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为了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鼓励农民发展畜牧业养殖,但是鼓励畜牧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例如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染,随意占用耕地养殖等。所以一些不规范的养殖场会收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甚至被责令关闭,如果遇到征地拆迁那么养殖场由于经营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将会更加严重。但若自己的养殖场真的被划入禁养区并面临拆迁,养殖户也只有配合。但是,拆迁补偿是被拆迁人的法定权利,也是其可以进行异议的部分。实践中,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可谓费尽心机,动用了名目繁多的拆迁名义,目的就是不给你拆迁补偿或者尽量少给。
一、以非法占地的名义拆迁。
就违法用地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无权责令限期拆除。换言之,与违建场合相关联,养殖场并不一定非要在建设用地上设立,也可以设立在符合条件的农用地上。将农用地上的养殖场一律认定为非法占地,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以违建的名义拆迁。
以违建进行施压,你可能迫于压力无奈接受较低补偿,亦或你不采取维权措施,厂房可能就会被强制拆迁,拿不到分文赔偿。但是,以违建进行拆迁,针对养殖场却不一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此,在养殖场的场合,违建的认定具有自己的特殊性,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研究。被拆迁人切忌因一纸限期拆除违建的通知而乱了阵脚。
三、以环保的名义拆迁。
关于环保拆迁,养殖户首先要知道,自己的企业是否有必要办理诸如环评在内的环保手续;若有必要而自己又未办理,是否有补办的可能;即使无法补办,是否就一定导致强制拆除而得不到补偿。这些都是法律上值得研究的地方。简言之,环保拆迁不意味着没有补偿。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总之,面对各种各样的拆迁名义,我们被拆迁人要擦亮眼睛,识别拆迁方想不补偿或者少补偿的真实目的。通过法律手段,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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