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得蒋坤元老师的文《儿时我会做的美食》,我想就蒋老师小时候“偷”来的美食中的“偷”字,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人之初,性本善”,人生来就有灵性良心,特别是孩子,天真可爱得像天使,他们的灵性良心清澈明亮。
人因为生存,就会有欲望和心思,称之为“欲念”。
欲念过甚便是那个不光彩、有点罪恶感的字眼叫“贪婪”。
孩子大多不会有贪婪之心的,孩提时的那种“偷”,只能说是玩劣,而玩劣是因为孩子的欲求、欲望所致。
这个欲望没有“贪婪”,更不存在那种罪恶感中的“念”。
孩子的“贪吃”欲望来自于正在蓬勃生长的身体和外界的诱惑。
这个欲望是一个中性词。哪个健康的小孩不贪吃?
“贪吃”就是“吃”的欲望,正常的需求。小孩子的“贪吃”免不了“偷”,叫“偷嘴”。
小时候淘气的我“偷”家里的酸菜,特别是那吃得最刺激的腌制的仔姜,拿到学校,与同学们上课分着吃……虽然挨了骂,可还是抑制不住那不安分的坏笑。
那种“偷嘴”,可不只是口感上的快乐!
那是旧时的光阴里“偷”出来的快乐!怎么会忘呢?
那个“偷”没有贪婪,是一种与褒贬没有什么关系的行为。
正如,蒋老师今天的文章里,他在那物质匮乏得要命的年代,“偷”了南瓜、山芋。
小时候,谁没“偷”过?因为那个“偷”不是偷。
何况!这南瓜不甜!吃个山芋竟烫伤了手!
作家张亚凌老师小时候还“享受”过“偷”的待遇呢!
她家姊妹兄弟多,母亲总是留一点零钱在高高的柜子的抽屉里,让她“偷”去买书。
这“偷”来的美好记忆,多么温馨温暖呀!
我小时候也偷过一回父亲的零钱,好脾气的父亲只是说,拿钱可以,必须要跟他说一声,不跟父母亲说,便是偷盗行为。
那时候,我知道了“偷”与“拿”的区别。并以此来引导教育自己的孩子。
我的俩孩子也都偷过钱。一向乖巧的老大在八岁的时候,偷了她大姑家三元硬币。她说,见着那硬币就在书桌抽屉里,就拿来放入储钱罐里了。
她爸严厉地批评教育了她,并叫她写了检讨。二十年过去了,检讨书还保留在她儿时的纪念品里。
对钱比较迟钝的儿子也偷过我随意放置的钱,我便运用了他外公曾经教育我的放式教育他——需要钱要跟父母说,不能偷!只能问着要。
当然,我那俩孩子再也没偷过钱,需要的时候便父母“拿”就是,连偷的欲望都没有。
有时候的“偷”确实是情有可原,但“偷”也好,拿也罢,都不得有贪念、贪婪!
所以,适当满足孩子的欲望还是很有必要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