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了一小节罗翔老师关于某恶劣犯罪分子为什么不被判死刑的小视频。
幽默的罗翔老师真让人拍手称绝。
其实较轻的刑法是为了避免权力的滥用。我们都很熟悉,有关“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俗语。当法律权力变成了绝对权力,是非常危险的。
刑法本身就是悖论。一方面,刑法惩罚犯罪;另一方面,刑法又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本身。所有的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因为我们每个人到内心都有阴暗的一部分。
法律的谨慎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一个人,以免我们随便成为被刑法打击的对象。
拾人口水,表达看法。法律的严谨还好一直存在。
很多公司也为了防止权力高度集中,作出不合理的决策,设立了很多相关部门,可是真正拍板的是不是只有一个人或者仅仅一小个团体呢?
这种风气似乎成了常态。人性本如此,更加可怕的是,人总是趋利避害,既然顺从可以获得,何必提出不同意见呢?反正,公司是大家的,自己何必提出来遭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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