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说“幸福”

作者: 大雨时行 | 来源:发表于2019-05-04 11:24 被阅读4次
    庄子说“幸福”

    庄子(约公元前 369—约前 286),姓庄名周,是先秦最大的道家。他是蒙国(今山东、河南交界处)人,一直过着隐士生活,但他的思想和著作当时就很出名。

    《庄子》第一篇题为“逍遥游”,这篇文章纯粹是一些解人颐(使人开怀大笑)的故事。这些故事蕴含的思想是,获得幸福有不同等级。自由发展自然本性,可以使我们得到一种相对幸福;绝对幸福是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而得到的。

    这些必要条件的第一条是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为了实现这一条,必须充分自由发挥我们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我们的“德”,“德”是直接从“道”来的。

    庄子对于道、德的看法同老子的一样。例如他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庄子·天地》)所以,我们的“德”就是使我们成为我们者。我们的这个“德”即自然能力,充分而自由地发挥了,也就是我们的自然本性充分而自由地发展了,这个时候我们就是幸福的。

    联系着这种自由发展的观念,庄子做出了何为天、何为人的对比。他说:“天在内,人在外。……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秋水》)他认为,顺乎天是一切幸福和善的根源,顺乎人是一切痛苦和恶的根源。天指自然,人指人为。

    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其自然能力也各不相同。可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在它们充分而自由地发挥其自然能力的时候,它们都是同等的幸福。《逍遥游》里讲了一个大鸟和小鸟的故事。两只鸟的能力完全不一样。大鸟能飞九万里,小鸟从这棵树飞不到那棵树。可是只要它们都做到了它们能做的、爱做的,它们都同样幸福。

    所以万物的自然本性没有绝对的同,也不必有绝对的同。《庄子》的《骈拇》篇说: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庄子说的“络马首、穿牛鼻、把凫腿增长,把鹤腿截短等行为是把自然自发的东西变成人为的东西,庄子称之为“以人灭天”(《庄子·秋水》)。它的结果只能是痛苦和不幸。

    以上所说,只是庄子的求得相对幸福的方法。只需要顺乎人自身内在的自然本性,就得到这样的相对幸福。这是每个人能够做到的。庄子的政治、社会哲学目的正在于为每个人求得这样的相对幸福。而任何政治、社会哲学所希望做到的,充其量都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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