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房子,又买了车子,虽然有点“银贷”,但我仍然感觉有点“功成名就”的优越,自觉不凡成了个“人物”。直到看到富人家一屋子一屋子的宠物,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浅簿”与“卑贱”:那些宠物各占一房,红毯铺地;它们金脖圈上系的是银铃铛,铂金脚环上镶蓝钻。
我放下狗食猫粮,捡起“主人”扔到地上给我的上门服务小费,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倒退几步才转身逃也似地出了别墅豪院。
他妈的,听说有钱人的生活奢侈,没想到是我想不起来的奢侈。
TMD,我哪一辈子才能有这样的生活,就好了。
TMD,干什么样的活才能有那样的生活呢?我得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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