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几天前,我和一个师妹聊天,她说起她年后回母校玩的事情,说学校变了很多,新修了很多楼房。
我脱口问了一句,学校外那家新疆大盘鸡还在吗?
她惊讶不已,惊奇我怎么什么都不关注,独独关注一家大盘鸡呢?
我也不知道怎地,想起母校来,第一印象就是大盘鸡。
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一个同班同学来接到的我,他在学校有认识的师兄,所以提前半月就到了学校。我那时候太单纯,觉得这同学真热情,带着我去报道、去缴费、去办理住宿、买床上用品。
买完床上用品他就走了,我一个人扛着往宿舍走,九月份重庆市最热的时候,我手上拿的东西又多,弄得汗流浃背,一个学姐看到了,主动帮我拿了几样。
到了宿舍,学姐问我床上用品价格,我说了,她说我被坑了,带我去的人肯定有提成,因为这被子和四件套质量很差,和学校卖的相比差太多了。
那时候我没管那么多,没想到被子质量确实差,半个月被套就起球了,冬天的时候被子一点都不保暖,我不得不自己换了一套。
扯远了,为了感谢师姐,我决定请她吃法,我对学校不熟悉,09年那会儿智能手机都还没有普及,可没有现在这些团购网站,一目了然看到各种周边美食。
我给师姐打电话,她说去吃大盘鸡,学校门口有家大盘鸡,新疆人开的,很正宗,那是我第一次吃到新疆大盘鸡这种食物,鸡肉爽滑麻辣的,土豆软糯甜润,配的宽面味道浓郁有劲道,一下就喜欢上了。
我和师姐一起去吃过很多次,有时候她心情不好,我就说,走,我们去吃一顿吧!果不其然,饱餐一顿,伤心事便忘之脑外了。那时候我觉得,有什么伤心事是不能用吃一顿来解决的?
大二那年,有个朋友去学校看望我,我第一顿带他去吃的也是这个,当时叫了一个女孩子一起,那个女孩子活泼可爱,我们一起度过了人生很美好的一段光阴。
毕业后一年师姐出了车祸,离开人世;去看望我的朋友已然杳无音信,断了联系;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早也不知道何处去了,已经相忘于江湖。
我一直认为,美食存在的意义,是温暖人心。能吃在一起的人,都值得怀念。
二
高中的时候,我和一个好朋友在画室学画,画室画完后,学校的食堂饭点都过了,我们只能到校外餐馆去吃,校外餐馆相比学校食堂选择面广太多了,但贵啊。我们两个人很穷,每次点菜都得小心翼翼的。
后来我们发现一个好办法,可以赚钱去吃我们想吃的美食。这个办法就是给我们老家那座小城市一家很小的报社投稿,我们两个人共同写,有时候我念一段,他写在纸上,有时候他念一段,我写在纸上,一篇文章就这样就我们写出来了。
我们取了两个笔名,换着投,中稿率很高,稿费虽然很低,但我们写得很勤,一月下来,多多少少也能饱餐几顿。报社在市中心,乘坐公交车去领完稿费,我们就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有时候吃过头了,不能赶回去上晚自习,我们就在公共电话亭给老师打电话请假。
现在想来,吃这件事情,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我们的胃。食物的味道会变,但人的情味不会。
我外婆以前喜欢做的一道菜,我至今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是用鲜嫩的玉米磨成浆,再放在油里油炸,炸得金黄金黄的,外面特别酥脆,里面却特别鲜嫩,一口咬去,满嘴都是新鲜玉米的香甜味。
我对这道菜记忆特别深刻,有次我问外婆,你怎么想到这么做的,外婆说,以前生活很艰难,只能想着办法吃好点,才有盼头啊!
如今外婆去世两年,这道菜我也是再没有吃到了,有时候忍不住想那个味道,想得泪流满面,只好出去吃一顿好的。
毕竟人生已经这么艰难,为何还不吃好点。
三
有一年我请一个姑娘吃饭,但巧合得很,那天她刚和男朋友分手。更巧合的是,我顺着河岸往餐馆走时,正好遇见刚和她分完手的男朋友往回走。
我当时自然不知道他们五分钟前分手的事,还问为什么她男朋友不一起去吃?
那顿饭开始吃得很压抑啊,姑娘坐在我对面一直哭,餐厅里来来往往的客人都盯着我,我一年无辜。
那时候我没失过恋,更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一个失恋的人。讲点道理吧,什么未来还会遇到更好的,他选择和你分手是错误的?
老板看不过去,走过来问我,小伙子,你怎么不安慰安慰你女朋友?
我说她失恋了,你给我拿点酒来。
老板说我们刚开业,我送你五十瓶酒券,喝不完可以寄存着,随时来喝。
我问老板,你们店有什么能温暖失恋的人菜啊。
老板愣住了,说要不我一样给你来几个,酸的、甜的、麻辣的,再来几个炖的。
那天老板上了一桌,我们两个风卷残云,把一桌子扫荡得一干二净,这是我一生食量最大的一次。到如今,我对那顿饭难以忘怀却只有一个菜,胡椒猪肚鸡,汤喝起来感觉特别暖,姑娘连着喝了好几碗汤,喝完后我看着她泪眼带花,美丽极了。
我和姑娘当然没喝醉,只喝了两瓶酒。剩下的四十八瓶,我再也没有去喝过,不久后姑娘和男朋友又和好了,毕业时,却又各奔东西,分开了。
一个人只要还能吃,就没有丧失幸福的能力。
三
我喜欢电影《饮食男女》,第一次看的时候,被开始时老头做菜那个片段惊艳到了。
从抓鱼、杀鱼、处理鱼、切花刀、裹面粉、下油锅、到给鸡去骨、填料、放在罐里蒸闷、剁馅儿、杆皮、包汤包,腾手接电话,全都有条不紊,行云流水。
我看到锅里滚烫的油炸鱼,灶上蒸笼冒着热烟,刀划过一片片流油的腊肉,砂锅里炖着鸡,觉得这就是人间烟火味。
特别是一个人住的这几年,我很少见到这种烟火味。我喜欢这种烟火味,一个人太冷清了,孤独中就盼望热闹,盼望这种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世俗。
我喜欢吃火锅,大概也是喜欢这热腾腾的世俗。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认为火锅该戒,他说火锅“对客喧腾,已属可厌”,再有各种食材熟的火候不同,火锅“一例以火逼之”,谈不上有味道。可见在袁牧这个美食家眼里,火锅这东西,上不了大台面。
吃火锅,也就不讲什么台面了,阳春白雪固然高雅,却未免曲高和寡。我记得马未都说他第一次在重庆吃火锅的经历,八几年的夏天,一桌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其他人都光着膀子,就他一个人穿着衣服,百年不换的老汤,上面放一个篾子分成八个格,下面是通的,他一松手肉就滚到别人格子里了,只能干瞅着旁边人不客气就把他的肉捞起来吃了,等到自己吃到第一口,被麻辣得半天没倒腾过气来。他用了酸甜苦辣咸来总结这次吃火锅的滋味。我深以为然,火锅就是生活的酸甜苦辣咸。
我吃得最多的火锅是重庆火锅,重庆火锅霸道,重油重辣重麻,一走在街上,远远就能闻到火锅的味道,进店点个红汤,毛肚、鸭肠、黄喉、老肉片是必点的,迫不及待地等着通红的锅底咕嘟咕嘟的冒泡,不一会儿翻腾开了,烫毛肚,提着七上八下涮着,捞出来放在沾料滚一遍,一口咬下去,热热的毛肚在嘴里抖动着,热辣辣的暖流顺着喉咙壁涌入胃里,再冷的心一下也就暖和了。
重庆人一年四季都吃火锅,我在重庆生活了七年,吃了不知多少家火锅店。一起吃过火锅的人,也数不过来了。他们有的是多年相交、有的是萍水相逢,我们大多一起吃的第一顿饭是火锅,最后一顿也还是火锅。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火锅成了相逢,也成了告别。
有什么难过的事情,吃一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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