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不许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小说存在的意义不是创造语法精准的语言,而是创作让读者开心的好故事。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读雷.布拉德伯里时,一切都翠绿青葱,异常神奇,仿佛是我透过陈旧而模糊的镜头看到的。读詹姆斯.M .凯恩时,写的都是简洁脆快,硬朗坚决。读洛佛克拉夫特,行文风格也变得华丽繁复,有拜占庭之风。作者的观点是多阅读才能写出好文章。只有通过不断的阅读,不断的写作,才能将各家的风格柔和到一起,才能写出自己的风格来。自己很认同这个观点,并在不断努力当中。
每个人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会遇到行行色色的人,这些人就是不同性格的书,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自己才更能明白人情社会,事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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