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ayman
有一段时间,我的口头禅是no作no die.
现实生活中,我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作女生。
是那种很作很作的,但是,不是对男朋友的作,而是对自己的作。
我喜欢把自己的头发染成别人无法理解的五颜六色,我喜欢穿,在别人看来很非主流的衣服,用自己的喜好来搭配不同款式,不同色调的服装。
总之,就是自己怎么高兴怎么来,自己觉得怎么好看怎么来。
平常无聊的时间中,我干的最多的事就是看《VOGUE》和黎贝卡的公众号。
每当我穿的花里胡哨的时候。我室友总会在一边说,鱼啊,年纪轻轻的,就放弃自己了,这可不好哇...
其实我从来不觉得我因此这样就算是放弃了追求美的权利,只是可能我这个人的审美区别与别人吧。
我是个女神经,笑起来没完没了的那种。
我也是一个吃货,在吃这件事上,我含糊但也讲究。我喜欢每次吃的东西不但长的比我好看,而且吃起来也比我好吃,内外兼修的食物跟人一样,有了好看的外表才有了想进一步了解的冲动,慢慢的接触表现出来的美好的品格才吸引一直走到很久。
但是每次吃多的时候,也是我作死的时候。
当胃里的食物重量和我的脂肪一争高下时,也就是我出面的时候。
吃多时候的五公里是我对自己最好的惩罚,直到汗流浃背,我才好像觉得脂肪也随着汗水离开了我的身体。
或者从一楼爬到十三楼,再从十三楼原路返回到一楼。循环往复十次,才觉得稍稍减轻了些吃撑的罪恶感。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转一个小时的呼啦圈,四十分钟的动感单车。
这么长时间以来,也许吃进嘴里的东西能很好的与现在的身体相适应,很大一部分归功于我总能很及时的进行排出吧。
我就是我,一个很傻很天真的我,也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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