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前面
对于这件事——
我事先没有研究票面和门口指示牌的内容是我自己的责任,但在此情况下我依然配合安检人员的要求和场馆的规定交出了个人物品,而且当时也明确表示过我需要拿回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可惜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
我为这样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设计感到气愤;同时也为在这种环境下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财产的无力而感到沮丧和懊恼。
接下来我尽可能只陈述事情经过(但我不能保证完全克制了情绪)。
今天下午我和朋友去了中华艺术宫,入馆前在安检处被查收了打火机。我们当时表示希望离馆时能把自己的打火机,安检的姑娘一边把我们的打火机抛进收集篮一边说:"拿也拿不回你自己的。"
离馆时我们回到扣打火机的入口安检处。安检工作人员告知先前扣下的一篮打火机已于四点左右运往出口处了,要我们去那里领(当初进馆时他们并没有口头告知这一信息,但在她要我们去出口取的时候,我才发现安检机背后可以看到有这么一条提示标语)。
我又向安检人员询问关于打火机不能进馆的规定张示在哪里,我想确认下。安检人员说:"就在你们票上面写着的啊,易燃易爆不能带。"
但其实——
1.那里的票房是虚设的,并不售票。我们沿排队通道一路走到安检处的路上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向每位游客的手里塞东西。我拿到手一看才知道是一张当天门票的票根。票背面的内容是:
门票背面2.我向安检人员反映票面上没有她说的内容时,她又说门口有告示牌。我再次走出门口才看到了告示如下(拍摄效果欠佳,见谅):
安检门口的告示牌先撇开英文,以我力有不逮的中文语言水平,读完上述这段心里贸然得出了两个结论:国家规定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刀具(如道具、枪具)”可以带;打灰机不属此类,不可以带。
后来保安为我们找来了一位负责人,负责人一开始也说了贵打火机会有寄存服务,普通打火机找不到也没有办法。于是我把我的问题抛出去之后,他又矢口否认:"这也不是钱的问题。我们每天这么多人(即指游客),两三块的(打火机)也没人在乎。"
我原来受冒犯的感觉在此刻达到了高峰。我觉得自己的个人财产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而且蒙受了莫名的损失。
这位负责人后来表示自己只负责出口工作,而打火机是入口处查收的,他无法为我们解决问题。于是他又让保安呼叫入口的负责人。保安在与入口负责人电话沟通时多次重复了:是的,就是普通打火机。
在电话那头的负责人来之前,期间还有一位工作人员前来了解情况。与第一位负责人相似的时,他也先表达了普通打火机和较昂贵的打火机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当我追问这是否是“物品的价值决定的”时,他同样也会否认。他知道了我们的诉求后说:那没办法了,那边有一万个打火机,你们去找找。
后来入口处的负责人来了,他同样会进行一番解释然后又否认无法准确归还我的打火机是与其价值有关。
最后,他带领我们进入出口处的工作室,里面摆放了着一个打火机收集篮,里面有许多各式各样的打火机。他让我们找一下有没有自己的。我们无奈之下挑了一个与原来那只较为相似的打火机,然后离开了中华艺术宫。
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在结束之前,我对于那一大篮打火机非常主观地心存疑问:
- 保安刚开始先说打火机“发完了”
- 当我们坚持诉求时,他又说帮我们去工作室看看,然后抓了一把出来
- 最后我们走近办公室却看到还有一大篮。
这期间我并没有注意到,有人输送打火机来过当然,完全有可能仅仅是我没有注意到而已。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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