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见杜鹃花
李白(唐)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注释:
蜀国:四川。
子规鸟:又名杜鹃,因鸣声凄厉,动人乡思,故俗称断肠鸟,蜀地最多,传说是古蜀王杜宇死后所化。
宣城:今安徽宣城。
杜鹃花:映山红,每年春末盛开,正是杜鹃鸟啼之时,故名杜鹃花。
三春:指春季。
三巴:巴郡、巴东、巴西三郡,即指蜀国,今四川。
赏析:
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春,时李白在宣城郡。写此诗时,诗人已是暮年。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在蜀国时曾经听过子规鸟的叫声,今在宣城又见到杜鹃花开。首句虚写,次句写实,看似随意,对仗却极为工整,虽平淡如话,仍足见炼字之功,或许“大道至简”。“蜀国”对“宣城”,遥远的空间对比,“曾闻”对“还见”,跨越几十年的时间昔今对比。听觉与视觉交互叠加,“子规鸟”对“杜鹃花”,鸟即花,花便是鸟,诗人用故乡、它乡,触动思乡之情的子规鸟与杜鹃花,构建起了一座跨越时空的思念之城。诗人有意将眼前所见之杜鹃花放在后面,将心中遥忆之子规啼放在句首,更突出了诗人的思乡之情。故乡实未走远,一直就在诗人的心底。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子规啼声凄切,一声声听来使人愁肠寸断。暮春三月,“我”不觉又思念故乡三巴。第三句承首句“子规鸟”,尾句承首次句“杜鹃花”,直抒胸臆,“忆”字为诗眼。古人作诗忌重字,而诗人在此用三个“一”字,三个“三”字,却不觉重复,极具音韵感,一咏三叹,缠绵婉转。更是将满腹思念,千绕百转,愁肠已断,思念未已。再也走不出这“忆”之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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