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繁星遥不可及(下)

作者: 沐小英 | 来源:发表于2017-08-10 22:26 被阅读85次

    我贪恋一个女孩发尾的清香,就连同走路时扬起的裙摆在我眼中也异常好看。

    那时我们高三。

    她坐在我的前坐,是班级里有名的三好学生,也是学生会叱咤风云的人物,她有一个让我过目不忘的名字——黎弥。

    黎弥。黎弥。黎弥。

    我轻轻的念着,这个名字容易让人的舌头打结。

    像这种女孩子很招男生的喜欢,我就是男生堆里喜欢她的人其中之一。

    早自习都会由她带我们读英语,也许就是那个普通的早晨。柔软的晨光投射在她的身上,好像整个人都散发着光芒。我情不自禁就看入迷了,痴痴的盯着她看。

    明明那天她穿的是一套再也普通不过的校服,却能给人独树一帜的感觉。

    直到她的声音唤醒了我:“胡询!我脸上有脏东西吗?!至于你这样盯着我看吗!”

    话音一落,全班哄堂大笑。

    我觉得自己脸红了,连忙低下头看那些陌生的单词。

    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是我最喜欢的课。

    最喜欢听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课:“ 我愿与君相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那个时候我还代表班级去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作文征选赛。我很荣幸获得了第一名,为班级争光。

    当时由黎弥做为学生会代表为我颁发荣誉证书,我双手从她那接过证书时,心砰砰跳。她站在我对面,朝我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然后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说:“你真厉害。”

    我傻傻的就笑了,这是她第一次夸我。没有任何装饰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让我足足记了很多年。

    因为那次征文比赛后,大家得知我很会写华丽的词藻,所以越来越多人找我替写情书。大多数都是写给黎弥的,我扭扭捏捏想拒绝班里男生的请求。但,后来我发现就算我不替写,也有很多别人班男生每天递情书过来。

    所以,再次有人找我替写的时候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那个时期,我林林总总加起来写了三十几封情书。都是给黎弥的,但,每一封的落笔处都是别人的名字。

    可字里行间都是我想表达的情意。

    一个好哥们递给我一瓶饮料,无事献殷勤,我立马猜到了他的企图。

    接过饮料,喝了一大口,咂了咂嘴说:“不就是给你写情书吗。”

    他嘿嘿的笑了笑,一副“还是你懂我”的表情。

    这时,黎弥刚好从窗户外经过,挺拨的身体,侧面的五官,马尾辫在背后一甩一甩的,好看极了。

    我兄弟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我反应过来立马往旁边退了三步,隔断距离,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认识。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黎弥正在一点点朝我们这个方向走过来。兄弟激动的向我靠紧,拉了拉我的袖子,小鸟依人的说:“你看,女神在向我走过来啊,我是不是在做梦。我就知道她对我有意思…”

    我不禁想要逃离现场,认识这么一个兄弟我一定是上辈子做了很多坏事吧。

    黎弥站在我的面前,冲我“友好”的笑了笑。这个笑不知怎么让我毛骨悚然。我正准备回笑,她立马把手中厚厚一匝信纸甩到课桌上并发出声响。我兄弟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吓到,刚才的自信一瞬间烟飞云散。

    黎弥对我勾了勾食指,示意我凑过来。我鬼使神差的竟真把脸伸了过去,她在我耳边说:“麻烦你以后写情书的时候换不同的字体,然后把别人名字不要写错了。”说完,大步流星的走出了教室。

    不用想也知道,我脸己红透了。

    我兄弟呆呆的看着信纸,又看向我。我以为他已经明白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他没头没脑的说:“黎弥刚才是跟你告白了吗?你脸上一片潮红。天,你到底哪里比我好,女神选你不选我…”

    我…

    我要跳楼谁也别拦着我!

    经过这么一闹,我再也不敢替写情书了。

    我看着黎弥捏着的水性笔在本纸上龙飞凤舞的做着笔记。笔尖和纸触碰,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在很多年后回想起来,都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一幕。

    我用手拍了拍她的后背,她本能反应的朝后看向我。

    “可以把你的笔记借给我抄一下吗?老师讲得太快,我来不及消化。”说完,我露出个干巴巴的笑容。

    “可以。”说完,将本子递给我。

    趁双手交接那一刻,我抓住时机说:“情书的事情不好意思啊。”然后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

    “没事,我已经不在意了。”说完,连忙转过去背向我。真是一点搭讪的机会都不留给我啊。

    喜欢他的人一定很辛苦吧。后来这个句子在我身上得到了证实。

    风平浪静一段时间后,班上又掀起了轩然大波。

    听闻黎弥谈恋爱了。

    万能冰山女王也会有融化的一天,融化这座冰山的人名叫罗霖。

    还是我的兄弟火急火燎的跑过来告诉我,他看见昨晚罗霖送黎弥回家了,一想肯定有猫腻。果然,第二天这个消息就在班级里传遍了。

    我盯着他的双眼看,乐呵呵的笑他。

    “好啦!不就是眼睛哭肿了吗!我的女神啊…”边说边哭哭啼啼地跑开了。

    自己心里何尝不是一片汪洋大海。

    下课期间,黎弥转过来面向我。那是她第一次主动找我,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

    她说,帮忙跟我写一封情书吧。

    我怔了怔,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那封情书总共加起来只有简简单单的八个字:你如繁星遥不可及。

    她兴高采烈的对我说谢谢,然后想了想又夸奖的说:“你的字真漂亮。”

    我嘿嘿的笑了两声。

    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渐渐地开始熟稔起来。

    她约我星期六陪他去选礼物,我连声说好啊好啊。生怕下一秒她会反悔,很怕很怕错过这次机会。

    后来才明白罗霖生日快到了,她不懂得男生喜欢些什么,所以拉我做军师来了。

    她左挑挑右选选,还是没能找到一个心怡的礼物。

    我其实也是有私心的,我希望多呆在她身边一会。所以总是一副挑剔的眼光,告诉她这个那个我们男孩子是不感兴趣的。

    直到我真的余心不忍她继续逛下去了,我怕她腿会断。

    “罗霖平常有什么爱好吗?”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

    她想了想半天,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那喜欢的明星呢?”

    她激动的说:“我知道,我知道,他喜欢孙燕姿的歌。”

    我们心照不宣的来到了一家买CD的店子。琳琅满目的CD整齐排列,顿时让人眼花缭乱。

    黎弥选择了孙燕姿的专辑《我怀念的》。

    我无意间发现了王心凌的CD专辑,忍不住就想要买!

    那是我唯一喜欢了六年的女明星啊!

    这时,黎弥也兴奋起来。

    “王心凌啊!我喜欢她好多年呢!”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她,原来我们一直喜欢同一个明星啊。

    付款时,黎弥帮我的一起付钱了。

    她说,这一首CD就当是陪她逛了一天街的礼物吧。

    是王心凌的《第一次爱的人》。

    这是黎弥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唯一一份。

    后来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单曲循环这首歌。

    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就像胸口刺青/是永远的记号。

    那段时间,我觉得我的耳朵怀孕了。也还是听不腻。

    选完礼物后,我们去了一家饭店填饱肚子。

    原本以为这顿饭会冷场的,结果因为找到了共同话题而谈笑有佳。

    我们从王心凌的第一部电视剧《西街少年》聊到最深刻的角色陈晓诗。一直滔滔不绝,眉飞色舞。

    那天晚上回到家后,我犹豫不决的按下了发送键。那是一条语音消息,是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唱的一首歌。歌曲名字叫《煎熬》,是王心凌很久以前的老歌,不过听黎弥在饭桌上提起,那是她最喜欢王心凌的一首歌。

    刚好 我们拥有彼此寻找的好

    可惜不太凑巧在错的时候情路上遇到

    我不是不知道 没有你的日子会有多么煎熬

    就算是我傻的可笑 失去当成得到

    只要能够对你好 我都会做到

    若不是不忍心看你两难中煎熬

    不然我绝不肯这样眼睁睁 看妳重回他怀抱

    我紧接着收到了她发送的一行字:你唱的真好听。后面还配带个可爱的表情。

    我在你身上得到的夸奖,大致意思都是你做的真好。

    距离陪你过生日这段时间不久后,我接到了你打给我的第一通电话。

    夕阳快要落山的傍晚,你在电话里略带哭腔断断续续的跟我说:“罗霖就是个混蛋。…为什么啊?为什么我要这么爱他!…”

    我的心一下子就慌了,头一次见黎弥这样难过。我跟她说,你先不要哭,把地址告诉我,我现在就去找你。

    几分钟后,我在g街的街头找到了黎弥。她把头埋在臂膀里,蹲着的身体一点点随着身体起伏而抖动。

    靠近了看,才知道她在抽泣。

    我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没有理会我。我陪着她一直不说话,好一会之后她终于停止了哭泣。黎弥胡乱抹了把眼泪后,她终于注意到我的存在。对我说,谢谢你啊,你真好。

    以往被她这样一夸奖,都会把开心表现在脸上。

    但今天我却表现不出来了,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会随着喜欢的人难过而难过的。

    “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吧。”我鼓足勇气说出口。

    她点了点头。

    那是我第一次彻夜不归,第一次如此疯狂,第一次为爱勇敢。

    我们坐上了最后一班夜车,去了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小镇。

    在车上,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她睡意沉沉,随着颠簸的路程,她的身体也开始向我这边倾斜,最终靠落在我不够宽阔的肩膀上。这种场景就好像一场年代陈旧的电视剧里面播放的老剧情。

    我突然就觉得,这是一场属于我和黎弥的剧本。

    我们像一对情侣一样出来旅行,黎弥没有罗霖,我也没有难过。

    我们风尘仆仆的到达小镇后,找了家旅馆成为落角地。

    我睡在她隔壁,半夜她敲我房间的门。我透过猫眼看见她的脸庞。

    我用右手开了门,我们四目相对。眼睛里面燃烧着火花…

    停!

    真实剧本其实是黎弥睡不着觉,受不了失眠的在床上辗转反侧,才过来找我一起聊天。

    我们搬了两把木椅,一起坐在阳台上面。今晚的月色很好,洒在我们的脸上,美好的像走进了童话世界一样。

    头顶是一片遥不可及的繁星点点,我发誓那是我看过最美的一次星星。繁星的底下,有两个小人儿在做彼此之间的树洞,互倒苦水。

    黎弥说,喜欢一个人真的很累,特别是像罗霖那种光芒四射的男生。她的青梅竹马喜欢她,还有很多很多我不相识的人想要拥有他。

    她说了很多话,因此我开始为黎弥心疼。

    她吸了吸鼻子,缓冲了一会问我,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我说有啊,我喜欢一个爱而不能的人。

    说这话的时候,我双眼灼热的看着她。

    她轻轻的笑了,说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的人啊。她的笑容远远胜过挂在天边那皎洁的月光。

    你在为另一个人彻夜不眠的时候,不要忘了还有一个人因你而暗然失神。

    第二天,我们准备回家。车子开过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田,黎弥左手托着下巴,靠窗而坐。眼神空洞洞的注视着窗外,侧脸写满了落寞。

    我拿出手机“咔嚓”一声,这张侧脸永远定格在我的手机里,背景是柔和的黄色。它被我设置成手机壁纸很久一段时间,直到后来我遇见陆琳琳,才下定决心换另一个图片。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回家后,反复看着手机壁纸,那是唯一可以证明昨晚不是梦,而是真真切切的发生过的证剧。

    虽然我被父亲使用暴力,铁球那样重的力量落在我的身体上,然后变本加厉的拳脚相加。一边打一边恶狠狠的骂:“你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现在就学会了夜不归宿啊。我打死你!”好像有一千根、一万根细小的针头齐心向我扎来。我一颗眼泪也没有流,因为母亲在离开家的时候给我擦眼泪,那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男儿有泪不轻流。”

    我便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已经不记得是怎么逃脱父亲的魔爪了,一心只想着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误打误撞来到了“明星网吧”误打误撞遇见了陆琳琳。

    我来并不是为了上网,而是趴着睡觉来了。当时已经睡的不省人事,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摇自己的身体。我困难的把眼睛眯成一条缝,第一反应是:卧槽,这女的真漂亮!第二反应是:不过没有黎弥漂亮。还来不及想第三反应,陆琳琳一句话让我彻底清醒。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叫“一语惊醒梦中人”用在我身上实在是太贴切了。

    她说:“大叔,你的手机刚才被人偷了!”我震惊的面容失色,一心想着黎弥的照片还在里面而自动忽略了她刚才叫我大叔。

    不就是面容憔悴了点吗!至于把我叫的那么显老吗?!

    我立马搜了搜口袋,手机还在,那张照片也还在。

    我心里顿时燃起熊熊怒火,冲她吼:“一个小姑娘家的,怎么还学会了撒谎。”也许是当时的音量有点高,周围的人都停止了打游戏的动作,朝我们这边看过来。

    黎弥趁势装做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翁声翁气的说:“刚才你的手机差点被扒手偷了,如果不是我急时发现,你手机早就关机了吧。”

    周围的人也开始附合,你一言他一语的。最后受不了了,直接让老板调监控。一看,还真是有一个穿着黑上衣,牛仔裤的男人朝我慢慢靠近。双手神不知鬼不觉的伸向我的口袋。这时,陆琳琳走到扒手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扒手吓的一个惊慌失措,只见陆琳琳跟他说了些什么。扒手既然乖乖的走开了,然后电脑监控上放映的便是我醒来那一幕。

    看来真是我误会好人了。

    “哼!好心当驴肝肺。”陆琳琳气急败坏的说。

    为了弥补我冤枉了陆琳琳,就请她去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

    只见她拿着菜单指指点点的对服务员说,这个那个然后还有这这这…

    我看着眼前的陆琳琳跟网吧那个她简直就是判若两人啊!我的心在流血啊!估计她这一餐饭就可以让我破产。

    她往瓷杯里倒了两杯水,递给我一杯。用右手举起瓷杯就像一个历经岁月沧桑的长者说:“干杯。”我被她这一系列的动作给逗笑了,配合的举起瓷杯说:“干杯。”

    茶水一饮而尽,颇有点江湖味道。

    我这才仔细打量起她,头发过肩,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杖戒指,没有过多的装饰,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两个字母:LS。

    当时我并没有联想到戒指上刻着的字母LL就是罗霖。

    也许是我的目光停留太久,她看向戒指说:“LL是一个人的名字,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可惜他不属于我,他是个秘密,也是个道不清的故事。”她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她苦笑了一下,然后又往瓷杯里面倒满水,一口接一口的喝。我很想告诉她,这是水不能当酒喝。可看到她痛苦的神情,我最终是欲言又止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我也跟她说了很多话,我们明明只是一面之缘,却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那样聊得来。

    我跟她说,我喜欢一个女孩很久很久,却始终没有下文。

    她说,她也喜欢一个男孩,从她懵懵懂懂的年华起就开始陪她成长,只是怕以后在这漫长岁月里都没有了他的影子。

    我还告诉她,我的妈妈从我有记忆起就离开我,因为受不了父亲这个暴力狂。这些年她一次都没有回来看过我。

    陆琳琳说,那我比你幸运,我有一个庇护我的阿姨。

    她还说有机会去你妈妈的城市看看啊。说不定,还能够跟你妈妈不期而遇呢。

    A城吗,那是我想也不敢想的地方。

    虽然曾经无数次梦见过那里,幻想母亲曾去过那里的哪家书店,买过什么的书,写过哪些柔软的句子。

    但梦必竟只是梦,改变不了现实,也只会让自己更加无力。

    陆琳琳终于因为喝水过多而频繁的去洗手间。我在一旁幸灾乐祸的笑她,她毫不避讳的冲我翻白眼。

    吃完饭后,我好心好意的跟她说,我送你回家吧。结果她毫不领情的说,不了,我可不想跟你走在一起,会拉低我的面子。

    我顿时觉得我在她面前失去了尊严,我要捍卫我的尊严!于是义不容辞的说:“那你就自己回去吧,正好我懒得送你。”

    ……

    可到最后还是我目送她回去了,我一直悄悄地跟在她的后面,直到看她安全的上了公交车。我才转身往反方向走。

    “胡询。”

    我一个回头,看见陆琳琳透过车窗向我招手。

    “毕业快乐。”我还来不及回答,公交车已经开远了。

    嗯,我们高三毕业了。

    毕业快乐。

    刚回到家椅子还没有坐热乎就接到了黎弥打来的电话。

    她说她在我家附近,可不可以麻烦我过去陪她。

    我没有理由拒绝。

    掐掉电话后,我像一个离开弓的剑一样一个劲的狂跑。跑过挂在树梢上的月亮,跑过寂寥无人的小巷,跑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却心知肚明的知道,怎么样也跑不进你的心里。

    我只知道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我要像个超人一样拯救她。虽然我也没有超人的红内裤。

    我看见她站在便利店的门口,双睛通红,神情漠然。我几个大步向前跑去,气喘吁吁的跟她打招呼。

    她显然不好意思的说:“这么晚了还叫你出来,毕竟我没什么朋友,一时间只能从手机通讯录找到你了。”

    其实我很想说,没关系的啊,我不嫌麻烦,你以后的喜怒哀乐都可以在我这里找到容身之处。可是我什么也没说,连同那句“我很喜欢你”一起压在了心底。

    后来才明白有些话一旦说不出口,以后也都没有机会说出口了。只能随着时光慢慢遗忘,成为记忆里最深刻的一笔。

    黎弥找我的原因是失恋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黎弥说了一长串话,我都一字不落的听着。

    我隐约明白了事情的起始经过。

    放晚学黎弥一如既往地在校门口等罗霖。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罗霖和她新上任的女朋友虹思手牵手款款向她走来。

    黎弥死死盯着他们紧握的双手,仿佛能把双手看出个洞一样。可他们仍没有松手的意思。

    直到罗霖冷不防的说,我们分手吧。

    黎弥犹如五雷轰顶,打她个措手不及。曾经多么傲娇的一个人啊,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种打击呢。

    在眼泪快要诀提那一秒。思虹拉住了她的手,央求黎弥成全他们。

    后来,黎弥就真的成全了。做了爱情里最大度的那个人,连自己男朋友都可以拱手相让。

    我在便利店里买了一瓶矿泉水递给黎弥,不知道为什么黎弥接过水瓶的那一刻。我想起了那个把水当酒喝的女孩,她的面容在眼前重叠,最后变成黎弥。

    故事过去了很多年,多到我们都真正意义上长大了。走出了校门,已经成功在社会上立足。

    xxxx年x日xx月。在对于我们来说这只是平淡无奇的一天,可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的一天。

    思虹和罗霖要结婚了。

    黎弥打电话给我,约我去酒吧。

    看着窗外明晃晃的太阳,你知道我不能拒绝。这么多年我一直以好朋友的身份呆在你身边,却做着所有男女朋友应有的陪伴。

    或许,我就是犯贱喜欢你这么多年。

    或许,我又在等你亲自把我一脚喘开才甘心。

    又或许,我还抱有希冀,希望你能喜欢上我。

    到了酒吧后,因为是白天的缘由并没有晚上那么热闹。黎弥喝酒却喝的厉害,没有放下过酒杯。

    就像这么多年没有放下罗霖一样,他仍然是你心里的死结。

    在酒吧中途,陆琳琳给我打了一通电话。

    我知道,她想问我还去不去A城。

    等到黎弥喝的烂醉如泥四仰八插倒在酒吧沙发上,我只好把她扛在肩上。

    走出酒吧,灼热的阳光刺的眼睛睁不开。我还是看见了天空中飘的五彩斑斓的气球。恍如隔世,我好像穿过了无数岁月,回到了那天静谧的夜晚。我们在繁星底下,说了一晚梦话。

    把黎弥安置好后,我给陆琳琳回了个电话。说:“我们走吧,去A城。”

    “嗯。”

    然后便风尘仆仆的赶去A城,在火车上我看见她落泪了。我什么也没安慰,因为我知道忘记一个喜欢很久的人需要勇气。

    她把无名指上那杖己经褪色刻有LL的戒指抛向窗外。

    好像跟自己的小半生告别。

    在A市生活了一个月后,我并没有等到母亲。却等到了黎弥。

    不知道她怎么找到了我这里,我打开门的一瞬间,她说,胡询,我们在一起吧。

    天空有飞机飞过,留下行驶的痕迹。

    胡询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只听见自己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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