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之于非乐
儒家崇尚礼乐教化,非常重视音乐在个人陶冶情操、社会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孔子主张音乐应当“歌者直己而陈德”,认为音乐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更进一步认为音乐可以提升人的道德修养,达到人格的更高境界。在这一点上,墨子的思想与孔子相反,专门著《非乐》一篇,明确反对音乐。
墨子反对音乐有两个出发点,第一是在思想上,墨子主张:“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他从“仁者从事必有利于天下”、“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就去做,不利益人民的事情就要废止”这两个原则出发来衡量音乐的价值,从而得出音乐无益于增加人民百姓的福祉的结论;
第二是在现实中,他从当时普遍存在的“今王公大人……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即我以为未必然也。”这类社会现象出发,抨击了贵族阶层沉迷于音乐享受而忽视民间疾苦的社会现实,从而认为音乐客观上加重了人民百姓的负担,应当禁止。
墨子作为春秋战国时期中下层劳动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从劳动人民立场出提出“非乐”的主张,虽然从针砭时弊的意义上来讲是进步的,但是他将“必务求兴天下之利”狭隘地理解为衣食温饱,忽视了音乐在满足人——包括底层劳动人民精神需要层面的价值,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贵族因好音乐而劳民伤财,罪责在人而非音乐本身,墨子将责任归咎于音乐,也是偏颇的。相较而言,孔子对音乐的主张更为合理,纵观世界各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音乐,可见好乐是人的天性,并且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听悦耳的音乐有益于身心健康。茶余饭后,忙里偷闲听一听音乐,不失为人生的一大乐趣。
从另一个角度看,墨子的“非乐”,主要是强调美与善的联系。他曾以日常生活的食、衣、住为例,说明艺术和审美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
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墨子佚文》
所谓“先质而后文”,就是说事物的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人的精神需要(包括审美需要)是人的一种最高层次的需要。进行精神活动的基础,是物质生活需求的基本满足。墨子站在小手工业者的立场提出的功利原则,物质基础,就是指的“万民之利”。所以说,以“万民之利”为美的价值标准,非乐观实质上是美善同义论的派生命题。
非乐观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持论片面,且违背历史潮流。先秦以后,墨家衰亡,其“非乐”思想对后世的美学与文艺创作没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古代特别注重的丧葬之礼,墨子有话说……
下期“阳明悟行学宫”将继续与您分享“从墨子看理想人文情怀 六《墨子的丧葬观》”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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