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生活,可以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即学习生活。
在人的自我超越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人的生存已成为一种学习化生存,人的自我超越的基本途径和核心内容将必然集中指向深度学习。
深度学习是具有充分效果的学习。主要表现在要完成既定的学习目标,使自身的学科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学科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中得到和谐发展,从而提高自身的核心素养。
深度学习是有意义的学习。人的活动是高度自觉的活动,明确地追求价值和意义。学习活动也是如此,它应该是有充分意义的,具体包括学习者个人意义与社会意义的实现。个人意义即学习者的阅读、数字、数据、健康和信息等个体素养。社会意义即学习者的责任意识、创新能力、冲突与问题解决能力等社会素养。其中,责任意识是为了应对新鲜事物、多样性变化和不确定的未来等现实需要,要求个体能够为自己着想并与他人相处,这就需要具备责任心、道德感等品质,能够基于自己的经验、个体和社会目标、教育经历等来反思和评价自己的行为。创新能力是一种创造并实现变革的原创力,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积极体验。冲突与问题解决能力,是要求在多样化的世界中积极应对不同的未知问题和利益冲突,在复杂的利益诉求情境中,灵活应对紧张局势与困境。
深度学习是高度合乎学习规律的学习。学习要真正实现其意义,就必须高度合乎规律:学习的心理规律,因为学习过程是一个心理过程;学习的生理规律,因为学习过程是一个生理过程;学习的社会规律,因为学习过程是一种社会化过程。
深度学习是学会社会适应的学习。深度学习就是让学生学会知识建构、学会问题解决、学会身份建构和学会高阶思维。其中,学会知识建构指向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学会问题解决指向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学会身份建构指向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会高阶思维又是其他三个学会的核心。
深度学习关注学生的完整学习经验。这主要是将知识学习与整体生活经验融通起来,要在整体生活经验的大视野中关注知识学习;将课堂学习与更广阔空间的学习融通起来,从整个全局性学习(包括课内外、校内外)的大视野中适当地强调课堂学习,而不能孤立地、片面地聚焦课堂学习。佐藤学将学习视为“与客观世界的对话”、“与他人的对话”、“与自我的对话”,这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历程给予专业、细腻的回应,这是课堂教学真正的价值所在,也是课堂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
学习活动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内在的过程,有其内在的规律,任何外在的活动,都必须通过内在的过程才能实现发展。与那种只是机械地、被动地接受知识,孤立地存储信息的浅层学习相比,深度学习强调学习者积极主动地学习、批判性地学习,强调个人将情境学习的内容迁移应用于新情境的过程,深度学习通常是个人在与他人分享学习和互动中发生的。
深度学习是高质量问题驱动的学习。高质量问题,意味着是能够引发高阶思维的问题。高阶思维是发生在较高认知水平层次上的心智活动或较高层次的认知能力,在教育目标分类中表现为分析、综合、评价、创造等较高认知水平层次的能力。作为一种高阶学习,深度学习的实现与高水平思维的运用及发展密切相关。高阶思维是实现深度学习的关键,发展高阶思维能力有助于实现和促进深度学习;同时高阶思维又是深度学习的核心特征,深度学习的实现有助于提高学习者的思维品质和学习效能。浅层学习处于较低的认知水平和思维层次,不易迁移;而深度学习则是处在认知的高级水平,涉及高阶思维,可以发生迁移。(19.01.27《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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