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4. 开放封闭原则

4. 开放封闭原则

作者: 努力生活的西鱼 | 来源:发表于2020-04-12 21:39 被阅读0次

    开放-封闭原则,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这个原则其实是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另一个是说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怎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呢?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等到变化发生时立即采取行动。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4. 开放封闭原则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nkimh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