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宠物犬开始的漫想

作者: 沙漠孤月 | 来源:发表于2020-08-22 08:15 被阅读0次

            一

       早晨,习惯性把保拉和米勒放出犬舍,让它们在客厅和阳台之间并不宽敞的空间里散步。因为冬季寒冷,我便将它们散步活动的地点改为室内。

       它们与其是散步,毋宁说是跑跳。绝无人类的悠闲和雅致,但它们欣喜若狂的程度却比人类更为坦诚和真实。保拉以一种略微矜持的姿态来回慢跑。米勒则没有耐心这样做,它总是慢腾腾摆动肥硕的臀部走动,有时在保拉的影响下也会跑动起来,但却没有保拉的那份矜持,近乎是一种狂奔。由于受到空间的限制,狂奔的结果必然是猛撞到保拉身上,或者是与客厅之间的塑钢隔断门上。被撞得有些趔趄的保拉大凡不会愠怒,常常不予理睬,依旧兀自来回慢跑,不改那份矜持,那是雌性一种天然的腼腆和持重。

       保拉临近成熟,大概身体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气味,所以血气方刚的米勒不时便嗅嗅保拉胯下。对此保拉似乎极为反感,常常有些羞嗔地回头作撕咬状,米勒自然也张开嘴巴不甘示弱。于是它们便撕咬翻滚在一起。尽管在许多事情上米勒明显占上风,但倘若保拉发起怒来,便会不依不饶地追咬,最终都以米勒告败而结束。不过,我欣赏米勒的那种男子汉风度,它的落败明显不是出于势弱,而是一种谦让和包容。更多情形中,它们还是和睦相处,颇为和谐。这如同夫妻之间,和谐是潜在的主旋律,矛盾争吵尽管有时很激烈,最终还是归于和谐,当然,这种和谐往往是以一方的妥协而达成的。和谐是由牺牲一方某种利益为代价而换来的。尽管如此,两性之间由于天生契合的自然因素决定,它们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硝烟不散的亘久战争,正常状态下,和睦相处,卿卿我我倒是生活的主旋律。

       我也常常以调停者抑或道德终审者的角度,倨傲出现在它们的生活中。譬如米勒依仗身体强壮抢夺保拉漂亮的垫子、食物的时候,我会对米勒提出严正警告,对它侵害它者权益的行径表示道德的愤慨。当然,有时我也会耐心讲一些道理,毕竟,它们对于道德并不熟稔,需要循序渐进地培育和导引。它们都很懵懂,谨慎盯着我翕动的嘴唇,做出一副谦卑而又温顺的样子,似乎有所领悟。这让我十分惬意,为人类道德的感召力而感到自豪。几次之后,米勒便不再如此,似乎真的具有了一些起码的道德意识。

       人类总是这样,把自己的道德观、生活习性,乃至于情感认同强加于其他生命,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驯化。它包含一些人类的道德期许和文明趋向。然而,从动物的角度来看,是否需要这种来自人类的道德辅导呢?我不得而知。因为,它们的生命简约自然,有自己处理同类相互关系的天然能力,似乎无须人类置喙。


       二

       生命的基本格局,都是由两性支撑的。植物界如此,动物界如此,人类更是如此。

       《纽约时报》科普专栏作家纳塔莉·安吉尔写了《野兽之美》这本书,以优美生动的语言、机智幽默的文字,把林林总总生物的趣味生活和生死情仇的故事,展现给我们,以一种纯文学的文本提升了科普作品的上限。然而,我关注的不是这个,我更欣赏的是这本书通过对生命本质的重新审视,通过对其他生灵的生活、性爱、繁殖乃至死亡的描述,涵盖了众多的生物学和哲学命题,让我们的思想不仅仅限于野生动物的性习俗和肤浅的皮毛之美,而是进入大自然和生命的浩瀚天空。所以,这本书,我曾读了多遍,爱不释手。我的思绪在动物界两性之间关系上久久徘徊,然后,悄然进入关于人类的思域。

       我写的一篇小说就反映了夫妻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式婚姻背景下,无论男人女人,都要为维持家庭和谐作出努力,有时尽管这个婚姻其实已经只是个躯壳,一个框架,并无实质的内涵,丈夫或妻子也都还是一如既往地进行维护,这是中国人的必须,也是一种传统理念。在中国古人看来,“天地和合生之大经也”。“和合”是一个重要的范畴,这两个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和合”文化基因的现代转化及其创新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最具安全感的一个影响因子,这种影响是长久的、可持续的,它在根本上规范了历代中国人的思维和意识。

       中国人对家庭婚姻的坚守顽固而执着,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收拾的地步,大凡不会提及离婚。即使在离婚率不断攀高的今天,依然如此。这在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几千年来的传统婚姻观念,也与中国人的宽容隐忍心态有关系。其实,更有虚伪的成份在其中。当然,也不排除经济因素,中国人的婚姻成本相对较大,娶媳嫁女是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大凡要合家努力倾尽家资来办成这件大事。所以,离婚就不仅仅再是夫妻之间的事情,而扩大上升为两个联姻家庭甚至两个家族之间的要事,无疑增加了离婚的难度。

       曾有一段时间流行过“婚姻和合术”。和合术是道教法事斋醮科仪的一种,和合术分为夫妻和合和六亲和合,夫妻和合术用于夫妻和恋爱中人感情不睦抑或经常争吵不休出现危机。而六亲和合则用于家庭婆媳关系,兄弟情之间的感情不合。且不说它灵验与否,至少这个“术”字,就不免带有一种江湖气息和玄幻色彩。这是一种盲目的调和,因为爱与婚姻是两回事。爱属于精神范畴,而婚姻则属于物质范畴抑或社会范畴。精神可以创造物质,物质无法缔造精神。不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现出中国人的婚姻态度,那就是追求“和合”。即使婚姻只是作为一种残骸般的形式存在,也不破坏它,而是让它像一座庙宇一样,尽管破败不堪,依然顽强耸立。

       这与西方的婚姻观念不同,西方人会愉快结婚,也愉快离婚。在他们的世界观里,离婚并非悲剧。譬如,罗素与海明威就不反对结婚,但是他们反对“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婚姻,他们不肯在婚姻关系的卵翼下做对方感情的因变数,更不希望做对方人格的寄生虫。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无论何种原因,只要离婚必然是一场失败,一出悲剧。所以,中国人不愿离婚,即使某一方忍受巨大的身心痛苦,也要竭力维护婚姻。甚至出于某种虚荣或其他目的而美化自己的婚姻。在房间里泪雨涟涟苦不堪言,然而走出房间后,人们看到的却是一张洋溢着家庭婚姻幸福的灿烂笑脸。而且,人们对此都明白就里,心照不宣。所谓虚荣,不就是竭力维持在一种不点破的状态吗?中西这种不同的婚姻观,似乎只能从文化差异的角度去解释了。

       中国当代人对于婚姻曾经一度格外困惑,《围城》《中国式婚姻》等等,都是对这种困惑的表述。然而,文学的力量固然强大,却无法释解这个巨大的困惑。这团困惑的乌云,虽然不再那么沉重压抑,让一个时代喘不过气来,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完全消散,它依然丝丝缕缕地弥散在时间里,让我们不时为之忧郁。或许,这本来就是一个不解之谜,将随着时间的延伸飘进历史的深处。

       即使婚内生活很痛苦,但也不愿离婚,是女人的普遍心理。因为,离婚的女人在社会中的处境往往比男人更为尴尬。于是,我们不禁要问,谁让当代中国女人如此困窘呢?


            三

       倘若我们追本溯源,当代世界离婚普遍现象的肇端恰恰是女人。

       上世纪中叶,早期美国女权运动汹涌澎湃,凯特·米粒特发表题为《性政治》的演讲,第一次把男人和女人描述为政治上的敌人。一九六八年六月三日,一声枪响,撕裂了男人的天空。“抨击男性协会”(SCUM)的创始人瓦莱莉娅·索拉尼斯扣动扳机射中一个男人的腹部。他是著名的流行艺术家安迪·沃霍尔。原因很简单,也很可笑,就因为他是个卓越的男人。嫉妒男人优于女人,不许男人卓越,这就是女性冲破性别压抑的偏激。同年,美国小姐表演中,女权运动抗议者把“女性遭受压迫的所有标志”包括他们的乳罩丢进垃圾桶。这些早期女权运动者就已经超越了正常的合理范围,他们把目标对准男人和婚姻,开始癫狂地攻击和破坏家庭结构。

       虽然这一风暴渐渐消退了,世界似乎恢复了平静。但是,男子气概从此被唾弃,声名狼藉。同时,原有坚固的婚姻制度从根本上被撼动,离婚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波及整个西方世界。玛丽·居里夫人不仅是杰出的物理学家,同时,也是强悍而又伟大的女权主义者。她不无愤慨地对女儿说:“在由男性制定规则的世界里,他们认为,女性的功用就是性和生育。”她大胆追求自己的爱与性,四十五岁时,她曾给一位男友(另一位科学家)写情书,被其妻公布在报纸上。法国人开始袭击她的住宅,砸破她家窗户的玻璃,声称让她滚出法国。其原因在于她的情书中表现出自己强烈的性需求。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其余波漾进中国,让正经历改革开放阵痛的中国,也经历了婚姻观念的变更和家庭结构的冲击。

       我同情女权运动者,毕竟,女人首先是人,应该享有与男人同样的待遇。正如我喜欢夏奈儿的率性,喜欢居里夫人的勇敢,喜欢波伏娃的睿智。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和接受“性政治”的观点,男人女人之间不是政治关系,更不是天生的敌人,敌意何在?我总是觉得,男人和女人更为容易和谐相处,甚至比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之间更为和谐。这是一种天然的搭配,一种自然的契合。当然,人类历史对于女人确实不公允,追求女权也是时代进步的一种标志,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两相仇雠的理由。

       其实,历史上男人也从未把女人当成过敌人,却是当成一种附庸品、消费品。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可以从《圣经》开始说起。《圣经·创世纪》说,上帝觉得亚当孤独了,从他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了一个夏娃陪伴他。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深思。一是夏娃(女性)出现的意义在于亚当(男性)的孤独;其二,夏娃的肉身取之于亚当。换而言之,这就暗喻一个天经地义的道理:女人,无论精神与肉体都不具备独立性,只是依男人的存在而存在的附属品。这个来自男系氏族社会的定义,由此就牢固确定了女人的生命价值和社会属性。

       甲骨文的“女”字和“母”字,都是象形字。也都表现为一个双膝跪地,双手交叉在身前的女人形象。不同的是,“母”字用两点标识“乳房”以示哺乳之意。古罗马希腊也有这种类似的情形,女人的举止言行受到一定的限制。诸如古罗马的正式宴会中,妇女大凡坐在椅子上,而男人则可随意躺靠在睡椅上。而只有在家庭团聚的场合,才允许男女同样无拘无束。

       很多世界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也都曾流露出蔑视女性的态度。

       亚里士多德就曾说:“女人是未完成的男人,处于发展的较低一级,女人之于男人犹如奴隶之于主人,野蛮人之于希腊人。”但这也不过表述的是一种主仆关系、主次关系而已。哲学家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说:“在妇女和男子之间可能存在爱情,激情、习惯以及人们想要的一切,但是绝不存在一种社会。……我宁可主张——极端地说——把妇女关在家里。”尼采说,当你走近女人的时候,别忘了带上一根鞭子。诗人拜伦说,他会如拿破仑一样轻蔑女性,认为女人就是祸水,但也表示男人不能没有女人而生活。他的长诗《唐璜》就充满了对女性的仇视与蔑视,也不乏玩弄的心态。譬如他写道:“两个可怜虫(两个土耳其贵妇,唐璜的情人),眼泪汪汪望着自己的保护人。”文学家昆德拉在小说中说:“捕获”一个女人,有时只是出于鉴赏。”又在另一部小说中说:“我是一个女人的收集者。”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另,奥托·威宁格说:“男人是精神本质,女人是纯粹的肉体。”罗兰·巴尔特在《S/Z》中说:“主体认识女性身体仅为局部客体的分离与分散而已——腿、胸脯、肩膀、颈项、手。碎散的女人,献欲供爱……被分离,被解剖,女人仅是部恋物词典。”如此等等,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语言,我们没有必要一一赘述。

       在中国,且不说“三从四德”等一系列关于女人的清规戒律,且不言“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的暗喻,只从《三国演义》里刘玄德的那番表述,就足可以窥见女性的角色与地位。《三国演义·十五回》云,张飞丢了徐州,连刘备的妻儿老小也成了吕布的俘虏,他羞愧难当,欲拔剑自刎,刘备见了,便拦住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女人如衣,可穿可弃,这个观念似乎到现在仍然不绝如缕。

       至于到民国时期才废除的媵妾制,更是对女性从属男性的制度写照。据说,废除这个陋习,曾遭到一些抵制。而顽固坚持一夫多妻的居然不少是当时颇为知名的文化人。上世纪初,一位自认为谙熟中国文化的外国女士曾采访一个拥有一妻多妾的中国文化人,一边喝茶,一边表示对这种现象不理解,问为什么不能反过来一妻多夫呢?这位文化人诙谐而不乏睿智地回答说,一个茶壶,可以搭配几个茶杯,这很正常吧,反过来,一个茶杯搭配几个茶壶,你觉得合适吗?外国女士哑然。

       据说,当下男女性别比又出现异常迹象,男性偏多现象再度凸显(联合国标准,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102、上限不超过107的值域一直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有人戏称,是否可以改一夫一妻制为一妻多夫制。尽管这绝不可能,然而,仅仅时隔一百年,观念发生如此颠覆性转变,不知那位前清遗老对此会做出如何解释呢?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也一定哑然。那个风趣比喻中得意的茶壶,也一定惊落于地,摔得粉碎。

            所以,传统价值体系下的女性,始终要以相貌漂亮博得赞赏,来表述自我存在。她们把男性价值标准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女性仿佛就是为了男性的愉悦而存在。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价值习惯,也是传统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一种文明。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女性是悲哀的,那么,我们似乎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一场浩浩荡荡的女性运动了。

       所以,存在主义者西蒙·波伏娃用她的负面原理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


       四

       女人貌美是这个世界的精彩,但于个人来说,美女大凡命运悲惨。维纳斯美丽,嫁于残疾的铁匠,美狄亚美丽,被丈夫抛弃,古埃及女王克利奥帕特拉美丽,最终丧命蛇口,王昭君美丽,远嫁异族他乡,杨玉环美丽,缢殒马嵬驿,历代宫女可谓天下秀色,却只能随时间流逝,花自凋零,青楼女子无不美丽,又有几人不饮尽人世冷暖酸楚。

       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秋夕》,表达了宫女孤寂无聊的生活:“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这就是美丽与悲哀联姻,如影随形。

       美女爱英雄。是一种典型的人类男女情结,表达男人气度与女子美丽的吸引力。如果我们深入揆理,就不难发现这个情结的内涵也包含着一个深刻的男女在情爱上不公允的隐秘。美女爱英雄这似乎正常,然而,谁又能否认,丑女也是爱英雄的呢?反过来,英雄爱美女也属正常,可是,英雄爱丑女吗?答案不言而喻。由此可见,男性的选择是单向的,而且建立在女子美丽的基础上。

       我喜欢读古希腊罗马神话,但对于纯神时代并不很感兴趣,因为毕竟它离我们人类还很遥远。公元前十二世纪至公元前九世纪,被称为古希腊的英雄时代,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这个时代英雄辈出,如著名的奥德修斯、阿伽门农等等,大都叱咤风云,英勇善战。他们都是半人半神,确切说,都是男神与世间美女结合的后代。特洛伊战争浓浓的硝烟就曾在这段历史的上空弥漫了整整十年,战事惨烈,死伤无数。起因就在于争夺一个美丽绝伦的女子,她的名字也很美丽,叫海伦。据说,特洛伊的长老们在讨论这场战争是否值得继续打下去的时候,不少人持休战的态度。这时,一个女人的身影飘然而过,长老们只瞥了一眼,之后便决定继续战争。他们从这瞬间一瞥中窥见了海伦惊世的美丽,说道,即使再打十年也值得。这个故事可谓西方美女爱英雄情结的历史渊源。即使现在,英雄美女,也是好莱坞电影一个不可或缺的噱头。

       据载,泰勒斯特罗斯是阿妈宗人的王后,她曾带领三百名年轻美貌的妇女出城,去迎接远征归来、风尘仆仆的亚历山大大帝,就是希望能为这位旷世英雄传宗接代,让英雄的血脉香火不断,代代相传。

       克利奥帕特拉在古埃及面临灭顶之灾时,果断把自己的裸体卷在埃及地毯里奉献给凯撒,接着委身古罗马三巨头的安东尼,换回女王的皇冠和埃及的稳定。海伦因美丽而引发战争,末代女王用美丽消弭战乱。足可见,女人美丽给世界带来的影响不可小觑。

       西方人讲美女爱英雄,中国人也讲,譬如吕布戏貂禅,霸王别虞姬等。即使《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都始终对美女垂涎三尺,如果我们仅仅理解为一种雄性的好色,就是对这个人物的误读。其实,这也是一种英雄爱美女的传统思维使然。猪八戒本为天蓬元帅,曾经也是可以称得上叱咤风云的英雄,至少,他的心里有这种英雄情结存在。然而,在特定的民族文化背景中,古人常常把美女英雄的搭配以郎才女貌的形式表现出来。卓文追司马,乃至于伯虎点秋香,甚至金莲诱武松,吴三桂为红颜一怒冲冠等等,雅俗不同,吉凶各异,但似乎都可以划入女人貌美之类。文化人表述情感,往往委婉含蓄,不着痕迹,这也是艺术独有的魅力。大约一千年前,一个美丽而温婉的女子,在经过垓下时曾望江吟叹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如果抽离具体的历史背景,那么,是否也有一种美女爱英雄的情结纠缠其中呢?

       女人貌美如花,赏心悦目,这是大自然的馈赠,无可厚非。然而问题在于,不管美女是否爱英雄,男人攫掳美女必欲据为己有却是不争的事实。在奴隶和封建制度下,女人的归属往往不属于自己,也不属于家庭、父母,倒是属于制度或者化身为制度的主人。所以,在那种特定历史背景中,女人已然不再具有人的属性,只是一件普通的物件而已。可以随意赏赐、赠与和买卖,而美丽与否也不过是这个物件的品相优劣而已。在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皇帝选秀,那是一种最高的特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这里就可以理解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女”,它表述一种制度对女性的统治。据《晋书》记载,西晋皇帝司马炎登基后,禁止天下百姓婚姻,所有少女一律供他“海选”。选入后宫宠妃高达万人,可谓空前绝后。唐宋之际,尤其宋代,侍女之风盛行,大凡官员商贾、文人骚客身边都有小女伺候,买卖赠与侍女成为一种普通的社会行为,甚至也进入文化范畴,这些侍女也常常出现在文人墨客的诗词曲赋之中,给文化添上一笔羞涩而酸楚的情调。

       莎士比亚借汉姆雷特之口喊出:“女人,你的名字是软弱!”不止单指女人的性情,还应该包括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地位。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弱势群体。由此,我们应该理解了波伏娃“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那句话的深刻意蕴。


       五

       我非英雄,但却也毫不例外地爱美女。确切说,甚至爱相貌并不很美丽但出色的女人。我喜欢体育,尤其喜欢三大球,但我的目光始终流连在女子竞技项目上。只要电视里有女子三大球赛事直播或转播,我便是笃定的观众。不是我对中国男性的表现感到沮丧,只是因为他们对于体育精神的诠释,总是那么令人费解。女排、女足、女篮,在我心目中居然成为中国体育的象征。我常常沉浸在比赛之中,带着某种欣喜和钦佩,也不乏崇拜。由此,我也喜欢她们每一个人,虽然相貌各异,我总觉得都很美丽,举手投足都洋溢着一种青春的魅力和母性的光辉。

       我认为,任何一个男人都有与任何一个女人和谐相处的天然理由,否定或者违背这种天然理由,便是对自然的悖逆。这如同保拉和米勒和睦相处一样,是对自然的尊重和践行。

       母系氏族社会被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然而,父系氏族社会一经确立,便突显出强烈的男性特征,它以一种无所畏惧的精神,顽强奋进,一往无前,如同一个裸身的彪形大汉在古老山林中赤脚奔走,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它用这种男性特征首先征服的是女性,并且,不遗余力地压制女性。然而,历史总是公允的。文明发展到当今时代,随着女性的崛起和觉悟,她们的社会作用日益凸显,在许多领域正在逼平或超越男性,成为建设这个世界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虽然她们依旧软弱,但已经不再那么软弱了。因为,社会站在她们一边,给了她们必要的组织、制度乃至于法律保障。

       当然,对于男性虐待欺凌女性,我一向深恶痛绝,这不是出于同情抑或怜悯。因为,我尚无资格对女性表示悲悯,除了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之外,我没有任何睥睨女性的傲慢。在女性面前,我总是那么温顺。原因在于,我是女性造就的,母亲就是我的图腾。如果男性之间施以拳脚,尚且可以看成一种血气方刚。倘若把这种暴力施与女性,不啻一种粗俗野蛮和自我空虚。我是个和平主义者,对于厮杀和争斗总是纠结不解。即使看待动物,也是如此。我无法想象,倘若保拉绝地反击,逆袭雄性,公然向米勒宣战,我真不知该如何处置一场动物之间的性别战争。不管胜负如何,是保拉获胜,完成逆袭,实现雌性独尊的局面,还是米勒胜出,强化雄性地位,抑或二者不分胜负以及两败俱伤,我都会十分伤心。

       但这仅仅是我自己的一种忧虑而已,有些杞人忧天。两只动物知道该怎么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它们只是在一些涉及基本生存条件时发生龃龉,当消除了这些顾虑之后,它们也就没了反目的理由。看到它们友好相处相安无事,甚至有时惺惺相惜的样子,我感到一种轻松和惬意。这样表述,不是说我是一个“生物论”者,只是从动物社会得到的一种启示罢了。

       富兰克林说,只有男人和女人结合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是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倘若彼此分开或者敌视,岂不是都很孤独吗?所以,我想在富兰克林的话后面,再加上一句:——一个具有人生价值的男人。

       哦,散步该结束了。我呼唤宝拉和米勒回到犬舍。我希望它们和睦相处,在适当的年龄结婚,生一堆孩子,让我这套冷清的居室因生命的繁衍而喧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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