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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写给儿子的一组诗,饱含舔犊之情,凸显了母爱的伟大

余秀华写给儿子的一组诗,饱含舔犊之情,凸显了母爱的伟大

作者: 鸿鹄迎罡 | 来源:发表于2022-06-13 16:07 被阅读0次

    文·段宏刚

    余秀华是当代诗坛一位“现象级”女诗人,她的诗歌之所以能被众多读者接受,源于她是一位纯粹的诗人,对诗歌有一种“天才式”的感受力,她在诗中从来不会矫揉造作,简单粗暴地表达自己的日常生活,坦率地抒写个人的生命体验,并把这些体验用通俗易懂、恰如其分的诗句呈现出来,能直击读者的心弦,继而引发强烈的精神共鸣。

    她的诗歌语言丰富而饱满,时而如大写意水墨画一样清新自然,时而如古典诗歌那样精悍凝练,时而如民谣一样朴实无华,时而如杂文那样犀利霸道……

    阅读她的诗歌,总是能带来精神快感。

    用她的话来说:诗歌是灵魂的自然流露。

    她这句话直截了当地道出了诗歌艺术的本质、作用和功能。在诗歌创作里,她一直按照这个标准来构建自己的艺术王国,并沉浸在自己的艺术王国里自得其乐。

    当然,余秀华的诗歌并不是每一首都是精品,她的一小部分诗歌在语言上略显粗糙,暴露出阅历、知识和思想上的贫乏,但总体来说,她的大部分诗作都属于上乘之作,她完全称得上是当代优秀女诗人。

    余秀华跟前夫尹世平有一个儿子,名叫余紫桐,目前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余秀华曾经给儿子写了一组诗,名叫《写给儿子》,她以一位母亲望子成龙的视角,表达了深厚的舔犊之情,读完让人热泪盈眶。全诗如下:

      《写给儿子》

      诗·余秀华

    1

    儿子,与你相比我越来越矮了

    所以你就要看到我看不到了的风景

    我不要求你描绘给我听

    但你要把足迹留在某一个晨曦

    听见风,理解风

    听到雨,怜悯雨

    由此悲悯这个世界和一个残疾的母亲

    2

    儿子,

    我喜欢你在星期天把鞋子涮干净

    我们穿最廉价的鞋,

    如果走的是自己的路

    怎样的鞋都会让人欢喜

    以后的路还长呢,儿子

    我装在你童年口袋里的鸟鸣,

    雨水,和泥巴房子

    你要永远带着

    且常常掏出,月下细看,

    3

    你有自己的房间了

    有窗向南,有阳光进来

    儿子,无论如何你应该学会写诗

    我希望你的秘密塞满每一个角落,只被你一个人分享

    儿子,从今天开始写日记吧

    用海一样颜色的日记本,用天空色的笔墨

    4

    儿子,我想你的时候会开出花朵

    操场上的晴朗盛得下你青春的笑脸

    同样的,我们要信任夜晚

    信任泥泞和泥泞里的道路

    不要说一定要走到哪里

    一定要说爱会跟随行走,不会丢

    这组诗由四首短诗组成,总共不超过30行。虽然篇幅不大,但凝注在诗句里的情感,真诚而炽烈,读后让人感同身受。

    众所周知,“舔犊之情”是人类和动物的天性,源于人类和动物对弱小者的疼爱、庇护、同情、希冀等众多情感组合而成的一种很复杂的天性。这种天性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目的是让关爱对象在母亲的庇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成为母亲眼中希望的那个人。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启蒙老师,作为父母,都希望儿子成为人中龙凤,在孩子成长的过程里,父母需拿出大量时间,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对孩子进行陪伴、沟通、教育、引导、感化和鞭策,只有如此,孩子将来才有可能不辜负父母的希望。

    这组诗恰恰就是余秀华跟儿子互动时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

    下面,逐一来赏析这组诗每一首诗的艺术魅力。

    第一首诗中,余秀华对儿子茁壮成长表达出喜悦之情,希望他堂堂正正做人。

    首句“儿子,与你相比我越来越矮了”,把这种喜悦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世上每一位母亲,都希望儿子长得高大帅气,展现出年轻人应有的青春活力,这是对孩子在身体和外表上的基本要求。

    随着年龄和身体的增长,气质和精神上也应该长大。这是余秀华在诗中接下来对儿子的要求,她希望儿子不要仅仅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而是在见识、思想和精神上同步增长,只有如此,才能看清这个世界。

    诗的后三行余秀华写道:听见风,理解风,听到雨,怜悯雨,由此悲悯这个世界和一个残疾的母亲。

    这三行诗进一步体现了母亲对儿子的殷切期望,既要求儿子在生活中要处处留心,培养自己对事物敏锐的洞察力,也期望儿子要有博爱情怀和悲悯意识,要有感恩之心,能对天下弱小者时刻保持一颗慈悲仁爱之心。

    第二首诗里,诗人引导儿子要不忘初心,在成长过程养成独立的人格和良好的习惯。

    首句写道:儿子,我喜欢你在星期天把鞋子涮干净。

    看起来平淡无奇的一句诗,却蕴藏了许多智慧。她鼓励儿子自小要养成干净整洁、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接下来的几句,充满了哲思。我们以自己的方式走自己的路,不用在意他人怎么说,人生苦短,只要自己高兴就行。

    最后四行着重教导儿子时刻不要忘记初心,保持一颗天真无邪的童心。

    现代社会物欲横流,诱惑很多,人很容易迷失自我。杜绝迷失的最好方式,就是把身心像童年那样毫无保留地融入大自然,在大自然里放飞自我,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和灵魂归宿。

    第三首诗中,诗人鼓舞儿子要创造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你有自己的房间了”,这不仅是物质意义上的房间,更是精神意义上的空间。

    任何孩子长大到一定年纪,都要离开父母的庇护而独立生活,作为父母,该放手时就该放手,要鼓励孩子建立自己的生活圈,早早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只有如此,孩子才能较快地在社会上立足。

    当然,仅仅做到这些还不够,父母还要发现孩子的兴趣点,因势利导,对孩子进行素质教育,督促孩子自小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拥有兴趣爱好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才会走得更加充实。

    诗人鼓励孩子应该学会写诗,是因为诗歌能洗涤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性情,增长人的学识,提升人的审美,留住人的初心,对孩子在成长过程里建立起健全的人格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四首诗里,鞭策儿子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自己要对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负责。

    离开父母的孩子,凡事都要自己做出抉择,但并不等于父母就撒手不管,父母以后盾和靠山的方式,在幕后给孩子默默加油助威。

    “我们要信任夜晚,信任泥泞和泥泞里的道路”。

    人生之路不仅有平坦和光明,还有泥泞和黑暗,既然自己选择和认定了一条路,就要风雨兼程地走下去,相信自己的抉择。

    在路上,孩子绝不是孤单的个体,而是有母亲深沉的爱在伴随着你,与你风雨同舟。

    可以看出,这组诗在朴实无华的语言里,把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感情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从侧面凸显了母爱的伟大,也证明余秀华是一位值得敬重的好母亲、好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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