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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我――《为尊严而战》(343)

敌我――《为尊严而战》(343)

作者: 卢敬一 | 来源:发表于2024-09-14 08:42 被阅读0次

          陈独秀主持召开中央扩大会议,会议形成一致意见:现在只有两途可循:或者国民党默认中共的党团组织能在国民党内合法存在;或者党内合作破裂,共产党员退出国民党,另谋党外合作。但第一种前途是最好的,应尽力去争取。会议通过了《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工作问题》等决议案,强调:“我们应当用种种方法于思想上和组织上巩固左翼”,左翼是“孙中山及其一派和我们的同志——我们同志其实是这派的基本队”。会后,毛泽东以中央局秘书身份,起草并与陈独秀共同签署《中共中央通告》第15号。《通告》里第一次使用了国民党“右派”这个概念,要求全党一方面要注意革命势力的联合,不要使“分离的言论与事实出于我方,须尽我们的力量忍耐与之合作”;另一方面,“为国民革命的使命计”,对右派的言论、活动“都不可隐忍不加以纠正”。

          中共尚未作出正式答复,孙科等提出“制裁共产党分子案”。继之,张继、谢持等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联名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弹劾共产党案”,指控“中国共产党员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之加人本党为党员者,实以共产党党团在本党中活动,其言论行动皆不忠实于本党,违反党义,破坏党德,确于本党之生存发展有重大妨害”,要求孙中山和国民党中央从速“严重处分,以维根本”。

          孙中山和张继、谢持等人谈话,说:“共产党员即使在国民党中建立了小组,也不可能破坏国民党组织。时下形势十分严峻,国共两党只能团结一致,共同对敌,不允许节外生枝,自己乱了自己。国共合作形成,证明我没有看错,共产党确是革命的新鲜血液,本党内的贪官污吏才是真正的、危险的敌人,我们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大力整顿政府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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