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今年五一订婚了,男方给了女方十万彩礼。
但女方不满意,要求20万彩礼,并且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女的名字。于是,男方父母,就立字据,同意结婚一年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订婚,是一些地方的习俗。我们这边就比较简单,没有什么订婚或者订婚仪式之类的。结婚就是结婚了,没有什么订婚的。
也有一种感觉吧,结婚是结婚了的,那么,订婚了,算不算是等于结婚了呢?所以,对于没有订婚仪式的地方的人来说,都不知道订婚是什么鬼。
订婚之后,这对男女,当然在一起,或者商量婚事,或者培养感情,在卿卿我我之间,两个人发生了关系。当然,其中有什么细节,我们网友是不知道的。
发生关系之后,女的开始闹情绪,要求马上加彩礼,要求马上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
或许是因为男方推脱,拖拖拉拉,第四天,女的就报警,告男的强奸。
但现在,法院还没有判决,不知道结果。
对于这件事,有很多网友,认为,女方就是骗婚骗财的那种。确实,从很多迹象来看,有这个可能。在闹情绪的时候,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从报的案。就算是满足她了,她又会另一种操作。
对于这件事,有人说,卧室里一定要装摄像头,才能摆脱嫌疑,才能证明没有违背妇女意志。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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