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胡赛尼说,他想展现阿富汗除了媒体勾画的塔利班和“基地”组织之外的另一面,于是故事中的两个小男孩就这样出现在我们眼前。从和平时代的阿富汗到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战争摧毁的除了家园还有尊严,每个人都如蝼蚁一般苟延残踹,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小说揭示了战争前后阿富汗人民的生活状态,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当然,也是爱。背叛,是以爱之名;救赎,如是。这是个让人心碎的故事,也是个让我们对生活充满热望的故事。
the kite runer(图片来源于网络)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条荒芜的小径。
故事是这样开头的,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结冰的小溪、坍塌的泥墙、荒芜的小径,这是一段不那么美丽的往事,也是一段我无法忘怀的往事,时间愈久却愈清晰。
喀布尔的童年生活,一半是快乐一半是忧愁,哈桑是从小一起长大情同手足的玩伴,他善良勇敢忠诚,他甚至还分走了父亲的部分关怀。风筝巡回赛是阿米尔赢回父亲的重要事件,他也终于像个勇士一样战到了最后一刻,而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回风筝的哈桑,在小巷中受到侮辱,阿米尔亲眼目睹,却最终没有上前帮助哈桑,于是那条小巷里发生的一切仿佛噩梦一场。
手拉手我们一起长大(图片来源于网络)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童真回忆,作为少爷的阿米尔,他的童年回忆大多是来自于哈桑,他们爬上高高的白杨树,用镜子碎片玩着小孩子的恶作剧,用弹弓射邻家的独眼牧羊犬……那时还不懂普什图人和哈扎拉人间的种族冲突,也不知道逊尼派穆斯林和什叶派的信仰对立,哈桑不是仆人不是哈扎拉,只是和我一起分享快乐的玩伴。受委屈的哈桑在电影院哭泣时,阿米尔拥抱他安慰他;阿米尔写下自己的第一个故事,迫不及待想要和哈桑分享;录音机里听到的电视机是新鲜玩意儿,阿米尔毫不迟疑说要给哈桑也买一台……
所有的快乐是真的,那是过去时光的点滴美好,所以,当背叛发生时,伤害也就更显得沉痛。武侠小说中的爱恨情仇,多围绕江湖义气家族恩怨展开,而仇恨左右不过是你捅了我一刀我誓要还你一剑而已,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报仇的执念,而所谓伤害的概念仿佛也淡化了。陌生人的伤害从来都不若信任之人的背叛,我想终于明白真相的哈桑一定是难过的,流言的诋毁、小巷里的屈辱,都远不如阿米尔的背叛和一次次逃避更让人痛心。而躺在毛毯下的手表和印尼钞票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哈桑终于退无可退,并再一次救了阿米尔。
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怪。
哈桑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和他的父亲一样,是当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哈扎拉人,他的未来仿佛可以预见,帮助少爷熨烫衣服、准备早餐、修剪树篱……他不需要上学,因为哈扎拉没有这样的资格,尽管他对知识有同样的渴求,他甚至不用考虑未来,在一个仁慈的主人家做佣人大约就是最好的归宿了。书中多次用“羔羊”一词来形容哈桑,这是哈桑对于自身命运的屈服,在普什图人统治下的阿富汗,这大约是大多数哈扎拉的生活态度,逆来顺受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保护罩。《红楼梦》中刘姥姥初入大观园时被贾家老太太召见,忙不迭地拉着孙子磕头请安,弓着身子将自己埋到地下,是被统治阶级面对统治者的无言臣服,更是他们融入骨髓的生活态度。时代变迁,场景相异,被奴役者的姿态大抵相同。
为你,千千万万遍(图片来源于网络)然而,哈桑却又是不同的。尽管有顺从的一面,但他又有勇敢坚毅的一面,遇到危险时他总是毫不犹豫挡在阿米尔前面,尽管他也害怕紧张。他还是正直的,我们都知道,哈桑从不撒谎。他还是无比忠诚的朋友,他从不拆穿阿米尔的谎言,无论是打架时受的伤还是小屋里的手表。他还是聪明又善良的,玩牌时他会故意输掉,听故事时他感动得泪流满面,还会指出漏洞。而他最让我感动的,是他的真诚与奉献,他那永远都以善意揣度他人的诚恳目光,是这世上最柔软的武器。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对立,并不是民族和信仰的对立,而是作为少爷的阿米尔感知到作为朋友和仆人的哈桑对他的威胁,他仿佛什么都没做,却得到父亲的喜爱。哈桑的正直勇敢,正是父亲所期待的,父亲也毫不掩饰自己对哈桑的偏爱,而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换不来父亲赞赏,就像他怎么伪装,也还是踢不好足球、受不了比武竞赛,他只能是那个待在楼上房间里闷头看书写故事、遇事总习惯往后缩的的小男孩。
骄傲又自卑,自尊又敏感,这是那个从小生活在父亲光环下的阿米尔,他崇拜自己的父亲,也期望得到父亲的爱,于是努力实现父亲的期望却又总是在哈桑面前相形见绌。伤害就这样一点点累积,从感知父亲对自己冷淡的态度,到偷听到父亲对自己的失望。哈桑是玩伴,也是仆人,他的父亲阿里给他全然的爱,无疑,阿米尔是妒忌的,而让他更不甘的是,哈桑还得到父亲的偏爱。于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性就是这样复杂,我们习惯比较,推己及人,推人及己,总想找到平衡点。一粒细小的种子,你以为它只是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你一边舔舐伤口,一边审视角落里微弱的黑色气息,心中的天平在不断摇摆,慢慢倾斜,然后有一天这粒种子就发芽了。
哈桑越是善良真诚,阿米尔就越是愧疚不安,他希望哈桑责怪自己,希望有人揭穿自己,却一直没有勇气说出真相,也没有勇气挽回,他似乎一直就不是个勇敢的孩子,逃避成了一种习惯。于是小巷之后,无视哈桑受到的伤害,无视他恳切挽回的目光,当终于再也无法面对时,远离似乎就成了唯一的解脱了。我把生日后的那场质问看作是小说的高潮,哈桑的离开,所有的自责愧疚仿佛就归于沉寂了,而亲手促成这一切的阿米尔此后的一生都背负着这个让自己不安的秘密,因战争而远离故土,也成了告别罪恶的另一推手。
救赎(图片来源于网络)拉辛汗揭开了哈桑的身世之谜,并指给阿米尔一条回归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战争中前路艰险,他选择了救赎,救赎那个十二岁的灵魂,也救赎撒下弥天大谎的父亲。他终于有一次是勇敢的了,也许他一直都在内心谴责自己,而重新踏上故土才是救赎之路的开始。
真相往往令人猝不及防,细细回想却又有迹可循,哈桑的身世、父亲的谎言,是小说情节的亮点,更是阿米尔终于可以正视自己曾经犯下罪孽的重要契机。胡赛尼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将人性中自私黑暗的一面展露无遗,每个人都会犯错,做坏事的刺激感,被窥破的羞耻感,人仿佛被撕成了两半,一半是爱自己而产生的诱惑、一半是爱他人而起的迟疑。也会后悔、也会遗忘,大多数人是不敢面对的,胆小怯懦,犯下的错误可能就只是一段尘封的往事,我们需要有人推一把,但正视错误的赎罪行为从来就只能是自己的决定。认识那个不堪的自己,你才会遇到更好的自己,这是一场灵魂的洗礼。
小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1970年代的喀布尔,第二部分是1980年代的美国湾区,第三部分是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分,敏感的阿米尔、善良的哈桑,少年之间的友谊让人感动又揪心。小说以阿富汗为背景,文中普什图人和哈拉扎人的民族冲突、女性卑微地位,还有战争带来的苦难,都为小说增加了一种悲凉的气息,但是关于爱的描写、对以风筝为象征的对人性美好和自由的追逐,却让人对生活充满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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