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阿甘》第八章
1983年,全国上下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风潮下,我市社会人群体个个如惊弓之鸟,名气越大越可能被抓。
也有例外,比如龙王的名头这么大,他手底下的四大金刚就被抓了三个。但龙王本人,并没有波及。一方面都说龙王会做人,仗义,不欺弱。另一方面,龙王是革命烈属家庭,他的一个二叔还在省里做官。等等种种原因,我市社会圈子并没有被赶尽杀绝。
北码头的小杰团伙,因为老大跑南方去了,手底下的干将大力,小董就被抓去顶数了。其实大力,小董没有打架的本事,平常跟着起哄,能喊而己,做恶并不深。但没办法,上头有摊派人头的,必须抓够数。
何况各省各市,都还有枪毙的任务指标呢。
大潮之下,该着的就按倒楣处理吧。小杰团伙真正得力敢下手的人物,反而被掩藏起来。个中内幕,大多相似,同样混社会的,其实出身背景各不同,家里有人没有人而已。
小杰团伙主力都躲过了这一大劫,导致在后来的几年,他们能够利用保持完整的实力迅速崛起上位,着实风光了几年。
大罡团伙就没这么幸运了,地处市中心繁华地带,打人伤人纪录最多,影响恶劣。菜鱼市场收保护费等等本来就民愤极大,等等种种,非严肃处理不可。
只不过让人想不到的是,身为首领的大罡,并没有被重判。反而是他的几个手下,名头不大的角色,都受到了严惩。
原因没人说得清,有人说是龙王背后使了劲,他最想保住大罡这一脉的势力。但是龙王真有这么大的能量吗?很值得怀疑。在以后的很多年里,龙王都算是我市社会顶级的大哥之一,但实话讲,主要是靠虚名和面子加上老资格罢了。后来的后来,社会的猛大哥和棒人实在太多了。
但龙王也真不可小觑,因为我市社会上只有他,从头到尾,每一个阶段都有他的传说。
在后来的某一段时期,传闻龙王在我市公安系统的人脉影响力,可以决定一个副所长的升迁。这当然,可能有些言过其实吧。
何况1983年那时候,龙王的影响力应该还远远不够。只不过,社会人毕竟是社会人,少不了坑蒙拐骗的招数。流传龙王当年找关系给大罡说情轻判,送了足足一百五十斤海参的小道消息,不如说是有人故意往龙王脸上贴金罢了,龙王自然乐得默认了。
更有可能的是,大罡赶上了命运安排的一个最佳机会。我市当年有一个著名的社会人物,外号花玻璃。年龄作派和大罡差不多,应该说是更嚣张跋扈的一个角色,由于身世过于传奇,说出来就象是一个不真实的故事,此人最终不在1983年严打严惩之列。
大罡的团伙和此人那一帮太相似了。上头既然不打算办那个人,也就不愿意给大罡定性为过于明显的犯罪团伙性质,而更多的倾向于打架斗殴的流氓性质。
而论打架,大罡下手虽狠,却总仗着拳脚的本事,从来不用刀子。
在我市早期的社会圈子里,通常一个团伙内部最能打的,能做到重量级大哥的都不会轻易使用凶器伤人。反而是次量级的人物,拳脚也有几下,但在不能力敌的情况下才会亮出别在腰后的家把什。
整天把刀子拿在手里晃的,反而是最不顶用的小角色。这样的小角色在团伙里通常最软弱无能,经常还受伙伴欺负嘲弄,可偏偏爱往社会团伙里混。出去打架不行,只能拿刀子了。这样的角色,很多心智不健全,天生具备犯罪的因子。
比如大罡团伙最没地位的一个,有一次在外头打群架,对方一个挺厉害的,被大罡一拳打倒昏迷,这个家伙立刻兴奋地扑上去,朝着地上的人狠狠补了一刀。单这一项重伤害罪名已经成立,严打被抓之后,自然将他判得最重。
另外几个大罡团伙成员,仗势在外头欺男霸女,有一个被定为强奸罪,有一个被定为抢劫罪,也都判得不轻。
大罡反而至少算是没欺负过普通百姓,他打的都是恶人不假。而且他打架是有技术的,从小真正拜过师父的,懂得避开要命的伤害点。
说起来大罡的师父,在我市老一辈也是大大有名的。严格讲,大罡敢单枪匹马去挑战西海口的龙王,仗得也是师门关系。因为真论起来,龙王和大罡是同一个师父,学艺的年代不同罢了,大罡算是最后一个最小的小师弟。所以那次龙王才可能给他单挑成名的机会而己。
大罡虽然打架无数,每每将对手打得很惨,但却是经过名师指点过的,不到必要不伤人要害。所以他手上还真没有重伤害的案子。
至于大罡和女阿飞的那些事,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哪敢有交待这个的。
至于菜鸟市场收保护费这种事,大罡都是毫不含糊地推到阿甘的头上。
这种搪塞的伎俩怎能管用?
但宣判书下来了,大罡只被轻判了三年。
也许我市公安系统那位基层领导说的很对,我市根本就没有黑社会。
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早期,社会上左一个右一个的大哥,都还只是萌芽期的产物。所谓的社会只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存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些初级的流氓团伙。
其实社会圈子真正形成一定规模的势力,是在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在我市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活跃起伏。
至于我早期社会的著名人物花玻璃,有必要稍微交待一下。
我市公安一位名望极高的大领导,早年任职派出所所长的时候,某天夜里值勤,从垃圾箱旁捡到一个男婴。这位善良的公安大领导正好膝下无子,就正式收养了他。
没想到这孩子长大了不成器,成天带一伙人打架斗殴为非作歹。由于他每每喝醉酒闹事,多次用摔碎的酒瓶子做凶器伤人,所以得了花玻璃的外号。
1983年严打时期,己经升任我市公安大领导的养父,由于工作繁忙,无暇管教。他的一些老部下做基层领导的很多,其中有一小部分人,难免思想觉悟不够高,对看着长大的,公安家属大院的这个皮孩子花玻璃产生护犊子心理,有些纵容过头了。
于是才让花玻璃有机会逃脱了这次严打。
但这家伙从此越发狂妄了,后来犯下更严重的罪行。几年之后,我市的那位公安大领导大义灭亲,亲手逮捕了作恶多端的逆子。花玻璃最后的下场是被枪毙。
靠谱的讲,大罡的轻判,很可能跟花玻璃有点丝丝的关联。
但是大罡本人,最后还是白白浪费了这个幸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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