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恕
“动机”是审判我们一切行为的最高标准。
一如水位之不能高过其源头,同样行为表现出来的德性,也必不会超过其背后的影响力——动机。基于上述理论,出于邪恶动机的行为必定不好(纵然它可能做成某些意想不到的好事)。每一件出于愤恨或憎恶而做的事,到头来一定会发现那是出于仇敌魔鬼,目的在攻击神的国度。
不幸地,有些宗教活动一次一次办下去,可是动机不纯正,例如是出于愤恨、嫉妒、野心、虚浮或贪婪。这种活动压根儿就是邪恶的,将来在审判台前,主也必看这些为邪恶。
关于动机,法利赛人给我们很清楚的例子,正如在其他事上一样。他们保留了世界上最不好的宗教错谬,不是因为教义上的错谬,也不是因为他们爱理不理和不冷不热的态度,更不是他们表面生活不自律。他们最大的问题出自他们宗教动机的本质。不错,他们祷告,可是只为了让人听见;因此他们的动机把祷告的功用整个抹煞掉,甚至使祷告变得邪恶。他们很慷慨的奉献给神的殿,然而,他们这样做有时只为了逃避奉养父母的责任,这也是邪恶的;此外,他们又判定人的罪,当发现别人犯了罪,便会站起来大加指责,他们那样做,全是出于心中的自以为义和顽梗。法利赛人做每一件事都是如此。他们的一切活动都有圣洁的外表;同样的活动,若出自纯正的动机,就会变得美善和值得赞美了。法利赛人的整个软弱就在动机不纯正。
这不是一件可以轻轻带过的事,看看那些正统宗教人士,他们所作所为一直很盲目,最后把荣耀的主钉上十字架,仍对自己所犯的罪懵然不知。
以低劣的动机参与宗教活动更是邪恶,因为这态度本身已是邪恶,更甚的是它奉主的名去作。这种情形好比奉那无罪者之名犯罪,奉那不能说谎者之名说谎,和奉那本性为慈爱者之名去憎恨人一样。
基督徒,特别是非常活跃的基督徒,应该经常腾出时间来,察验自己内心的动机是否纯正。不少独唱只是为了表现歌者的歌喉,不少讲章只是为了表现讲者的才气,不少教会的创立只是为了显示其与众不同。甚至差传事工也可能成为比赛,而领人归主甚至可能演变成推销策略竞赛,为了满足人的好胜心。别忘记,法利赛人也是伟大的宣教士,他们远渡重洋去叫人悔改信上帝!
要避免落入这个虚浮宗教活动的网罗,最好的方法是每隔一段短时间,就到神面前翻阅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这段经文虽被誉为圣经中最美丽的经文,但它也是最严厉的。使徒认为若不是出于爱,最神圣的事奉也是无益的。先知、教师、雄辩家、慈善家,甚至殉道者,假如他们所做的都不是出于爱,那他们肯定不会得到神的悦纳和赏赐。
总括来说,当审判的日子来到,神并不怎样以我们做和做的理由来判断我们的功过。当我们基督徒站在审判台前交代一切时,最重要的问题不是“什么”,而是“为什么”。
摘自陶恕,《义人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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