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同袍

作者: 沉沉沉璧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19:31 被阅读12次

    这个故事不属于我,而是我一个很好的朋友。我受故事女主人公的委托,把它写给它的男主人公看。如果他能看到,那便不算辜负了她。如果他没有,我也依然愿意用我的笔记录下我们最真实的青春。

    时间偷走了年少无知的青春岁月,镌刻了无悲无喜的少年时代,惊醒了无知无觉的繁华旧梦,交换了无忧无虑的十五六七岁。那依然历历的夏天,仿佛未知的光年,未知的季节。光与影的交错被梧桐树叶打散,斑驳了泛黄书页上的娟秀笔迹。年轻时的忧伤静静地流淌,仿佛横亘了整部青春。

    学校在绿杨阴里,宫山脚下,汭水河旁。

    第一次拿到校服的时候,我是那样嫌弃——嫌弃它化纤的面料,嫌弃它宽松肥大的款式。唯有它的颜色是我所能接受的——蓝白相间,是那种夜空一样深邃的蓝。“你很适合这个颜色的衣服!”开始有人夸我漂亮了。

    我漫不经心地向窗外眺望,目光邂逅了子瞻。他独立在操场里,风和日丽里的沙模糊了他的身影。他不能称得上是英俊,但他有浓重的鬓角和棱角分明的鼻梁。最重要的是,他有气质,我始终是这样认为的。

    军训,子瞻就坐在操场边,拿一瓶水,从早上陪我们到傍晚。我喜欢时不时地偷偷看他一眼,阳光虽然明媚,却因他而黯然失色。我再次将目光投到他坐的地方,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捕捉到他的身影。慌乱突如其来,我的目光迅速流转,直到操场那边他的身影再被我紧紧抓住。虚惊一场地长舒一口气,心里从未有过的踏实而满足。

    子瞻的文学底蕴很厚,人如其名。讲《烛之武退秦师》,他向我们讲述那段硝烟弥漫了的历史,那几百年的战火纷飞在他略带沙哑的男中音里复活;讲《雨巷》,民国时的江南雨在他的娓娓道来中纷纷扬扬地落下,气氛因此变得温柔而缠绵;讲《六国论》,他义愤填膺地痛斥六国“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的懦弱行径,民族责任感由此而起。讲到激动之处,他甚至脱掉了西装外套,只穿白色的衬衫,干净的眼镜片反射的阳光融化了我的心。

    真好看,我想。突然想起来《诗经》里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句子。他应该算得上是君子了吧?

    运动会,他站在看台上看跳远。他那天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微凉的秋风里他站成了十七八岁的少年。没错,我坐在他身后那一级台阶上,呆呆地凝视着他的背影——平时,我不敢如此认真地看他,虽然我一直觉得他是真的好看。突然,他转过身来,“我挡到你了吗?”他的声音里带着兴奋,或许是因为看比赛激动的缘故。受宠若惊地,我机械地点了点头,又恍然大悟般地摇了摇头。他笑了,眼眸醉成了一汪秋水。

    那是子瞻第一次对我笑。

    其实子瞻是个很有亲和力的人,虽然他在班上的时候不苟言笑,但课余时间经常会和同学谈笑风生。我不知多少次偷偷站在球场边看他飒爽的英姿,在他又得一分的时候默默地为他鼓掌;我亦不知道多少次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听他和别的女生聊得风生水起,在他用温柔的眼神看她们时流露出一丝羡慕又小小的失落。

    不得不承认,他对我们班的每个人都很好,当然也包括我。我始终觉得这只是源于他的责任感,而不是他喜欢任何一个人。至少,这并不代表着他喜欢我——甚至开学将近一个月的时候,他还不能将我的名字脱口而出。他应该喜欢另外两个姑娘吧!她们一个成绩优异,一个性格开朗,最重要的是,她们有一支可以生花的妙笔,无论幸福还是悲伤都可以被她们写得源远流长。他和她们有多少共同语言啊!

    那天晚上,她们突然说起了要和喜欢的人干些什么事情。有的说要和他周游世界,有的说要和他上同一所大学,还有的说要和他就像现在一样一辈子……“那么你呢?”突然被问到,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啊,”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要把校服的第二颗扣子送给他!”她们突然笑了起来,“傻瓜,校服是拉链的,哪有扣子啊?”唉,看来我想给他离我心脏最近的东西,也只是痴心妄想啊!

    高三,班长发给我们每人一件白色短袖,上面印着醒目的“Three”——那是我们班的班服。这个每人,还包括子瞻。

    子瞻找我,他的课代表回来告诉我。他很少找我,所以我激动、兴奋更紧张。不出所料,他和我说的是高考。我想我和他都心知肚明,我是考不上的。因为除了语文,我没有一科成绩可以越得过及格线,甚至是超过一半。 他清楚地知道,这样的学生是无论如何也考不上的。可是他不知道,我不让他看的课本上写满了他的名字,考试的时候我无一例外地想着他的样子,我写的每一篇作文都被我给予了悱恻缠绵的情谊当做是写给他的情书。这些他又怎么会知道呢,他又怎么能知道呢?

    我想哭,眼前的他有些朦胧模糊。我使劲吸着鼻子,不敢说一句话,怕声音会震下来我的眼泪。这时我注意到了他白色短袖胸前的大大的“Three”,再看看我身上的,别无二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毕业典礼如期而至,结束之后大家都脱下校服外套请他签名。我鼓了好几次勇气,终于也把外套摆在了他面前。他在仅有的白色部分辗转了好久,就在快要下笔时我突然提出:“签校徽那里!”他没有任何犹豫,在校徽下面洋洋洒洒地写下十四个字“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和他的名字。我没告诉他,那里其实是比第二颗纽扣更靠近心脏的地方。我只是想把他放在心里,那毕竟是我的十五六七岁,是我疼痛过的青春啊!

    结局可想而知,我没能创造出奇迹,被二本线远远地甩开了六十多分。我不想复读,因为我觉得我无法再相安无事地待在故地,更何况是安下心来学习。

    后来我去了重庆,一所专科,学习护理——这是家里人的意思。

    毕业后我只见过他一次,在车水马龙的路上我一眼就于茫茫人海中辨认出了子瞻的身影。他一只手抱着女儿,儿子跟在后面逗妹妹玩耍。另一只手紧紧地,紧紧地牵着妻子。我没有出声叫住他,只是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走了很远的一段路。

    原来心脏最近的地方只是我始终自欺欺人的砝码,他在乎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与子同袍的人太多太多了,死生契阔的却只有一个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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