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融合以后,逐渐意识到过往的人们对我产生的影响和积极作用。
他们或是扮演了兄弟姐妹的角色,送我一程欢歌笑语;
或是不同程度的扮演了父亲或母亲的角色,一点一点协助我建立了更为客观全面的理性、教会我如何真正的去给予爱,在一定范围内照顾了我内心尚未成熟的小孩,言传身教的让我学会了如何与它们相处 并慢慢将其养育成熟;
或是扮演了手术医生的角色,刺激我、点醒我自身存在的盲区,以及被我(主人格和其他人格)压抑和忽略了的 十数年一直承受着无尽痛苦的原生人格的自己。
心怀巨大感恩的同时,也开始有了自己过去给的不够多的想法,于是潜在的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赎罪心理,很渴望去补偿他们。
但是近来才悟到 我其实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过去每个阶段的每个我,对于他们各自当下的能力局限而言,都已经尽了全力了,不仅如此,甚至是超出自身负荷的在给予,以至进一步加重了分裂格局(但是同时也提高了忍耐力与意志力;安忍只是意志力的节流,强忍才是开源,程度越深 开源就越多;强忍是过渡状态和必经之路,安忍是成果和目的地)。
既然已经尽力了,我就不应该感到自责,不应该站在现在的高度去要求过去的每个我。
况且当初,就是因为“我”在主观上(正常是非观建立以前)认同了,原生家庭对我的精神灭绝式的讨伐打压尊严践踏、人权剥夺式的极端苛责、对我原本不高且合理的需求 的冷漠忽视与严厉批判,才开始分裂的。
在痛苦远远超出了原生人格的承受力,她反抗失败发现自身无力改变现状以后,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不被黑化或是消灭),就在潜意识中把这种不合理的东西合理化了。
于是就出生了一个,愿意去认同这些行为的“我”,去帮她承担这些痛苦。因为“我”自己认同了这种苛责(从受害者变为施害者的转折点。原生家庭成员也有他们的原生家庭,也曾经是受害者,所以不会责怪怨恨他们),不觉得有问题,所以就不会精神崩溃,由此才造成了分裂的格局。
所以,现在已经痊愈融合以后的我,绝不能再去苛责自己、让悲剧重演了。可以反省,但绝不苛责。
更重要的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上,他们无法走进我的内心去全然了解我现在的真实思想和心理状态,就会无意识的、惯性依照他们心中对我过去的人设定位的标准去看待我现在的言行。那么很可能就会造成一种心理负担、一种打扰,甚至会有疑心和不好的臆测产生。
不管是压力负担、被打扰还是疑心,对于他们本身而言,都是不利的、负面的。那么哪怕客观上我发出的心是如何的善 如何的纯粹,最后这个结果却是不善的,那么就和我的初衷完全背离了。
因此,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我更应该放下这种自责。在面对现在眼前的人和以后出现的人时,一如既往的 尽到自己每个当下的全力便是了。
至于过往的那些生命,我尽力尝试过了补偿,也给出了我能感受到的、现在他们所需而我也能给的全部(不管他们能不能真正接受到),所以应该说是不留遗憾了。
至于他们主观上想不想去感受和接纳,融合后这个新的我 绝对愿意无条件给予的善意与所能供给的一切层面上的帮助,并不是我能决定的。我也不会去勉强,能给予当然更好,不能给予也没有任何关系。
不勉强,不是因为不在意,而是因为太在意,远远超过对自己的在意。所以不能因为自己单方面想要实现行善布施的意愿,而去勉强他人接受配合共同实现这种意愿。除非他们本人也真的想要。
况且自己并非全知全能,即使感受到、看到了再多的真实,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所以怎能料定自己所能给予的也正好是对方所最需的呢?怎能料定对方一定能够承受的住呢?
若是对方愿意相信我、接纳我的给予,敞开自己的场,我自然能接收到来自他的反馈,从而进行调整;若是他不愿意,封闭隔绝自身的场,那我就接收不到反馈,也就无从调整,给不到他真正所需的,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打扰。
进是善,退亦是善;为是修,不为也是修。只要需要,我随时都在,如此就好。
这就是我对于“小善如大恶,大善似无情”在想要补偿他人这件事上的理解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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