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姓文,“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她这样反驳我,我只是随口一说:“这个姓名人似乎不多。”经她这一样说,这个“文”字变得厚重起来。
十月份,交往快一年了,她对这城市很熟悉,说带我去她的根据地,也算是让我认识这个第二故乡,关于她过去的地方我还是满怀憧憬的,那里很热闹,来往的游人很多,她似乎司空见惯了,我提议去一些店里瞧瞧,她却不以为然的表示其实没什么意思,走到一个礼品小摊前我们都驻足了,一个可以将名字刻在米粒的手工艺摊位,刻好后给装进挂坠,还有些带姓氏的饰品,我对这些装饰品从来不感兴趣,但那会儿我却想过要把我们的名字刻在一起,但转念一想又傻乎乎的,正往前溜达的时候,她忽然饶有趣味的说:“你说我们的孩子取名沈从文是不是很有意思。”她脸上满怀笑意,觉得这抖机灵恰到好处,我不想冷场,先是惊喜的傻笑,自然也知道这名字的用意,惊喜是因为她居然提到孩子,虽然只是玩笑,这种玩笑总是暖呼呼的。我说:“这不是说,我从了你?但似乎对沈从文先生有点不敬”。然后我问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是什么来着,她扭头看着我,瞪大眼睛:“翠翠啊!”她的眼睛睁得像铜铃(毕业晚会时,她居然出演葫芦娃,也算是本色出演),双眼皮都不够用,睁得鼓鼓的,没有睫毛膏,她不爱化妆那时候,正是我喜欢的样子(不过她化妆我可能更喜欢),脸上没有痘印,一切都很平整,婴儿肥的脸泛起红晕,她喜欢婴儿肥这个词,我有次用胖乎乎形容她的脸,她说我不懂,质问我:“不可爱吗?不可爱吗?”,我很惭愧表示自己用词不当。其实胖乎乎也不错,形容婴儿不是常用吗,哪里影响可爱?不过她说婴儿肥就听她的咯。
沈从文三个字萦绕在我脑袋,我提议说:“从文的从应该改成崇拜的崇,这样可以避开沈从文先生”。我一脸正经的样子,她总是反应很敏捷:“那就是说你崇拜我了!”。我为落了下风有点愤愤不平,想继续找出更合适的字眼,可以挽回一些地位,这种地位似乎早就注定了。我总是走在她后面,一是因为她熟悉,二是她走得比一般人快,说不上是活泼还是急性子,那个单马尾跳跃得欢快,不时振发出洗发水的香味,她不用香水,我觉得她不需要,我记忆中也没送过香水,居然从来没有这种想法,或许她那婴儿爽身粉的味道最适合她,或许我应该问问关于香水的事。那条街是青石板铺就的,古镇的风格,要是高跟鞋肯定能磕出悦耳的回响,她总是穿平底运动鞋,因为是扁平足的缘故,和煦的阳光在她头发上散射出黑亮,微风吹得心里涌动,我一边走马观花,又急切追上她的脚步。
我们牵手了,那一双小手还是胖乎乎的,很软但是暖和,应该是我主动抓起来的,那画面很像作案,她居然扑哧一笑,似乎讥笑一个笨贼,但那时我确实是鼓足勇气才敢的,她问我谈过几个女生。我说:“你看我牵手都出汗紧张,你是初恋”。她破口大笑了起来,前呼后仰那种,然后用手拍打腿去止住笑声,胆怯地左顾右盼,生怕惊扰他人,腿也是胖乎乎的,手拍在腿上啪啪作响,皮肤很白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所以总是显得直爽干练。我们常在球场隔壁的小树林下坐着聊天,那里很凉爽,有很多水泥凳子。“说真的,我虽然也跟一个女生牵过手,但是中学时代两天就结束了,那不算恋爱,这次是真的初恋。”我尽量使她确信,所以故作镇定,像是解释更像坦白。她抿嘴笑了,喉咙发出咯咯声:“你对下一个女生也会这么说,咦咦咦。”我暗想她心里肯定有点高兴才对,她这一句回答很撩人,她或许是告诉我:即使分手了她也会很好,抑或试探我是否会找其他女生。从这种回答你可以知道她很聪明甚至豁达。当时确实没想过会不会对下个女生说这种话,至今也没有,或许下个女生,但这个年龄,谁还能傻乎乎的在乎初恋是谁。
后来上课、约会、散步、自习…那些湖边小路、草坪、操场走过很多次…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斗不完的嘴,那时候日子过得慢,一个糗事可以争论很多遍,坐在草坪上她脱了鞋,为了说服我说她没有脚臭,她硬把脚伸到我鼻子前…后面日子变快了,因为我们谈到就业、房子、孩子。这次不再谈孩子叫什么名字,沈崇文,这个名字是真不错的,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有时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谈到孩子的抚养就学问题、房子户口…那真是复杂的话题,终于谈不下去了,最后都默不作声了…她去另外一个城市读研究生了,这次我没有跟在后面,开学的时间差不多也是秋天,记不得最后说了什么,没有争吵,如果吵几句,现在应该还能记得些什么
当时我没有把名字刻在那个米粒上装饰起来,因为我觉得太小,但我走到刻印章的地方,要求师傅刻一枚印章:“沈从文”。师傅将老花镜往上推了推:“年轻人,这可是作假啊!”我不确定他说“作家”还是“作假”。想起这件事,现在的感触比当时要平静一些,可能是冬天的缘故,思维不怎么活跃,抑或是久了,画面沉淀得更清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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