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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则学生课上喝酒吃东西老师却熟视无睹的视频走红网络,引发了广大网友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讨论。
在国人传统观念里,教师惩罚学生就像父母训斥不听话的孩子一样自然,然而自从倡导素质教育后,我国开始严禁教师体罚学生。本来教育也是以教化为目的,取消带有暴力色彩的体罚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体罚并不代表不惩罚。
因着之前的独生子女政策,许多孩子成了家中的宝贝疙瘩,在学校磕了碰了,要找学校要说法,跟别的同学打架受伤了,更是全家总动员,这无疑给学校管理带来难度。更别提现在师生之间发生一点儿问题,只要家长一介入,就都变成了老师的责任,赔礼道歉、开除党籍、选调到乡村学校等等,教师由原本师生关系中的主导变成如今的瞎子、聋子。同时这就造成社会舆论说教师不作为,法律给了教师惩戒权,是什么让教师束手束脚不敢使用呢?
图片来自互联网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三,一是家庭教育匮乏,家长没有正确引导孩子树立尊师观念。像之前台湾教师课上遭到学生围殴,假如你是一个普通人,有人围殴,你可以还手,但是一旦你加上了一个教师的身份,你就丧失了还手甚至自卫的权力,因为孩子打老师可以,而老师打孩子就不行,后期一旦家长去学校闹事,这名老师肯定会丢掉工作。二是家长偏听偏信,自己的孩子说什么是什么,不经求证因为孩子的一句话就去学校讨说法,正是家长的溺爱使得熊孩子这种不尊重教师的行为有恃无恐。我想向在座家长说一句,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能管教您孩子的,除了有老师还有劳教所。三是惩戒制度不完善导致落实上出现偏差,虽然国外有很多教育惩戒权的制度借鉴,然而教育惩戒权的落实必须与中国国情相符合。
图片来自互联网英美日韩等许多国家都通过法规赋予了教师惩戒权,但大部分国家关于惩戒权的规定并不适合中国,因为对中国的孩子来讲那些花拳绣腿一样的惩戒很好玩;对于教师来讲那些量化的惩戒程序太繁琐;对于教育来讲,面对护犊子的家长实施教育惩戒仍然存在不小的风险。不得不说,今天这样一种尴尬的教育生态的形成,教育行政部门负有很大的责任。中国的教育必须有适合国情的惩戒。此外,中国的教育惩戒必须有一定的力度,要深及学生的内心,只表面功夫不足以让学生知错能改幡然悔悟;而且必须赋予学校和教师足够的决定权和豁免权,师生之间出了问题,不能为了息事宁人将责任全部推给老师;最重要的是必须确保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唯有如此,才能重拾传承千百年来逐渐没落的尊师重教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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