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菇凉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童话故事,记得深刻的除了《安徒生童话》就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讲述古代阿拉伯地区有一位国王叫山努亚,他生性残暴嫉妒,因王后行为不端将其杀死,此后每日娶一少女,次日杀掉以示报复。
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述故事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使国王因爱听故事而不忍杀她,允许她下一夜继续讲。
她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不在杀人,并将这些故事记录下来,永远保存。于是,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博尔赫斯认为,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书名。“一千夜”就是“永远”,“一千零一夜”就是“比永远还要远”,就是“永恒”。所以,英文里表达“永恒”用的就是“forever and a day”(永远零一天)。
在写作意义上,“一千零一夜”让整体变成个体,让模糊变得具体,让整体与个体相融,让模糊与具体交织。“一千零一夜”也让每一个夜晚变成“这一个”夜晚,让每一个故事变成“这一个”故事。由此,永恒以瞬间的形式出现,无限同时意味着有限。
昨天突然间发现,自己已经写了一千篇日更文,虽然早已日更了一千天,删除了不足一千字的文,如今总算完成了日更千日,日更千字,日更千篇。
从来不曾想像,自己可以有一天写这么久的时间,一万小时的定律早已达标,每天的思考与日更早已融入了生活,与刷牙洗脸一般自然。
有时候会翻开曾经的日更记录,回忆曾经记录的点滴,如今再点开却又一种别样的心情,这是属于我的一千零一夜,记录的是我一千天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不同的是生活记录,相同的确是道理与生活方式。
简书成长记是我加入简书最初的文集,记录着曾经幼稚的点滴。其中我与简书的故事已经有三年时间,那时候的有一种小学生初写作文的感觉,幼稚青涩。
写作如爬山,靠什么登山顶,是多年前鼓励自己的话语,如今再看却有不一样的感悟,写作最初靠的是坚持,是榜样,是同行的鼓励与支持。如今再看里面缺乏着热爱与自律,如果说最初靠的是一时的新鲜感,那么坚持到最后的绝对是自始至终的热爱。
最初的时候被各种琐碎的事情压制着,心里很是苦恼,对很多事情无能无力,只能用文字发泄着,简书成了发泄的平台。写久了,文字渐渐平静了,开始阅读各种书籍充实自己,内心与文字早已达成和解,平淡且温暖。
看过一段话说人生是场修行。修什么呢?就是约束自己、不断克服自己抖机灵、放狠话、吹牛逼的欲望。放下心中的坏、恨和蠢,学会一言不发,默默耕耘,然后踏实、安稳地享受物质幸福和精神愉悦。
仔细看这一千多篇日更,也是修行自己,约束自己,自律自己,疗愈自己,不断看开,看淡放下一切万事万物的过程,达到内心升华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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