一个独立而自由的人去生活。父母不仅应该允许这一分离,而且还应该希望并促成这一分离。
在分离的过程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但说起教育,人们往往想到的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却少有人能意识到“自我教育”。
一名崇拜圣雄甘地的孩子非常爱吃糖,他妈妈为了让他戒掉糖,千里迢迢找到甘地,希望他能劝说自己的孩子。可是甘地说,你三个星期后再带着他来。母亲说我们家很远,好不容易来了,就请你帮帮我吧。可甘地坚持说,你三个星期后再来。
于是,这个母亲三个星期后又带着孩子去见甘地。甘地告诉孩子要少吃糖,孩子答应了。孩子的妈妈问甘地,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为什么上次不说,非要自己等三个星期?甘地说,我也很喜欢吃糖,我花三周时间让自己戒掉糖,我才有勇气跟他讲。
我认为,教育的核心,是父母的自我教育。约束和惩罚孩子总是容易的,而自我反省、自我管理、自我成长却是艰难的。父母不应该把孩子看作是他帮助、教育的对象,而应该通过自我教育同孩子建立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
如果说一个人终于成熟了,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成他已经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了。在他的身上可以找到一个母亲的良知,也可以找到一个父亲的德行。
因此,先要自爱,然后爱人,
用爱自己的自由度来爱你
这是我期待的,也是我能给的,最好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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