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商业信用的具体形式包括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预付货款,委托代销等。商业信用最典型的形式是商品赊销。
商业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的主体是厂商。商业信用是厂商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厂商。
2.商业信用的客观是商品资本。商业信用提供的不是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而是处于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就是生产的商品)。
3.商业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在繁荣阶段,商业信用会随着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产业资本的扩大而扩大,在衰退阶段,商业信用又会随着生产和流通的减少,产业资本的收缩而枯萎。
商业信用的优点及其局限性
优点:商业信用的提供,解决了资金融通的困难,解决了商品买卖的矛盾。从而缩短了融资时间和交易时间。一般在商业信用能够解决融资的情况下,购货企业无需求助于银行信用。
局限性:
1.规模和数量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是以商品交换为基础,信用的规模受商品交易量的限制,产期不可能超出自己所拥有的产品量,向对方提供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无法满足由于经济高速发展所产生的巨额的资金需求。)
2.方向上的局限性(因为商业信用的需求者,也就是商品的购买者,这就决定了企业只能与自己的经济业务有联系的企业发生信用关系,通常只能由卖方提供给买方,而且只能用于限定的商品交易。)
3.信用能力上的局限性(在互相不甚了解信用能力的企业之间,就不容易发生商业信用)
4.信用期限的局限性(期限较短,受企业生产周转时间的限制,所以,商业信用只能解决短期资金融通的需要)
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使它难以满足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于是,伴随着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其主要形式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
与商业信用相比,银行信用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点。
特点:
1.银行信用是间接融资信用(老百姓的存款借给你。)
2.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
3.银行信用的主体包括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以及个人等,他在信用活动中交替的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出现。
4.银行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不完全一致,例如,当经济衰退时,会有大批产业资本不能用于生产,而转化为借贷资本。造成借贷资本过剩。(经济衰退,生产能力过剩,于是就没人选择继续花钱生产,而选择存在银行用于借贷使用。)
5.在产业周期的各个阶段,对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需求不同,在繁荣时期,对商业信用的需求增加,对银行信用的需求也增加。而在危机时期,由于产品生产过剩,对商业信用的需求会减少,但对银行信用的需求却有可能增加。此时,企业为了支付债务,避免破产,有可能加大对银行信用的需求
银行信用的优点:
1.银行信用的规模巨大,这就在规模和数量上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2.银行信用的投放方向不受限制。不局限于固定的商品,货币可以选择任意商品。
3.银行信用的期限长短均可,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期限上的局限性。
4.银行信用的能力和作用范围大大提高与扩大。
尽管银行信用是现代信用的重要形式,商业信用仍然是现代信用制度的基础。
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债务人的一种信用形式。
其基本形式有:
1.由国家发行政府债券,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
2.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及政府特为某个项目或工程发行债券
3.银行透支或贷款。
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我国发行国库券和公债券。
国家信用在经济生活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1.调节财政收支不平衡,国家信用是解决财政困难的较好途径,解决财政赤字的途径有三种:增税,从银行透支和举债。
增税不仅立法程序繁杂,而且容易引起公众不满,抑制投资和消费。
从银行透支容易导致通货膨胀,而且按照我国中央银行法的规定,禁止财政从银行透支。
举债是一种信用行为,有借有还,还有经济补偿,相对来说问题少一些。
2.可以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投资机会。
3.政府发行债券,给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业务操作,调节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和未货币流通提供现实基础。
4.政府信用也是调节经济,实施宏观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
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
消费信用主要有两种类型:
1.是工商企业以赊销商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先用后付)。
2.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消费信用。也就是消费贷款(花呗类)。他属于长期消费信用,一般用于购买汽车或住房,时间可达20~30年,或采取抵押贷款方式或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消费信用的作用表现在:
1.在一定程度上缓和消费者的购买力需求与现代化生活需求的矛盾,有助于提高消费水平。
2.可发挥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超前消费,企业就有资金扩大生产。)
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是国际间的借贷行为,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是国际经济联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形式有,国际商业信用,国际银行信用,和政府间信用。
国际商业信用有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等。国际银行信用有出口信贷和进口信贷等。政府间信用有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等。
国际信用特征如下:
1.规模大(国际信用中授信方通常为实力雄厚的国际金融机构,跨国银行或公司,经济发达的国家政府,而受信方存有大量的资金需求,仅靠国内信用筹资,往往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则可通过国际信用来拓展其资金来源。)
2.方向上的交叉性(国际信用既有经济发达国家的资本向发展中国家的垂直流动,也有经济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资本的水平流动,还有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逆向流动。所以,国际信用的方向上具有交叉性。)
3.复杂性(国际信用的形式,程序,工具及动机与国内信用相比较更为复杂。)
4.风险大(国际信用发生在跨国,跨地区的经济主体之间,授信方对受信方的情况交织,国内信用难以准确的评估,所以将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同时,国际信用还会面临国家风险,地区风险,和外汇风险等)
其他信用
其他信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民间信用(民间信用是指社会公众之间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
2.租赁信用(租赁信用是经营者之间以盈利为目的出租设备和工具,收取租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3.证券信用(证券信用是经营者已发行债券的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其实主要表现形式有:公司或企业为筹措资金,向社会发行债券,股票和实施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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