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大屠杀,最早了解是高中学习历史。那个时候的粗浅认识,纳粹份子是那么的灭绝人性,仿佛他们不是人类,怎么能对同类下那么大的狠手。
对于希特勒是这样认识,当然还有墨索里尼和东条英机。但无论如何还是有一些疑惑,为什么二战就爆发了,为什么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东西方都出现了?如果说这些发动战争与屠杀的民族真的是异类,为何战后他们又很快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这一次读《现代性与大屠杀》,我对此终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比如,德国和日本都是现代化速度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他们在现代化、技术化、工业化、管理体系健全化方方面面都走在了前列。正是这些优点,遇上了政治人物的狂想,进而绑架了政治体制,发动了一发不可收拾的战争。国家就像一台机器一样,高速运转中失灵了,不能有效刹车,只能任由其向前冲,在这台车上的人不知道踩刹车,也不知道怎么踩刹车。
也就是说,大屠杀是现代性的一个侧面。当然不是说,现代性必然导致大屠杀。而是说,现代性为大屠杀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值得警惕的是,越是现代性发达,一旦被政治狂想借用或者说不巧的合流,一场新的更大的大屠杀可能发生,可能会更加惨绝人寰。毕竟,原子弹等现代武器摧毁一个国家不是什么难事。
此外,令我惊讶的是现代管理体系以及官僚体制的严密性对于个人道德的抑制。我们经常会感叹,人往往是体制的一个螺丝钉身不由己,很多时候你的行为根本不是自己的道德意志体现。甚而至于,很多情况下,现代管理体系中的人对违反自己道德观的行为,并不会感到纠结,相反还很高效。比如,bo时代重庆的打黑被誉为黑打,刑讯逼供成为常态。相信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多人只是执行工作纪律更好地完成上级的任务,相反对于自己的行为道德与否根本不在考虑之列。现代化管理体制,通过荣誉激励,用纪律取代了道德,这便是纪律抑制道德。
关于道德抑制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理论,就是道德自抑。以前一直有所体会但表述不出来,那就是“越接近”,人的道德感越强。这使我想起儿时的一点经历,少年时期对死亡很恐惧,当我身边的人去世了,我路过他的新坟会感到很害怕,路过时感觉身后有一双手似乎想要抓住我。但是,当我路过一个不知道去世者是谁的坟墓时,我则没那么害怕。也不那么紧张。还让我想到另一些,向广岛投放原子弹飞行员,他更多地是考虑完成了任务获得荣誉,而不会有过多的自我谴责,那些死去的人只是工作目标,他一个都不认识,也就不会有更多的道德困境。对于发明原子弹的科学家,他想到的是科学的突破,而不是成千上万人的死去,也并不会那么多内心的煎熬。
我们说过去的社会是传统社会、熟人社会,更多需要道德来治理,因为道德的约束力确实在熟人社会更有效。而现代社会拉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陌生人社会,所以我们必须需要法律和制度来约束。因为现代社会,已经将人们高度的原子化,更多的是在按照规则和利益行事,很多的选择并不在道德的照射范围。想想这个问题,真的有些不寒而栗。也因此,不免向往,古时候鸡犬之声相闻的社会真的是多么幸福。只可惜,现代化这台机器在不断的进步,是自发的进步,甚至是不受自己约束的进步。
第一次对大屠杀深刻思考,是因为阿伦特,因为对她的“平庸之恶”理论的关注,但也仅仅停留在“乌合之众”这个层次。看过她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最大的感慨是那些纳粹份子,所谓的反人类罪犯,是那么的普通,普通如你我,平凡平庸如你我,简直不可思议。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除了智商领域有天才,在情商和道德层面,大概人类本身就差不多,当然精神病人除外。事实上,那些发动战争甚至是参与大屠杀的人个个都不是精神病人,并不是青面獠牙恶贯满盈之徒。这似乎难免让人失望,甚至是让我们愤怒和不可理喻。这是对我们自己的不可理喻,对人类的不可理喻。
正是要搞清楚这不可理喻,才有了社会学家。我过去对社会学这门学科不甚了了,通过这本书,对社会学与其他学科门类的不同总算有了认识。社会学就是研究社会现象的缘由,提供一些社会治理的防治对策。比如,我们要怎么防止大屠杀的悲剧再次上演。比如,我们应当研究,如何与现代性对抗与合作,避免我们变得麻木和机械。
我想,人类大概只有依靠民主、自由,并且是真正的民主和自由,不是那些虚假的民主和自由。纳粹的上台,也是程序民主的结果,日本军国主义也是程序民主的结果,这是很值得反思的。虚假的民主会被狂热份子利用,甚至被现代化体制绑架,走上一条偏离却不知所向也可不控制的方向。毕竟,绝大多数人都是乌合之众,只会从众。干坏事的时候随大流,大流结束后,也很会给自己找道德借口,掩饰自己的羞耻,然后很快遗忘。
当然,以上论述不能得出道德不重要的结论。恰恰相反,道德感很重要,要提倡人们有道德自律意识。只是我们一定要清楚道德感只有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被注视着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制约人的言行。道德自抑并不是远不可及地存在着,它们不可分离地跟人与人的接近连在一起。相反,随着人与人的社会距离寸寸增加,干不道德的事变得更加容易。所以我们要通过监督,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距离拉近,要让人们的道德感增强,发挥出约束力来。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监督。我们必须要受监督,受民主的监督,受法制的监督,任何人都要受监督。
写到到这里,我联想想到纪委监委谈话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高度提倡同步录音录像下的谈话,应当做到所有的谈话都在录像下进行,没有任何例外。这更多的不是说要保持证据的效力,而是对我们的监督,对我们人性的监督。一个人的时候,没人看到的时候,啥事都敢做,古人讲君子慎独就是这个道理。只有我们想到有人在看着,可以事后查阅,我们才能真正地克制自己的谈话行为,真正做到安全、文明。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目前是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不随案移送,这确实有很明显的倒退性质。其实,说到底是担心水平不行害怕被监督,或者不愿意被监督思想在作祟。事实上检察机关刚推行同步录音录像时,很多侦查人员不适应,都是要在不录像时审讯完成,再与被讯问人商量好对话方案,然后再去同步录音录像下演绎一遍,跟拍电影一样。到后来,慢慢大家都适应了,知道分寸的把握。可现在,监察体制改革后似乎又退步了,但愿这只是一时权宜之计。
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我们的能力还不至于那么不堪,我们其实也没有那么多的秘密,更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话语和行为。干的是阳光下的职业,必须要阳光的心态。一旦我们认可不在同步录音录像下谈话,就意味着我们向自己的邪恶或者说懦弱一面作了退缩。接下来,我们会远离安全、文明,就会试着去污染证据,越走越远……
再强调一下,主张同步录音录像不仅仅是为了保证案件质量。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好纪检监察人员的道德观,让他们直面内心的道德,确信所有的言行对得起党纪国法,对得起当事人的权益,也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不至于有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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