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纪,就有人提出“文艺的宽容”!文学的表达首先应该是个体的,然后是群体的~~~任何文学形式,如果能写出某种心理现实而使人产生共鸣,就是一件令人值得沉思的事~~~
到现在还从“诗教”或社会功能角度,对新诗进行一份崇高化和一体化要求,好像并不能就此让人觉得很深切而信服~~~
因为现在的人间,也似乎并没有因为物质上的普遍解决温饱并渐渐走向富足,而生活中就完全没有了或种方式的痛~~~而余秀华的走红和被大众接受,至少是在证明,她的作品是作为一种隐喻形式,在宣泄着人们心中所共存的或许是点点滴滴的郁积,从而具有着一份时代性的心理特征,尽管这样的情感形式并不具备高尚的情怀或伟岸的思想而能形成大的题材,因而显得是“内向的,小我的!”但是这样的“内向的,小我的”表达形式,一旦在人间引起众多的“内向的,小我的”共振,它就理应因为是一种社会性的普遍存在而具有其存在的价值。那就是,现代经济形式促成的现代社会,自上世纪开始,西方的一些诗人或文人就似乎敏感地从中捕捉到了人们常常会被一种日常的,琐屑的,不可名状的氛围困扰着的真实情境~
况且,中国古代的摇铎采风和乐府采诗,又何尝不是想从“真实”角度来对人性作一份探视?
当然,我首先决不会否定高尚而伟岸的诗性真实,但是我同时也不觉得在诗人创作之先,只有首先想着关注家国天下,思乡之情的东西才更有诗的价值!我倒更认为每一个人只站在自己所已有的位置,述说出自己的情感真实,比坐在笙箫队里滥吹或许要好一点!因为我一直认为,文字的个体性表达,往往倒更能见得人性的真实~
“如今的诗坛,大概率最终都被抛弃,不止一个余秀华”。是的!就像“大概率”人最后“都”会死去一样,余秀华最终也会和我们一样死去,但是,时代至少证明,曾经有一个余秀华“活着!”而好像我们很多很高尚而伟岸的人们,在未始之初就似乎没怎么“活”过~虽然看起来他们的形象是那么的高大,阵容是那么的整肃,言辞是那么铿锵~~~
抬杠或标新立异或许都不是什么有出息的事情!而凡人有时候却真的只能在凡间做好自己平凡的事并为之而歌哭,其价值虽然比那些时时想着“作圣”成仙者,或者真的就“是”一种“等而下之”的,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为,她在写的时候未必会想着自己的大作在将来一定会“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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