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关心热搜的人都注意过这么一条,就是8月杭州某地小区内的一家私人超市老板娘的穿着暴露问题,一经放大,群众关注度蹭的就往上蹿了。而众网友的评论也集中在是追求穿衣自由还是维护公共秩序的稳定上展开热切讨论,但最终还是没有更权威和定性的说法。
如果是你,你会觉得那一方更为重要呢?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放在现如今的社会而言,真的很难给予正确答案,一切也只能说按照事件的实际情况、实际判断哪一方越线较多才能给予终评吧。
首先,说回事情本身,就是那家小区里的私人超市老板娘年轻貌美、身材火辣,每日都穿着紧身凸显身材的清凉裙装,引来很多男同胞的热切关注,包括外卖小哥和小区内居民等等,这个夏季的生意也就水涨船高了。
超市火爆后,不知是超市竞争对手还是小区里的居民将该事举报了,觉得老板娘暴露的穿着影响了公共秩序的稳定,在道德层面上说不过去,各种社会影响不好的枷锁也就涌现。
物业和民警也都迫于无奈和老板娘进行了交涉,但老板娘提出爱穿什么衣服是个人自由,只要不妨碍到他人就不应该受到指责。在她眼中,她每天那么穿只是她表达自我、追求时尚的一种方式,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但据事情发酵的最后,老板娘无奈地穿着大号体恤站店了,算是对事件纷争的一种变相妥协吧。
然而,这个事件引发的讨论还在如火如荼的扩散着。有的人认为老板娘的穿着的确过于暴露,不符合社会公德;有的人则力挺老板娘的穿衣自由言论。双方举例各抒己见,争论不休。
其实,这种事例很多,并不稀奇。就像之前也被热切讨论过的问题一样,女性在夏季穿着清凉,在坐公交或地铁时遇到色狼的咸猪手事件一样,舆论本应都站在女性角度,斥责犯罪者的这种猥亵妇女行为。
但另一种说法也出现了,他们评价着女性的穿着打扮太过暴露才引诱男性犯罪的,根源回归到女性本身上了,还有不少网友附和着,让女性自尊自爱一些,别穿得那么露,之后遭到侵犯就是自找的一样。
从这事上来看,足见现今社会对女性的枷锁还是很重。从历史长河的更迭来看,女性的穿着打扮恐怕也只有唐朝是能较为开放些(原始社会除外),其余朝代无论贵族还是底层老百姓,对女性的穿着最明显的就是不能露太多。
古代思想根深蒂固,直到现如今,虽然比起阿拉伯地区那种女性成天包裹严实要自由许多,但许多老一辈人的那种根深蒂固的对女性该遵从保守思想观念的影响还是颇深的。
像我们儿时就总听长辈说些所谓的女孩子该怎么做才是淑女,才算自尊自爱、讲规矩、懂礼数,穿着打扮张扬些的,或是早早就爱化妆的,长辈们见了都会觉得女孩品性欠妥。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的女孩们大多数早已不再听从长辈或家长们那过于保守的意见了,无论身材好否、长相美丑,总能在炎热的夏季看到穿着个性的女孩,低胸吊带和超短裤,还有很多露脐装,大学校园里的长腿妹子更是数不胜数。
她们不仅彰显着个性,也有一方面是太热造成的,加上夏季本来就是女性显露美丽身材的最佳时刻,你能都一一抨击她们不文明、不雅观,甚至是贬低人格说她们就喜欢穿这样勾引男性目光?
相信谁都在大街上或是其他公共场所见过穿着非常清凉的女性,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市中心人来人往的地下通道,有个挽着男友的女孩,她上身穿着露肩短衫,身下穿的超短裤短到连底裤边边都露出裤外了,而她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继续和男友去小吃店买吃的。
其实穿着真的该宣扬个性和自由,有人爱秀身材、秀美貌,有秀的资本、有秀的自信,又没有去做什么坏事或是影响破害到其他人,这就不能以每个人固有的道德标准去衡量这些人的对错。
特别是对广大女性同胞们,部分人还真做不到放开个性这点,就像我,就是个放不开的女性之一,但我很能理解她们那类放得开的人,我能做到不以有色眼镜去看待,对于美丽的人投去欣赏目光那是本能,不该为自己就强调她人该如何。
若说别人的穿着对大众有了影响,那完全可以列出你觉得超越道德底线的穿着并有明文的条款规定较好评判,这点公众可以去向政府反映加列,但若没有得到大众认可的相关规定出台,就不能对某些人的自由行为加以干涉。
像有的公司因为从业性质不一样,在规章制度里就对男女员工的穿着有着相关规定,特别是夏季。我就曾在一家公司做HR时,每日有项工作,专找男女员工夏季穿着违反规定的人,先是警告,后期就要罚款处理。
记得有两位非常追求穿着个性的年轻女同事,夏天就爱穿超短裤,而公司规定裙子和裤子都要在膝盖以下,她们被罚过好几次,后来妥协后想到了一个好方法,就是各自买了条长到脚踝的薄纱裙,穿的方法就像马面裙一样绕腰最后用裙上吸扣一扣,以此避免被罚。一到下班时间,她们就全都把纱裙解开,露出短裤和引以为傲的大长腿。
于私,我真的不想为女性的穿着打扮而每天像搜索工一样,一个个去检查去看,公司也不是什么特殊行业,有特定的服装要求,大多数员工的工作都在工位用电脑和电话完成,大家穿什么真的没必要那么死板规定,我完全赞成穿着自由,因为哪怕有些人喜欢夏天穿得特别清凉,但她们也不会超越道德底线,故意全露点吧,她们觉得舒服、自在、个性、张扬就随性吧,没必要较真。
可是,于工,既然公司有这项规章制度,且她们也都签字认可的,那就该遵从公司规定,这也是我有底气去查处她们的依据来源,否则,就她们爱争论找理由辩驳的个性,我要费很多心力去抵挡她们的不服。
由此可见,有时候在某些问题上,不能用你的道德观去约束别人,除非有她们所认可过的规定。
像那名超市老板娘,她人美身材好,招揽生意有道,就算各种谴责她穿衣暴露问题存在着,哪怕是执法部门也没任何权利要求她穿保守服装。
她估计也是怕舆论太过火热吧,最后算是妥协了,这样能平息一些公众压力吧,但人美心善,就算喜欢着最普通的宽大体桖也掩盖不了她的美貌,那些举报者中若有同行的,那肯定要失望了,因为她就算不穿着暴露,凭借出众颜值,还是能招揽到很多愿意光顾的顾客的,到时候是不是这类人会往她化妆上面找投诉点再去投诉呢?
想想古时“豆腐西施”称号故事由来的原因吧,有些店家的经营不论服装,光美貌就能吸客,这点你想竞争超越,要么找美女坐镇,要么还是好好研究良性的竞争之道吧!
至于投诉者中站在维护公共秩序的至高点,不断强调道德层面标准的人们,就如我之前说的那样,没有明文规定的标准,穿衣这方面是绝对自由的,不要以自己的道德标准衡量他人,要他人也达到,那反倒显得狭隘了。
穿衣自由和稳定公共秩序的天平,各有其现实意义上的承重点,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为了达到两者的平衡点,可以考虑列个大众认可的标准,列为规定,那么大家在规定范围内不越界、彰显个性自由的度能把控好,那么即便还是超出了你的道德观念底线,你也能因为规定的存在就选择禁声了吧……
女性追求个性自由,特别是对美的表现力追求,这一点是没任何错的,毕竟为艺术献身的女性也不在少数,只要正确看待,不以有色眼光去审视,没超越最低底线,一切都不该被恶评!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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