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每个艺术家都希望获得人们的信任,但对于拒绝接受他的人,他也不会感到愤怒。上帝却不是这般通情达理,他对人类信仰的渴求,其迫切程度让你觉得他似乎需要用你的信仰来证明他的存在。对信仰他的人,他许诺会给予恩惠,对不信仰他的人,他会威胁并施以可怕的惩罚。至于我,我无法信仰一个因为我拒绝信仰他就要发火的上帝,我无法信仰一个还没有我宽宏大量的上帝,我无法信仰一个既不懂人之常情,又缺乏幽默感的上帝。对这件事,普罗塔克早就说清楚了。“我宁愿有人说,”他写道,“普罗塔克从来就不存在,也不愿有人说,普罗塔克是个动辄发火、反复无常、为一点小事就要恼怒、为一句闲话也要报复的人。”
关于上帝的存在,人们提出了种种证明理由,请你耐心地听我简单谈一谈。第一种理由是认为对完美事物的观念人皆有之;既然完美存在,那么完美的事物也一定存在。第二种理由是坚持万事皆有起源;既然宇宙存在,则必有起源,它的起源就是造物主。第三种理由是依据自然模式提出的,康德赞誉它有最清楚、最古老、最符合人类的理性。休谟在其对话录里通过其中的一个人物表述出这一理由——“大自然有其秩序和安排,终极的原因神奇地产生作用,每一器官和每一部分有其明显的目的和用途。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存在着一个有智慧的原因,或者说一个伟大的作者。”但康德认为,休谟的说法并没有特别支持第三种理由,对前面两种理由也是适用的,于是他提出了自己的说法。简单地说,他认为如果不存在上帝,人的责任感就会失去根据,而成为一种虚幻之物,责任感是实现自由、真实的自我的必要前提,所以从道德层面上说,我们必须信仰上帝。一般认为,康德的这种说法并非出于他缜密的思考,而更多是出于他和善的性格。虽然这种说法现在已经不时兴了,只在当作“圣贤有同见”的佐证时才为人所知,我倒觉得它比其他几种理由更具说服力。它表明,从原始时代起,人类就有某种对上帝的信仰,这是一种与人类一起发展的信仰,一种为最杰出的智者、希腊哲学家、东方圣人和经院派哲学大师所接受的信仰,很难想象它是毫无根据的。在许多人眼中,信仰是人的一种本能,但问题是,这种本能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它的存在可能性得到满足。经验表明,一种信仰不论流行多久,都无法保证它一定是真理。因此,上述理由没有一种是充分有效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就否认其存在。人们始终有孤独感和畏惧感,始终希望自己能和宇宙万物保持和谐,这些相比于自然崇拜、巫术崇拜、祖先崇拜,或者道德,更像是宗教的根源。虽然没有理由相信,你希望有的东西就一定存在,但是也不能确定,你无法证明的东西就一定不能相信。只因为缺少证据,你就不去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东西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我觉得,如果你是出于本性,希望在艰难的生活中获得安慰,获得一种能支撑你和鼓励你的爱,那么你就不会追究它的证据,也不需要这样的证据,相信你的直觉就够了。
作为一个不可知论者,我得出的实用性结论是:你只管做人,只当上帝并不存在。
人类的自我主义让其不太愿意承认生命本来就是无意义的,因而当他不幸地发现自己不能够再信仰那一直以来让他引以为傲的力量时,他便竭力构建出某些价值观念来赋予生命以意义,这些价值观念和与他自身关切的利益有所区别。历来的智者们在这些价值观念中选出最为宝贵的三种代表,当人们单纯地追寻这三种宝贵的人生价值时,生命好像也因此有所意义。毋庸置疑,这三种价值有生物学上的用途,但从表面上看,它们是超然的化身,让人们觉得通过追求它们可以从人类的枷锁中解脱出来。在人类对自己生命的意义有所怀疑时,这三种价值的崇高属性给他们以信心。不管怎样,对于高尚品德的追求使得人类自己的行为开始有所意义。如同在茫茫沙漠里找寻一片绿洲,在人生的这场旅途中,他开始说服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抵达他的那片绿洲,因为那是值得的,在那里他将得到休憩,并找寻到自己一直以来所寻求的答案。这三种价值观便是真、美和善。
人类赋予真理以许多道德品质,包括勇气、荣誉和精神独立。在人类对真理的追求过程中,这些的确是被频频提及的,然而事实上它们与真理本身毫无关联。只要发现能自我实现的机会,不管做出什么牺牲,都要抓住它。人们的兴趣只在于自身,而非真理。
如果真理是一种价值观,那是因为真理本来就是真实的,而非因为说出真理是勇敢的。但是真理属于一种判断,于是人们便认为真理的价值存在于判断的过程中,而非在其本身之中。连接两座繁华城市的桥梁要比连接两处贫瘠之地的桥梁更为重要。如果真理是人生的一种最高价值,那么奇怪的是似乎没有多少人很清楚地认识到真理到底是什么。
人必须将这些争论置之一边,只要信奉自己的真理就好,这是一种非常谦虚的做法,因为他们只要求维护自己心中特殊的存在,那就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如果真理是一种价值观,那么人类必须承认在诸多价值观中,真理是最不受重视的一种。
人类往往牺牲真理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自身获取愜意和利益。人们并非依照真理而活,而是活在自我假想出来的世界里。有时在我看来,人们的理想主义只不过是将真理的声望强加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上,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负之心罢了。
我认为,艺术是人类活动的最高成就,它对于人类的苦难、不休的混乱和令人沮丧的人性的挣扎都做着最终解释。因此,例如米开朗琪罗在西斯廷教堂顶的画作,莎士比亚的演讲,济慈的诗歌,只要这些艺术家创作出这些作品,其他众人庸常地生活,继而受苦,继而死去,那也是值得的。后来虽然我收敛了这种放肆的言论,除了说艺术创作单独给予人生意义之外,也将美好的生活归为艺术创作的一种,但我心里极为珍视的仍是美。这些理念现在已被我摒弃了。
首先我发现美丽是一个完整的句号。当我思考美好的事物时,我发现我能做的只有注目和钦佩。它们给我的感觉固然绝妙,但我无法将这种感觉保存下来,也无法复刻。在这世上,最美的东西终究也会使我厌倦。从那些具有实验性的作品中,我获得了更大的满足感。因为它们未达到十足的完善,给我的想象力留下更多空间。而所有伟大的艺术作品都已完美得面面俱到,我能做的所剩无几,活跃不休的内心终会厌倦这种被动的沉思。于我而言,美丽似乎是山之顶峰,当你到达山顶时,会发现那里的风景也没什么特别的,于是只好下山。完美主义是无趣的。生活的讽刺便是,我们人人追求的完美还是无法达到为好。
我最感到惊异的是,关于美的判断没有永恒的定论。
即使自负如我们,依旧无法认定自己对于美丽的判断。我们所认为的美丽的事物在另一代人的眼中无疑将遭受批判,我们今天所鄙夷的也或者有朝一日终获赏识。唯一的结论便是美是相对于某一代人的需求。如果要从那些我们认为美丽的事物上找寻到绝对美丽的特质,这样的尝试必将是无用的。如果美是赋予生命以意义的价值观的一种的话,那么它是一种时刻在变化的价值观,无法被分析,因为我们无法感受到我们祖先所感受到的那份美好,正如我们今日闻到的玫瑰花香和他们当年所闻到的终归有所区别。
通常人们谈到的便是美的本能,这个术语似乎让审美成了人类的基本欲望之一,如同饥饿、性一样,同时让审美具有一种特性,即哲学里的统一性。因此,审美起源于人类表达的本能、过盛的精力和一种绝对却又神秘的直觉,以及其他我不知道的东西。在我看来,美学绝不是一种本能,而是一种身心合一的境界,它建立在某些强大的本能的基础上,却又结合了经进化后的人类特质,同时跟生命的普遍构造有所关联。事实证明美学和性本能有关系,这一点许多人都承认,那些具有绝佳美学品味的人在性欲方面通常由正常化走向极端化,甚至病态化。在身心结构中,或许存在着某种东西以至于让某些声调、某些旋律和某些颜色对人类来说别样地具有吸引力,有某种生理因素在左右着我们的审美。但是我们也发现美好的事物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想起了那些我们热爱的物、人或地方,即那些历经时间的长河后对我们而言具有情感价值的东西。我们发现事物美好是因为对它们感到熟悉,相反,我们也会觉得新颖的事物很美好,因为它们的新颖惊艳了我们。这些都意味着,不管是相似性联想还是相异性联想,都属于审美情感。只有联想才能解释那类丑的、怪异的物品的美学价值。
当我们觉得事物美好时,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更熟悉它们,也可能是先辈对它们的欣赏或多或少为其增添了美感。这就是为什么某些作品在初问世时无人问津,现在却大放异彩,我想济慈的颂诗在当下一定要比当年他创作的时候显得更为迷人。读者在这些充满生气的诗歌中找寻到慰藉和力量,反过来这些颂诗也被读者的情感所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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