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一天,终于可以回家吃晚饭了。我打马上了那条最繁华的街道,经过老百货公司大楼旁时,虽是一闪而过,眼拙的我还是看到了路边躺了一毛钱。
我是个最爱钱的人,从我每天起早摸黑去辛苦努力地工作,就可以看出这个特点来。
路边的这一毛钱不是我掉的,是路人遗失的。遗失的人也许没发现自己掉钱了,也许发现自己掉钱了而懒得去拾回那躺在地上的一毛钱。
不过是一毛钱嘛!
这一毛钱在路边躺了许久了,孤立无援地终于等到了我这个爱钱之人。
看到了路边的这一毛钱,我心里不忍,打算下马回身拾钱。我扭回头去望了一眼。那的确是一毛钱,它不断地被使用、流通,也被人精心地收藏过,躺在路边的它被曾经的主人折了两折,它躺在路边的被折叠了的身子,还是让我看清了它的面值最显著的一角。
我回头去望那一毛钱时,发现身后不断地有人马汹汹而来。毕竟那一毛钱不是从我的钱包里掉下去的,回身去拾那一毛钱,还真有些叫人难为情。罢罢罢,留给他人拾去吧。于是弃钱绝尘而去。至半路,突然发现手机忘在单位了。我即刻返程去取。取机归来时,我又看到了那一毛钱,它还躺在路边。它究竟躺了多少时间了?从它身边过去了多少人,为什么就都对它视而不见呢?难道世人都不知《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有一条不得故意遗弃、损毁、作践任何币值之行为的条文吗?
区区的一毛钱而已,它的面值实在是太小了,小得甚至难入一些世人的法眼。
一毛钱的面值真的就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了吗?记得在上小学时,老师就教过我们一支歌《我在马路边拾了一分钱》。那支歌是教我们要将拾到的无主钱财交给警察叔叔去处理。哪怕它只是一分钱。
时代毕竟是不同了,不要说是一分钱,就是这路边的一毛钱,如果我拾起来交给警察去处理,警察也许不会处理这一毛钱,没准还要处理我这不对路的“神经”。
我在马路边看到一毛钱,那一毛钱让我的“神经”已经很不对路了,我决心勒马去拾钱。距那一毛钱很近了,马也被我勒住了,我只要俯身45度角,就可以救起路边风尘中的那一毛钱。
闹市街头,横刀勒马。在将要俯身拾钱的当下,我还是回顾了一下我的身后,真不凑巧。一个骑“驴”的电眼美女飘了过来,她的如电冷眼仿佛一下就击中了我。
一个衣冠楚楚的大男人,竟然横刀立马去拾路边的一毛钱。
拾回的那一毛钱,不管我是交警、赠丐、流通,还是送到银行去作国民经济储存,无论哪种高尚与不高尚的一毛钱拾“金”行为,总是要令世间的正人君子们所不耻与不屑的。何况,当此美女之面去拾区区的一毛钱,更是失策和失格,叫人颜面何存?此时的我进退失据,怜金惜玉的惜财之心大为受挫,我收回那只令人尴尬无比的手,故作潇洒地抚了抚额上被风吹乱的乱发,留下那一毛钱与夜发的西风,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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